第525章 我想要一个你的孩子(1 / 3)

控卫凶猛 流浪沙鸥 2060 字 2023-05-02

科比是在隔岸观火,他现在的心态已经放松了下来。尽管他抨击ESPN将他放到联盟球星榜靠后的位置,但是他自知已经退出联盟最核心的战场。 现在联盟的主旋律已经是范希和勒布朗詹姆斯的竞争。整个大趋势是新生代超级巨星们抓紧向中生代的詹姆斯等人抢班夺权。他只能算是96黄金一代荣光的最后守护者。 瞧瞧保罗皮尔斯,他都被范希打成了那样。 科比的论调让一些人觉得不现实,很多人认为尽管范希的个人能力已经拔尖到无人能及的地步,但他仍然不可能带领尼克斯闯入东部决赛,东部有太多球队挡在他们身前。 而且,当年砍下100分的维尔特张伯伦在季后赛也没有太多表现,他也是职业生涯后期去湖人后才拿到总冠军。 个人的伟大,和球队的强大,在很多时候不能画上等号。 在篮球专家们看来,尼克斯暴露出来的问题,并不能被范希这次史无前例的伟大表现所抵消。 同时,科比另外一段话也在被翻来覆去的讨论。 因为提到这是最伟大的后卫时刻,这被有心人解读为是对迈克尔乔丹的阴阳怪气。毕竟,乔丹是公认的最强后卫。可是最伟大的后卫时刻竟然不是乔丹,这怎么解释都是别扭的。 但是,这波讨论在第二天中午就烟消云散。因为迈克尔乔丹在接受访问的时候,亲口表示:“这确实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常规赛单场表演,它是毋庸置疑。我有点嫉妒,但是我没有办法,我不可能再回到我的23岁。” 乔丹张开标志性的双臂作出无奈的姿态,他说:“我输给了时间。” 记住网址 这大概是老流氓唯一一次认输。 尽管他只表示自己输给时间,但从他退役以来,他只说过这一次,无论联盟在过去这些年推出过多少个乔丹接班人,他都没有这么正式的说过,除了开玩笑的说科比有可能单挑打败他,因为科比偷走了他的全部技术。 没有人会真正的去考证乔丹回到23岁能不能拿到101分,有些人会说不能,但肯定有更多人说能。 乔丹的形象太过伟岸,他所打过的经典战斗实在太多,以至于他早就是神格化。 范希才刚刚具备神格。 乔丹有一句话说得对,是时间打败了他。 只要范希继续进步,继续固化神格,那么,时间就会帮助范希击败乔丹。 时间是无敌的。 区别是,范希还拥有时间。 乔丹只能摊开手掌。 以前他摊开手掌是讽刺对手,现在他摊开手掌,是真实的无奈,还有隐约的恐惧。 这场比赛对范希的意义尤为重大。 亚洲的媒体、欧洲的媒体已经将范希称之为现役最伟大球员,并且给他冠上了篮球之神的名号。 他们很少再去媒体上讨论詹姆斯和范希之间的对比,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詹姆斯不可能完成这个。而且,詹姆斯如今还两手空空,范希已经有三座总冠军和三座总决赛MVP。 只有美国媒体还在认为天选之子有可能完成反杀,所以詹姆斯仍然维持NBA的双雄格局。并且,他们还强调范希在尼克斯将在团队荣誉上一无所获。 但这些都是预测,詹姆斯的形象建立在假设当中。 范希却拿出真实的101分。 两者之间的声量,即便在美国,也早已经形成分水岭。 这一点,纽约媒体功不可没。范希加盟尼克斯毫无疑问在提升他的媒体话语权,他对东部的影响力正在与日俱增,在纽约州,早就没有人讨论天选之子,他们已经拥有全世界最好的纽约之王。 … 范希的101分刷爆了所有媒体,所有社交网络。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范希和篮球画上了等号。 在这之前,仍然有一些不懂球的围观群众认为范希是一个花边新闻多过篮球实绩的球员。但是,从101之夜后,哪怕再不懂球,也在巨大风暴的耳濡目染下清楚的知道范希已经是篮球第一人的事实。 这对勒布朗詹姆斯的商业价值影响极大,因为他一直是被当做是‘联盟第一人’培养的。他从高中时代就被称之为天选之子,媒体给了他极大帮助,包括耐克给他的合同也是历史第一级别,随后在媒体的包装,他以及的努力下,他已经事实上摸到联盟第一人的宝座。 他只欠缺一个总冠军。 所以,他选择一条艰难的道路,他加盟热火。 这个时候正是东升西落、科比等一代老巨星们逐渐日落西山的时候。哪知道范希忽然在10-11赛季崛起,他在湖人夺冠的过程中居功至伟,并且还上演瘸腿原地绝杀詹姆斯的神画面。 范希在那个赛季成为奇迹之子,并且加冕总冠军。 随后,范希就被湖人交易。 詹姆斯和他的团队都认为那个赛季是个意外,并不会长久的影响他的登顶。毕竟,范希的真实实力并没有那么强。 然后,他们开启轻敌的第二个赛季。 他们一度只将补强的湖人当做假想敌。 可是,范希在11-12赛季更加疯狂,他在诺维斯基的帮助下建立起快船强势生态,尽管他们的常规赛看上去磕磕绊绊。可到了季后赛,就开了大招。范希不断拿出新武器,在西部决赛淘汰湖人之后,又进入总决赛将热火干掉。 范希拿到他的第二个总决赛MVP。从那个夜晚之后,越来越多人提及范希更适合当联盟第一人。 尤其是那个夏天,范希率领中国队奇迹般的算计战胜梦之队之后,这种声音越来越大。 随后,在2012-1013赛季,范希率领快船打出前所未有的常规赛战绩,他在那个赛季拿走所有荣誉,从全明星赛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