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二十一章猛男(1 / 2)

有一种孩子叫做别人家的孩子,有一种国王叫做别人家的国王,凡事最怕比较。不怕自己做错,就怕别人做得太好。

格里菲斯面对这么一个情况,气得牙根痒痒,还得保持冷静克制,好气啊。

不能继续这么下去了,再这样,格里菲斯非要化身成为柠檬精不可,所以他最终决定驱使兽鬼和幽界生物毁掉公主领地,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继续做完美的救世主。

所谓完美是一种怠惰,是一种不想精益求精的鸵鸟心理。因为一旦有人比格里菲斯做的更好,他的完美就不攻自破了,而格里菲斯想到的不是反思自己,提升上限,反而是想着摧毁竞争对手,这也是一种懒惰的想法。

可以说格里菲斯从头到尾都是在选择最懒惰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去讨好米特兰国王也罢,去和公主运动也罢,还是发动蚀之刻也罢,还是现在建立人类唯一的王国,成为完美救世主也罢。他都在追求一种最低成本的改变世界的方式,认为世界是能有一种永恒状态的。

显然他没有上过社会课,不知道社会是一直在变化中的,而人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避免自己被淘汰。当然要不断努力就很累,成本很高,而且就算很努力,下血本,还可能有人天赋更好,成绩更棒,这就很打击积极性了。

所以鸡汤说不是超越别人,而是超越自己,对于行动派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格里菲斯现在就是不想努力了,不想自我提升了,因为他已经完美了。既然自己已经完美了,那么错的就是世界,所以进攻。

公主领地被包围了,无数鬼兽还有幽界生物围城而来。城市完全戒备,除了海陆空军队之外,还有一些幽界生物骑兵。

比如独角兽骑兵,幽界生物魔法部队。

大军集结,与敌人对峙。

使徒和格里菲斯站在远方观察公主领地的实力,是真的不容小觑,而军队后方的宏伟城市更是让格里菲斯羡慕嫉妒恨。这些家伙怎么敢建设比鹰之国还宏伟的城市?

“进攻。”

二话不说,发动攻击,滚滚洪流黑压压地朝着城市冲过去,眼前的所有障碍物都将被这支邪恶而丑陋的部队消灭。

轰轰轰。

作为反击的是炮弹还有魔法,铺天盖地的饱和攻击。同时高空的战斗机来到了后方进行扫射,不仅如此坦克部队也突然从两侧迂回过来,俨然是要把敌军包饺子。

“歼灭战?”格里菲斯的军事能力不差,毕竟是率领鹰之团百战百胜的团长,一眼就看出了敌人的作战意图。敌人的胃口非常大,这是歼灭的架势。自己纵横沙场数十载,什么时候受过这种轻蔑?从来没人敢歼灭自己的部队:“你们也上吧。”

使徒纷纷变身,佐德冲天而起和战斗机颤抖,有一个射箭的使徒也瞄准了天上的战斗机。

空战打响了。

虽然公主领地的火力非常凶猛,可兽鬼和幽界生物前赴后继,根本不怕死,受到格里菲斯的驱使,他们是踩着战友的尸体不断前进,越发靠近阵地。

“独角兽骑士团冲锋!”骑士冲锋,独角兽的角成为了致命长枪,同时骑士们也不断挥砍宝剑。鲜血染红了洁白的独角兽,染红了银色的盔甲,厮杀、吼叫分不清是人是兽,是胜者振奋的怒吼,还是死者最后的悲鸣。

“格里菲斯——”就在这时,格斯的怒吼却盖过了战场上的嘈杂,格斯和格里菲斯隔着战场对望。

格里菲斯都不想理会格斯,因为两人的境界已经不一样了,格斯依旧是个莽夫,而自己是改变世界的英雄。

轰,格斯发动了冲锋,朝着战场就冲了过去,身穿狂战士铠甲,手持斩龙大剑,孤身一人冲向敌人军队,要在战场撕裂一个口子,冲到格里菲斯的面前。

正常人肯定不会这么做,但格斯不是正常人,他是复仇者。

“啊!”格斯此时疯若狂神,身上的气息狂野如兽。斩龙大剑开路,一刀可以斩断好几只兽鬼的身躯,不知疲倦,不知辛苦,死死盯着格里菲斯,不断靠近。

格斯很快就冲到了战场的中央,周围呼啦啦全是敌人,浩瀚如烟。但他全然不顾,继续冲锋,斩龙大剑吸收着敌人的灵魂,变得越发锋利,越发轻盈。

明明是一柄门板大的大剑,但在格斯手里却轻如羽毛。

“格斯要杀穿战场了。”杜兰只能说猛男是真的猛。

格里菲斯也没想到格斯单枪匹马就能够杀穿战场站到自己面前,看着眼前这个狼狈的男人,对方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啊。

“你还是老样子,像个莽夫。”格里菲斯说道。

“格里菲斯。”虽然杀穿战场非常勇猛,但耗费的体力也是巨大的,格斯虽然已经强化了不少,但毕竟还是人。现在他需要喘喘缓缓,咬牙切齿吐出四个字已经是透支了力气。

“你这样又如何与我战斗?不过是找死而已。”格里菲斯缓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