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史蒂夫没办法真的影响美国什么,但如果,美国的敌人利用了他呢?
那他的声望就是攻击美国最有力的武器。
史蒂夫如果有一天站出来,指责美国,你觉得美国社会会掀起多大的影响么?
当然大家也乐意相信美国队长不会真的伤害美国。
可问题是真正的政客不会看你会不会,而是只看你能不能!
会不会并不重要。
因为这玩意真的说不准,就他们自己都可以想出无数污秽糟糕的点子,胁迫史蒂夫去干他不愿意干的事情。
更别说敌人了。
所以会不会真的不重要,还是讨论能不能吧。
所以美国政府可以允许史蒂夫有超然的地位,但是,不允许他脱离掌控。
现在史蒂夫突然跑出去住在布鲁克林……很多人心里就要嘀咕了……要知道那些政客做的那些破事,不说还则罢了,一旦爆出来,绝对的臭不可闻。
这些混蛋可不仅仅是毒害国外,对国内的美国人也一样,一视同仁说的就是他们。
美国队长你居然跑到了那些穷鬼聚集的地方……你想干什么?
现在的人对美国队长的战斗力……其实压根不怎么在意,毕竟新的超级英雄太厉害了,对比起他们来说,美国队长那点花拳绣腿不值一提,所以大家就默契的不提了。
但要论到道德,所有人毫无疑问给予他最高票。
大家信的过他。
可那些政客,就怕他有良心啊!
你特么有啥不好,偏偏就有良心,喜欢和穷鬼站在一起。这特么太不正确了!
这里还要说一个趣闻,那就是美国队长的身世。美国队长本名史蒂夫·罗杰斯,1920年7月4日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父亲是一个军人,参加过一战,死于芥子气中毒。母亲是一名护士,死于肺结核感染。其中他老爹死于一战后,按理来说,他们家应该是有丰厚抚恤的,毕竟一战其实美国人民压根不乐意参战,和二战不同,二战美国参战,好歹还有很多说头,很多热血青年都踊跃参军,可一战不同,帝国主义狗咬狗,都特么不是好东西,美国人才懒得管。所以为了让美国人参军,美国政府开出了非常优厚的条件。但那之后,美国政府反悔了,还镇压了讨薪的退伍军人,他们家的抚恤金自然也没有了,所以她母亲才拼命工作,最后死了……老实说,他母亲的教育非常成功,这样都没能让史蒂夫成为一个反美分子,简直是绝了。
总之,对那些大人物来说,一个这样的人脱离他们掌控无疑是危险的。
对于无法掌控的事物,他们会做什么……简直不言而明。
可现在他们什么都没做,是谁的功劳……那还用说?
史蒂夫还是太年轻了!
……
“他没事跑出去做街头超级英雄?”凯一愣。
因为托尼的关系,凯不喜欢史蒂夫。
但还是有点兴趣。
“不知道。”小贝尔纳非常开心的说道:“不过,他开的拳击馆很有意思,我很喜欢那里!”
史蒂夫现在住在一座老旧公寓里,那里离他老家很近很近。按理来说,史蒂夫应该回自己家的老房子里住的,可惜……那里成了纪念馆,而且当初史蒂夫一家,也没钱买房,那是他家租的房子。后来被房东开发成了纪念馆,这么多年了,一直供人参观,现在房东的后人都还在靠这个赚的盆满钵满,但当事人却和这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
看看,看看。这就个呢,就叫做贡献!
特么为了国家拼了一辈子,最后差点把命给赔进去,结果到头来,连特么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没有,还是国家大英雄呢!
反正不管怎么说,他是回不去了。所以他在附近租了一间房子。
老公寓的一楼是一家拳击馆,史蒂夫顺带也顶了下来。没事的时候就在那里练练拳,要是有空也可以教教别人。对他来说,也是圆梦了,他年轻那会,瘦的跟麻杆一样,浑身是病,又瘦又矮,最喜欢的运动居然是拳击,还特么梦想开一家拳击馆……也不知道咋想的。
总之现在算是圆梦了。
至于说小贝尔纳喜欢……她当然不可能喜欢拳击,那玩意凯都不喜欢,更何况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举了,她更喜欢芝麻街和飞天小女警,彩虹小马也喜欢,不过彩虹小马已经被网上那些人玩坏了,凯不许她随便上网看,谁知道会搜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出来。
她是喜欢那里的零食。
史蒂夫因为基因改造的关系,身体强度比普通人要强的多,所以自然也吃的多,饿的快。于是在他的拳击馆里时刻都有无限量供应的零食和饮料。
小贝尔纳喜欢那些。
她们一起活动的时候,碰巧碰到了史蒂夫。
史蒂夫看他们的作为,很开心。彼得也认出了史蒂夫……其实史蒂夫的近照面部都很模糊的,加上他一直带着面具,所以对于史蒂夫长相,都来自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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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这次出来活动,自然乔装了一番。
其实也没多夸张,就是染了个发,加上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