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大唐后世谈(十六) 下(3 / 4)

之言。不过某种无谓的天·朝上国堂堂君父的尊严到底还是牵绊住了他。大概是文明性格使然,实在学不了后世诸帝国那种炉火纯青的恬不知耻大缺大德,到底还是要脸的皇帝陛下犹豫了许久;外加彼时关中水旱灾害此起彼伏,国内时有动荡,此事便也搁了下来。

但现在……现在再提,就浑然不同了。

果然,李丽质凝神注目,沉吟片刻:

“……你是说,让都护府与市舶司介入各国的贸易与财政?现在国子监的监生已经能够干预各国税收,如果再往前进一步,那么介入的程度可能会相当……深。”

——深到如臂使指,再无反抗的地步。

“不是‘介入’。”太子立刻纠正了妹妹政治上不太正确的发言:“是‘指导’,指导懂不懂?各国没有这个收税的本事,但大唐的海关有嘛!所谓君父垂怜化外夷民,我大唐为万邦之长,自然有教导各藩王理政治国的职责,所谓‘垂衣裳而化天下’,‘执干戚而有苗服’,这是自然之理。”

他叽里呱啦引用了一堆《尚书》、《春秋》,引经据典高屋建瓴,雄辩的证明了大唐教导诸国的天赋职责。诸般圣人经典文字词章,归根到底一句话:

他们还得谢咱呢!

长乐公主奔波在外,没有经历过这样高深莫测的儒家辩经训练,一时之间瞠目结舌矫舌难下,无论如何也找不出一丁点纰漏来——不过也用不着她找纰漏了,贞观七年以后历位老臣先后病逝,而今朝中已经再也没有会顾忌吃相的迂腐重臣了。只要理论上稍稍能交代过去,难道政事堂还会阻拦不成?

洋洋洒洒引述完毕,太子从袖中取出一个小小的奏折,伸手递给了妹妹。

长乐公主展开一看,只见蝇头小楷密密麻麻,最上方是【大唐友好通商贸易协定】几个大字。

李丽质缓慢眨了眨眼:“这个协定……”

……她怎么隐约记得,天书对这种类似名称的协定评价都不算高,曾经怒斥过什么“不平等条约”来着?

当然朝中的大臣未必懂什么平等不平等,但要是吃相太过难看,将来还是不容易交代的。

归根到底一句话,大唐还是太要脸了一点

“这是我等重新拟定的协议,绝无什么‘不平等’可言!”太子断然开口辩驳,绝不能纵容对大唐任何一点可能的污蔑,他斩钉截铁,庄严宣告:“协定中的每一条,都是公平公允之至,即使将来留之史册,千秋公论,也没有一句话可以说!”

说罢,他还揽袖起身,拎起拂尘敲打奏折,指点公主仔细观看条文,不能因区区一个名称的偏见,便平白施加如此的不明之诬。李丽质被唬得微微一愣,只听太子振振有词的讲解:

“你看,自第一款第一条开始,此协定处处便是‘公平’二字!第一款中,只要与大唐缔结了这友好协定的国家,便可以互相向对方国内派遣官吏,提供改革的建议——因此,不但我大唐可以向诸国派出生员指导他们的税关与财务,这些小国也可以向大唐派出臣僚参与中原的事务嘛!彼此待遇完全一致,有何可议论之处?

“再有,第一款第二条还规定,两国的军民商贾可以自由往来于双方国土之上,不得有任何阻遏刁难——这是什么?这分明是天书所称许的自由通行嘛!所谓我可往彼亦可往,大唐百姓固然能自由出入西域,西域百姓不也能自由出入长安?公允之至!”

太子一样一样指点下去,引导着公主一样一样的看过,果然,协定制定得严丝合缝,一丝不错。自第一款后,第二款又规定【缔约诸国均能于彼此国土驻军】——大唐可以驻军西域,而理论上西域也能驻军长安;第三款规定双方完全向彼此开放市场,不得有丝毫阻遏;第四款则规定,双方均享有在彼此国土开采矿产的权力……如此连篇累牍,不可胜记,条条款款,却都紧扣着“双方平等”四个字。

于是,太子愈发理直气壮了。

“凡是大唐享有的待遇,这些小国都能享有——这不是最大的公平吗?千秋万代以后,还有何话可说?”

说到此处,他有力的挥一挥手,下了最终的论断:

“这样的公平公允,大唐这样的殷殷仁爱,我看将来是可以成一番千古佳话,永载史册的!”

李丽质瞠目结舌,盯着那些“彼此”、“平等”看了半日,终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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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十二年四月,于骊山汤泉休养的皇帝接到了太子与公主联名奏陈的《大唐友好通商贸易协定》,仔细审阅后以明旨下发,作为对远道而来回鹘使团的回应。

彼时,回鹘使团尚尔远在凉州,旨意传达尚须数日之久;京中的邸报便抢先发出了敕旨,附带着《友好通商贸易协定》的全文,供朝中百官参详。不过,朝中百官还未来得及细细体会协定中的微言大义,不少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