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七 司马懿和诸葛亮(上)(1 / 3)

汉末圣人 鸣奇 2012 字 2个月前

司马懿很不喜欢诸葛亮这个比他小两岁的师弟。

二人作为天子的嫡传弟子,一起进入中书省为郎,一起提的中书舍人,一起下放为郡丞,一起提的太守,甚至一起做到刺史。

对于司马懿来说,诸葛亮就是一面镜子,映照着他的方方面面,让他备感难受。

之前虽然讨厌对方,但两人一个在江州,一个在梁州,相隔千里,到底是见不到面,可这一次,二人要共同竞争豫州刺史的位置。

大汉有十三州,天子登基后,又分出数州,总计二十个上下,其中地位最高的,便是司、徐、豫、冀四州。此四州为大楚的根基,很多宰执都是从这四个州刺史任上提上去的,因此四州刺史又被视作宰辅的必经之路,因此竞争极为激烈。

相较于诸葛亮,司马懿更不占优势,毕竟诸葛亮是徐州人,支持他的势力更多。

眼看自己在竞争中落后,司马懿只能奋起直追。

可二人的后台太子,对待他们,也是不偏不倚。

很快结果下来,诸葛亮被任命为豫州刺史,司马懿则被任命为刑部尚书。

表面上看,二人同级,司马懿的官职刑部尚书位在中枢,无论是地位还是官职排序皆在豫州刺史之上,但司马懿很清楚,二人的竞争中,他落后了。

老师极为重视地方官吏的任命,牧守一方在一定程度上,比位在中枢更重要。

果不其然,诸葛亮在做了两年豫州刺史后,加右副都御史衔,领大詹事府左春坊学士。

大詹事府中,左春坊设六个学士,六个参将,皆是由地方官吏和四方将领兼领,是天子为太子安排的心腹。

诸葛亮有了这个职位,将来入相是必然事。可自己呢,担任刑部尚书,好像离着相位只有一步之遥,但司马懿清楚,这短短一步,却是咫尺天涯。

司马懿有些不明白,同样都是天子门生,老师为什么这么偏袒诸葛亮。

他较之诸葛亮,又差在哪里?

这天早上,司马懿刚到衙门,刑部郎中高堂隆拿着一份文卷便来找他。

“司马公,这个案子有问题。”

今年春天,豫州发生一起案子。陈郡一女子,名叫阿云,在为母守丧(其父已早亡)期间,被她的叔叔许给同村张大为妻。张大相貌粗鄙而且年近四十,阿云并不同意这份亲事。

为了摆脱婚约,阿云趁与张大见面,张大不备时,持刀行凶,连砍对方多刀,还砍断张大一根手指。

很快阿云被县衙抓捕,她也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于是县令依照律令,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她死刑,并上报郡里。

郡里也没有异议,于是上报到州中。

刺史诸葛亮发现了这个案子,他认为阿云与张大的婚约产生于阿云守孝期内,不能认定为夫妻,所以阿云的罪名应该是普通的“杀人未遂”,不应该判死刑。

案子上报到刑部,负责审核的官员对此并不认可,刑部认为,虽然认为阿云和张大的婚约有悖律法,但是他们事实上达成婚约,所以仍要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阿云死刑。

诸葛亮仍是反对。

双方意见不下,高堂隆只能拿着此案找到司马懿这个堂官。

司马懿看了一下文卷,便有些恼了。

“事情如此明显,诸葛孔明是做什么,胡搅蛮缠吗?以死刑批复下去,不要让豫州衙门再纠缠此事了。”

司马懿回到家中,正好蒋济来做客。

二人素来关系亲密,还是姻亲。

司马懿便讲起了今日发生的事情。

蒋济之前因为贪腐被诸葛亮弹劾过,还被免了职,数年才得以起复,因此深恨对方。听到此事,便言道:“诸葛孔明,不遵律法,肆意妄为,正当劾之。”

司马懿也反应过来,这是打击诸葛亮的好机会。

二人是竞争关系,再不寻找机会,打击对方,真的要被他压过一头了。

此时诸葛亮也收到了刑部的批复,他对此仍有异议,于是上书曹昂裁决。

案件很快摆到曹昂桌案前,曹昂便招司马懿询问。

司马懿便道:“天子,虽然阿云和张大的婚约在守孝期间议定,但按照律法,只要求服丧期间,不得嫁娶,但没有不得订婚的要求。事实上民间这种事情,很是普遍。

双方达成婚约,事实上便是夫妻关系。”

“孔明说二人婚约无效,也不能说错。而且这件事情,是阿云本人反对,所以才酿成惨案,如果判定婚约有效,只恐人心不服。”

司马懿眼看曹昂不太支持他,又道:“阿云要解除婚约,有很多办法,偏偏她持刀行凶,砍伤张大多处,这说明,她主观上有杀了张大的意图。

按照律令‘谋杀已伤’,也当严惩。”

曹昂也有些犹豫了,这不仅仅是阿云生死的问题,这涉及到律法的判定。

对于此案,曹昂也不好直接决定,于是便招诸葛亮前来问询。

诸葛亮也是跟刑部杠上了,刑部新提了一个罪名,他立刻反驳找到反驳的理由。

按照律令,在审讯前,犯人主动招供即可认定为自首,按律应减罪一等(按问制度);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