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容易把简单的问题弄得复杂起来。
结果,夏洛克又去实验室了。
……
我等了好一会儿,也没有等到夏洛克的回信,又打电话给茉莉小姐,问问她需要帮忙吗?
夏洛克一向不会私闯别人的化验室,如果他在那里,茉莉小姐一定也在旁边。
于是,我向茉莉小姐提了同样的问题。
然而,茉莉小姐的回答让我感到更加困惑。她坦言,她今天休假,根本没有去过化验室。
那就是说化验室没有开。
那么夏洛克怎么会在化验室呢?
一瞬间,莫名的寒意涌上心头。我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一个迷雾笼罩的十字路口。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非常匪夷所思的想法——
难道夏洛克正在骗我?
因为这个荒谬的想法,我把我自己给吓了一跳。
然而下一秒,突然就想去实验室里面看看夏洛克到底是怎么骗我的。
在伦敦住了那么久,终于轮到我翻身吓夏洛克的时候了。!
我脑袋里面装着很多计划,就在想着要怎么执行的时候,夏洛克回了一句话「LAB(化验室)」。
……没有下文。
「需要我过去帮忙吗?」
我边回复,边想着昨天化验室的工作。我记得昨天去茉莉小姐的化验室里面,并没有看到夏洛克有什么新的实验。然而这个想法刚停下来,昨天被警察送过来的无名尸体又在我的脑海里面浮现。
通常来说,尸检的需要经过的流程之一就是去解剖尸体,取出身体内部的脏器。
顺着躯干划出一道Y型切口后,也就是打开胸腔后,从下颌到盆骨为止的所有器官都会被取出来。随后,法医会对器官进行清洗,进而解剖。之后,法医只会从每个器官里面取出一片样本,放在福尔马林溶液的塑料盒中,用上溶血毒素和曙红染色,这样方便法医可以在显微镜下看清每个脏器的情况。法医查验后,会进行排列,推断出死因。
这次作案的犯罪者手段极其残忍,女尸身上共计35处刀伤。除了割喉剖腹之外,对方连被害人的胸腔内的所有的脏器也用非常粗暴的手段取出。打开遮盖在女尸身上的白布时,我们都可以看到那些错乱潦草的刀痕鲜明地留在女尸的身体内。与此同时,她的脸也被刀划得胡乱,血肉也跟着被翻出,挤压着面部的五官。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她的牙齿记录和比对,顺利地找出了死者的身份。
那是一名34岁的自由职业者安妮·史泰德,家住伦敦东部地区。
发现尸体的位置和她的住处至少也有十二分钟的车程,那也是一处住宅区,周围并没有多少店家。她在伦敦并没有亲朋好友,从邻居口中也是听说她只有晚上才会出门,大白天的时候会住在家里睡觉,很少看到她有活动的痕迹。谁也不知道死亡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哪里。
也许是见人?
可是若是凶手就在这片住宅区里,那凶手抛尸的手段太过于粗糙,直接扔在人来人往的街道间的小道里面。
这些都是我们的各种想法。
从刀伤的痕迹来看,我们发现死者并不是一刀毙命,因此也许存在着和犯罪者之间对峙,或者挣扎的痕迹。抱着这样的思路,我们顺利在女尸的手指指甲缝里有皮肤组织和干涸的血迹。这些都被证实为非死者所有,因此这些指向性都很明确,这些很可能都来自于凶手。
工作到这里还没有停止的打算。
我们还要分析死者身上的衣物,我们在死者安妮的毛绒外套上发现了一条异于她发色的白发。
尸检工作花了一整天,茉莉小姐昨天晚上通知说警方已经确定嫌疑人身份,在将尸体送去尸检的时候,警察们也找到了可疑人士。我们在指甲缝里面找到的血迹,将作为证物交到检查方。也就是说,这件案子结了,她会负责写报
告。
茉莉小姐这么提前通知后,夏洛克便说明天应该会留在公寓里面,不出去。
这起案子被定性为情杀案子,凶手是对方的男友亨特·史密斯(31岁),有酗酒伤人的前科,曾经在警察局里面留档,因此在对比手指上干涸的血迹之后,可以迅速匹配嫌疑人。来到嫌疑人地住处时,邻居向警方作证,昨天凌晨四点多两人发现过口角争执,随后有听到有人摔门离开的动静。这和死者死亡时间凌晨4点48分相吻合(智能手表的健康软件显示心跳停止的时间)。
亨特·史密斯脸上有被死者挠伤的痕迹,在他的花园里面可以看到一把丢弃带血的匕首。
当警方发现亨特·史密斯时,他正倒卧在沙发上,沉醉在酒意中,周围散布着横七竖八的啤酒罐,形成一幅狼藉的画面。这种场景几乎让人感受到酒精的刺鼻气味和混乱的现场氛围。
警方的案情推演如同电影一般呈现:在凌晨四点多,死者与男友发生激烈争执,房间里弥漫着紧张的气氛。亨特·史密斯一直以来都有暴力前科,这次酒精的催化作用下,他的情绪被引爆,最终导致了一场悲剧。
我对这个案子仍然存在一些疑虑,然而夏洛克沉默不语,我开始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