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蹊跷的火灾(2 / 2)

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那个黑影给控制了。

看热闹的房客惊呼起来:“还真有歹徒呀!”

一个公安厉声问歹徒:“老实交代,你潜入别人的房间想要干什么!”gōΠb.ōγg

借着走廊的灯光,众人看清,歹徒是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子,穿着花衬衫和牛仔裤,浑身上下散发着脑残志坚的流氓气息。

歹徒虽然有点慌张,但还算对答如流:“没打算干什么,就想趁乱进去偷点东西,但是什么都没有偷到。”

一个公安问林麦:“房间里有贵重物品吗?”

林麦飞快地思索了几秒。

如果说房间里有贵重物品,可是在歹徒身上又搜不出来贵重物品。

倒显得她在故意说谎,栽赃陷害歹徒,反而容易弄巧成拙。

因此摇了摇头,拍了拍背在身上的小包包:“我身上没有什么贵重物品,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在我的包包里。”

那个歹徒听到这句话大松了口气。

可是林麦接下来的一句话差点让他魂飞魄散。

林麦指着他道:“这个人我之前见过。”

“哦?”一个公安问,“你在哪里见过他?”

林麦说得煞有其事:“我男朋友带我去吃晚饭时,我看见他跟在我身后。

我男朋友送我来这里住宿,我看见他又跟在我身后。

不过当时我没放在心上,以为全都是碰巧,毕竟他也有可能要吃饭和住宿。”

歹徒叫了起来:“你胡说!我没有跟踪你!”

林麦冤枉他一点都不心虚,蔑视了他一眼,不屑与他争吵,对两个公安道:”可现在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他,那之前就不是碰巧了吧。”

一个公安点头道:“当然不是,他之前跟踪你有可能是在踩点。”

林麦面色变得极其凝重,一脸费解地问:“踩我的点?他踩我的点干嘛?我身上也就几十块钱~”

既然不是为了钱,那就是为了色。

林麦拼命把歹徒往劫色方面推。

这个年代,小偷小摸不一定是死罪,但是犯了流氓罪,很容易吃花生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