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就直说,别浪费我的时间!”
说罢,气冲冲地带着任宝珠就走。
老板娘夫妻两个连忙阻拦,还硬着头皮说他们诚心想签合同。
林麦指着合同里的条条款款,一条一条地质问他们,这是签合同应有的态度吗,这就是坑人。
这份坑爹的合同,是夫妻二人请懂法的人写的。
每一条粗看没问题,细看全都是陷阱。
他们曾经用这样的合同坑过上一个租户。
那个租户是个三十多岁十分精明的男人,都没有看出合同里的问题。
老板娘夫妻两个见林麦和任宝珠这么年轻,特别是负责拍板的林麦,一看就不足二十岁,料想她绝对不会看出合同有问题。
可偏偏就是她一眼就看出了合同里的猫腻,还跟他们闹了起来。
事已至此,只能重新起草合同,否则林麦是绝对不会签合同的。
双方花了半个多小时,起草了一份公平公正的合同。
不过在签合同时,林麦和老板娘夫妇发生了一些分歧。
老板娘夫妇想要一个季度签一次合同,林麦坚决一年一签。
正常情况下,无论租赁方,还是承租方,都愿意一年一签。
现在房东夫妇却非要一个季度一签,就很离谱。
老板娘夫妇想要把房子租出去的心愿,比林麦想要租房的心愿更强烈。
林麦的态度是,不答应合同一年一签,她就不签了。
可裘立华夫妇却不能不签。
错过了林麦,还不知等到猴年马月,这门面才能以这么高的价格租出去。
最终还是老板娘夫妇做出了让步,合同一年一签。
接下来,违约金的金额,双方又争论了好久。
裘丽华夫妇坚决违约金定在一千块就可以了。
林麦不同意:“一千块钱违约金能够保证谁不会违约?一点效果都没有。
至少定在五万元才有效果。
你们定在一千块钱,是不是想随时违约?”
她这一句似真似假的问话,顿时真相了。
老板娘夫妻的确有这种打算,如果林麦的生意好,他们就随时涨租金。
这也是他们之前强烈要求合同一个季度一个季度地签的原因,就是为了方便涨租金。
可是林麦非要一年一签。
他们就把主意打到违约金上。
违约金定得低,他们照样能随时涨租金,因为违约成本低。
现在被林麦看穿了,夫妻两喊起冤来:“你在胡说什么呢?谁想随时违约?”
林麦顺竿子爬:“既然没有想过随时违约,那为什么不敢把违约金定在五万块?”
老板娘夫妻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得点头同意违约金定为五万元。
双方签好了合同,林麦爽快地付了押金和两个季度的租金。
比市场上押一付三多付了一个季度的租金,一下子抚平了老板娘夫妻俩节节失利所产生的不甘。
接着,夫妻两个把所有的文具装了箱交给了林麦。
林麦和任宝珠点了货,没问题,林麦当场付了货款。
虽然货物不少,但这个年代的笔和本子等文具都很便宜,一个本子才几分钱。
所以这么多货,也就只花了林麦三千多块钱。
一切都交接清楚了,老板娘夫妻把钥匙交给林麦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