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方卓然动用他的人脉,至少也得一个月才办得好。
不过有汤姆律师出面,就只用十天就能搞定。
马上要到十一月份了。
江城的十一月份气温飘忽不定。
今天可能是深秋的天气,穿一件高领毛衣,再套一件春秋装就行了。
可明天又可能一夜入冬,棉袄大衣齐上阵,所以这冬装可以推出了。
想到去米国之后,肯定有不少事情要处理,不是十天半月就能回来的。
等从米国回来,再推出冬装,就太迟了。
林麦计划在这十天里就推出冬装。
因为之前从海关进了不少毛料和呢子面料,而且还在布匹大涨价前进了不少尼龙面料。
所以这次冬季服装林麦打算主推毛料套装和中短款连体帽登山服以及呢子冬装和呢子短大衣。
林麦凭着记忆,连夜抄袭了不少前世羽绒服中短款和呢子毛料早冬服装款式。
第二天拿去给陶之云看,被她又狠狠夸奖了一顿。
林麦让她赶紧修改她抄袭的那些款式,然后赶紧打版,就能成批生产,早日上市。
她则准备找张玉继续给她的优妮可代言。
上次张玉给优妮可代言,效果很好。
一个在电影里总是扮演土里土气的农村妇女的女演员,穿上优妮可的服装,华丽转身,港台明星都没她漂亮时髦和优雅。
引起的反差实在是太大了,让许多消费者都会认为,佛要金装,人靠衣装。
只要服装漂亮,丑女也能大变样,因此对优妮可很是追捧。
除了反差带来的良好效果,张玉只要公开露面,或者给杂志拍照,必穿林麦赠送她的那些优妮可服饰,一直给优妮可打软广告。
虽然林麦明白,张玉在公共场合和给杂志拍照,爱穿优妮可的服装,是因为她拿不出比优妮可更好看的服装。
可是林麦不计较这些,只要给她的优妮可打广告,她就心存感激,所以这次还找她。
林麦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就给黄导打了个电话,想请张玉拍优妮可冬装系列的广告。
黄导爽快地答应了,还告诉林麦,他们现在还在江西九江拍摄,让她带服装直接来九江。
不过让她一个星期之内到达,剧组还有一个星期就杀青了。
来晚了,剧组是不会等她的。
陶之云听说林麦要急着去江西九江请张玉拍广告,当天就把她设计的那些服装做了修改,并且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做出了样衣。
林麦也没闲着,吩咐公关部的部长孙运红,让她在报纸上登一则为优妮可服装的有奖征名启事。
广告一定要显眼,名字一定要有华夏风。
奖金金额定为三千块。
她到现在都记得京城那个招待所,那些房客的议论:既然是华夏生产的服装,为什么要取一个洋名?
她要把优里可这个品牌做成国际化,就不能用洋名。
用洋名其实就是间接在帮助外国文化入侵。
她为什么要帮助外国文化入侵,而不是让华夏文化入侵别国?
华夏文明上下悠悠五千年,比任何文化都值得向全世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