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里的玉米,育种发芽花费了一个晚上的时间。
移栽花费了一个晚上。
从长出来到成熟只花费了七天时间,系统里的第一茬玉米已经全部成熟。
现在裴家的房子大,不愁放不下东西,裴老太背着背篓,在系统的田里来回穿梭掰玉米。
收获的喜悦在这一刻被放大了数倍,刚种下去几天立马就能收获,看得见的成就。
裴老太一边掰玉米一边念叨,这玉米产量也太高了,不愧叫玉米。
既然带了个米字,那就是能当饭吃的东西。
当初她一个土胚点了一颗种子,长出来后,上面长了两个玉米,而剥开外壳一看,密密麻麻的全是种子。
“玉米杆做肥料,玉米须泡茶喝,玉米能煮着吃炒着吃,做成饼子吃,打成面吃,饿极了也能生吃。”
可以说这东西全身都是宝贝,裴老太学习种玉米的期间,就会同时学习这东西的用法吃法。
一背篓一背篓的玉米堆在田埂上,她提前来到了家里的仓库,堆的多了直接运到仓库里。
掰弯了玉米,还要用镰刀把玉米杆子给砍了,堆在一起既能当柴火烧,又能沤肥。
种地时她嫌累,收获时可不觉得累了。
哐哐哐地干了一宿,利利索索地收获完玉米,裴老太只睡了几个时辰便起床收拾玉米了。
对一个新的作物,她最感兴趣的就是怎么吃,怎么用,做成什么赚银子。
“今天别做饭,你们有空的都过来帮忙。”
裴老太早早的就来仓库吼道。
“老夫人,这是啥啊?”
“新运来的作物,叫玉米,要是咱们这儿好种,以后就种这个了。”
这玉米要是能种下来,她才不要通过苟大人报上去,既然有夏太傅在,那就让夏太傅直接上报,一分好处都不让苟大人占。
“像这样,把壳剥下来,这个须子放在一起别乱扔,这可是好东西。
原汤化原食,今天早上吃玉米,就用玉米须子煮水喝。”
“玉米?跟我闺女名儿差不多,这玉米肯定是好东西!”
裴怀仁说道,他是闺女奴,三句话离不开闺女,稀罕得不行。
“如果没猜错的话,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家里顿顿都得吃玉米。”
他打趣地说道,这是娘的习惯,一定要把这东西研究透了,各种吃法都试验过,才决定种不种。
人手多,剥玉米很快,一会儿就有一筐子,裴老太先拿着筐子走。
“老二家的,你把须子拿来洗干净,一会儿煮一点儿水,剩下的晒起来。”
裴老太拿着玉米进厨房,先来十几个最简单的水煮玉米,顺便在灶里埋几个火烧玉米。
再将玉米粒搓下来,放油放盐炒着,没想到炒着炒着,玉米像豆子晒熟了一样会蹦开。
本就好看的颜色,被加热后显得更加金黄油亮。
今天是来不及打成浆,磨成粉,只好做几样最简单的吃法。
“掰得差不多了吧?
大家都过来尝尝,这玉米吃起来怎么样!”
裴老太和胡氏将大盆大盆的玉米端上桌,味道先不说,这卖相就极佳,金光澄亮,看着跟金子似的。
这东西个头大,用普通碗都装不下。
“这怎么不叫金米呢,跟金子似的?”
“黄金有价玉无价,想必是这东西比金子更加珍贵吧!”
文化人夏太傅说完,拿起一个玉米,学着裴老太的样子用筷子给它穿好,然后啃了起来。
虽然吃相一般,但味道绝了。
“清香扑鼻,回味无穷,口齿生津啊!”
夏太傅在京城什么好东西没吃过,第一次吃到这原汁原味的玉米,也觉得新奇,这味道真是香!
“这是水煮玉米,这是烤玉米,这是椒盐玉米,你们都尝尝味儿,各不相同,不同的烹饪方法,做出来就有不同的风味。”
水煮玉米嫩,清香,烤玉米带着烟火气,炒玉米粒吃起来又嫩又爽口,适合做下酒菜。
“我爱吃这个烤的玉米,太香了,就是太容易吃饱了,我刚才吃了一根水煮的玉米,现在又吃了一根烤的,已经有些吃不下了。”
裴怀义啃着玉米说道,以他庄稼人的角度来看,这玉米太值得种了,个头比土豆大,吃起来味道跟土豆的一样好,还是个新鲜东西,就是不知道产量如何。
“人一顿吃上两根就能吃饱,这要是遇到那些有灾荒的地方去得救多少人啊!”
香是香,好吃是好吃,就是太顶饱。
“我吃好了,拿两根路上吃。”裴明山吃完还兜着走,烤玉米煮玉米各拿一根。
吃完早饭,收获了大家的评价,有空的人继续留在家里剥玉米,没空的人各干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