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沈临风这般的勇气去挑战当权者,沈临风之所以敢于去出头,那是因为不在乎,反正老子不想在这里摆摊,得罪了你又怎样?
可他们就不一样了,就指着这个摊位养家糊口,如果跟管理者撕破脸,下场就是被赶出菜市场,连这份糊口的营生就都没了。
没了这份职业,一家老小以后吃什么呢?所以,他们生气归生气,骂归骂,可却不敢在行动上彰显自己的不满,只能强压怒火,委曲求全。
洒脱不是常态,而这才是绝大数人的生活方式——卑微地活着、忍着、熬着……
人人都期盼着自己成为盖世英雄,可人人都缺乏成为英雄的勇气,只能寄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率先挺身而出……
毫无疑问,沈临风就是他们所有人的英雄!一个敢于挑战恶势力的屠龙勇士!他的英勇抗争,给大家带来了光明。
“什么出头不出头的,我只是不想被人欺负罢了,还是那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谁要是欺负到我头上,我可不会跟他客气!”
幸好林菀当时伤得并不算重,只是留了个巴掌印,如果有个三长两短,沈临风发誓,会让整个市场管理局都付出代价!
为了老婆孩子,他沈临风什么都敢干得出来!永远别惹一个疼爱老婆的丈夫!
“为了报答你的恩情,今天你想吃什么肉,随便挑,我请客!”猪肉马很是大方,主动邀请起来。
“别了,没这个必要,又不是没钱,哪里能让你破费。”沈临风婉拒。
摆摊的商贩都不是什么有钱人,没日没夜地干活,起早贪黑地出摊,无非就是挣个生活费而已,真正有钱的人不会在这里摆摊,不会在这里吃这份苦。
都是穷苦人,何必充大方呢,况且,沈临风也不是为了他们才出头的,是为了自己出气,更没必要上纲上线了。
“你也甭跟我大方,我也不跟你客气,如果你真想请我的话,那容易,切肉的时候,别给我缺斤少两就行了。”
“瞧你这话说的,把我猪肉马当什么人了?我在菜市场卖肉多少年了,什么时候缺斤少两过!”猪肉马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二话没说,拿起锋利的杀猪刀,直接切了一块厚实的后肘肉,称都不称,直接甩给了沈临风。
“拿回去给老婆孩子吃,就说是我猪肉马请你们一家三口的!往后,想吃肉的话,就到我摊位上来拿就行,百八十斤不敢说,十斤二十斤的,我是能请得起的!别跟我客气!”
沈临风把肉搁在手里颠了一颠,至少得十多斤,可以啊,猪肉马够大方的,这个朋友,能交。
“对了,老马,问你个事儿,最近这段时间,有没有人到市场上来打听过我呢?”
“有,当然有,好几拨人呢,隔三岔五就会有人挨个摊问你名字,不过放心好了,大家都没说,一看这伙儿人就知道,肯定不是好东西,我们都商量过了,不管谁来问,都说跟你不熟!”生意人虽然斤斤计较,唯利是图,可并非所有做买卖的都是这种逐利之徒。
仗义多自屠狗辈,沈临风对他们都有恩,肯定不会为了点蝇头小利而故意出卖“救命恩人”的,于是大家都很默契地保护了沈临风的信息。
果然,跟自己猜想的一样,张佛头的爪牙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竟然已经查到了菜市场,看来,他的手底下并不全是饭桶。
“你可千万要小心了,我觉得,这帮人肯定是市场管理队招来的小混混,上次吃了亏,故意从外面找人来寻仇的。”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大家对张佛头和沈临风之间的恩怨情仇都不了解,所以才会下意识以为是市场管理队那边的恩怨关系。
“没事,来一个我就削一个!来两个,我揍一双。”沈临风咧嘴一笑,并不放在心上,拿了装好的肉之后,就转身就走。
猪肉马正准备收拾案板的时候,刚举起刀,却发现,刚才沈临风在的位置上,竟然多了一块钱。
“这家伙,嗐!”猪肉马摇摇头,把钱收了起来,说好了自己请客的,结果还是给钱了,自己办事厚道,他沈临风也不是喜欢占小便宜的人。
好意心领了,但是一码归一码,不能含糊其辞,毕竟,大家挣点钱都不容易。
林菀在菜市场杀鱼,杀一条鱼才挣两毛钱,卖猪肉虽然挣得稍微多一点,可也就是多一点而已,日子也不会宽裕到哪里去。
“临风!”正当沈临风要走的时候,被买菜大姨喊住了,然后就是一捆韭黄硬塞进了手里。“拿着,拿回去给媳妇做着吃,今天刚摘的新鲜韭黄。”
“我得给钱呀,多少钱?”说着,沈临风就准备从兜里掏钱,却被大姨拦住了。
大姨顿时板起了脸。“拿着!这是我送你媳妇吃的!不是给你的,不用你来充好人!给钱就是打我的脸!”
嘚嘞,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给钱就不礼貌了,沈临风只好悻悻地把手收回去。
“你媳妇最近怎么样了?受的伤有没有好些?”大姨的摊位跟林菀的鱼摊邻近,没事儿的时候,常在一起聊聊天,关系一直都不错。
自打那天林菀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大姨的心里一直牵挂着,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