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巧了嘛,我在金牛县也投资了一家快餐店,顺道承包了我们单位的食堂,这么算起来的话,咱们还算是半个竞争对手呢,哈哈哈。”
“嗯,你投资快餐店这件事儿,我听说过了,把西洋快餐的营生搬到咱们国内,算是来了一手弯道超车,挺好的,我还是比较看好你中式快餐生意的前景,麦当劳和肯德基如果想要进入到咱们国家市场的话,首先考虑的肯定是布局大城市,然后再向二三线延伸,至于你,完全可以固守着四五线小县城的阵地,玩一手农村包围城市,兴许,过个十年二十年,也能成为快餐界的第三大势力,跟麦当劳和肯德基掰一下手腕。”
还得是同水平的人聊天才有意思,刘梦兰首先看到的是沈临风这门生意的发展前景,然后揣摩出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开始,在沈临风的构画里,他的设计蓝图也是采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不进军大城市,就在县城的格局里疯狂扩张。
全国有一千八百多个县城呢,哪怕是不占据全部,只要个三分之一,那也是个非常可怕的规模!等到这两家快餐巨头完成一二线城市布局之后,回头再看,卧槽,不知从何时起,下沉市场竟然被人给抢先攻占了!一样的师傅,一样的产品,一样的口感,谁也破不了招啊!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我又觉得,快餐这门生意的技术壁垒太低了,只要是一个经验老道的厨子,尝一口汉堡,其实就能知道配料和做法了,所以,如果你愿意去金牛县走一圈的话,就能看到,几乎每条街道上都得开个四五家快餐店,甚至,就连路边的小摊贩也卖起了炸鸡。”
“在同质化严重的格局下,继续围绕着快餐这门生意做文章,实话实讲,意义已经不是很大了,所以我决定,重新换个赛道。”
也就是当着刘梦兰,沈临风才愿意说这种交心交底的知心话,常言道,千金易得,知己难求。
昔日在上学期间,刘梦兰就是他沈临风那个高山流水的知音,从精神学识到灵魂深处的那种共鸣感。很遗憾,我把你当知音,你却一直想上我……
“嗯,说得到也是,商场上的跟风行为,确实是对一个市场最大的伤害,当所有人都涌入到这个行业之后,那距离这个行业没落也就为时不远了。”
刘梦兰点了点头,认可沈临风的这个观点,倘若大打价格战,那么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都会是失败者。
饱和的市场,容不下过多的参与者,而快餐为什么能瞬间风靡金牛县呢?不就是老百姓图个新鲜嘛!当这个新鲜劲儿过了之后,老百姓就会失去感觉了。
尝个鲜的了,没必要顿顿舍不下,不就是炸鸡薯条汉堡之类的玩意嘛,吃久了也会腻歪,真的要是论其口感和营养价值的话。
其实,跟咱们本土的肉夹馍馄饨差远了。一个小县城里,可以容得下三五家快餐店,但是绝对容不下再多了。
服务员端上菜来,一大盘辣子鸡,一个大盘子里,几乎全都是红彤彤的辣椒。请问,鸡呢?鸡哪儿去了?我咋没瞅见?
“尝尝味道如何,这家饭店是我投资的,专门从川蜀请来了个川菜大师傅,手艺一绝,在天海这里,没有人的厨艺比他更好了。”
“那我可得好好尝尝。”毕竟也算是半个同行,沈临风夹了一块肉,搁在嘴里一咀嚼。先前十分的期待顿时消失了三分。
“味道如何?还可以吧。”刘梦兰看着沈临风吃,期待地等他一句夸奖。
沈临风说道:“味道还可以,就是这口感咀嚼起来的时候,稍微有点费牙口,肉炒得老了点,依我看,应该是油放得不对,他用的油应该是橄榄油之类的植物油,而非猪油吧?厨子的火候还没有练到家,肉质偏老了点。”
“厉害啊,竟然连油的口感都能尝出来,你是怎么做到的!”刘梦兰那张绝美的容颜上闪过一丝惊奇。“是的,我们店里炒菜用的油水,几乎都是植物油,根据有关数据和科学研究表明,植物油的成分对人体是有好处的,让人不易发胖的同时,也具有舒缓心脑血管疾病的功效,我们家里吃饭,从来都不用动物油,只用植物油。还有就是火候,你竟然连火候都知道,据我所知,以前的时候,你可是从来都不会做饭的呀。”
“哦~我懂了,厨艺都是结婚后学出来的吧?难怪人家都常说,结婚会让一个男人快速成长,昔日远离庖厨,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君子,如今也成了一个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居家好男人了。真羡慕你媳妇啊,竟然捡了这么个好男人。呵呵呵。”
嘴上打趣着,笑着,一副调侃轻松的态度,可是内心深处的苦涩,只有她自己知道。曾经,眼前的这个人,差一点就是你的了。
“可拉倒吧,千万别说这种话,我曾经也差一点就误入歧途,沦为个十恶不赦的浑蛋了呢!距离该死,就差一步之遥!在那个时候,我做了无数的错事和对不起老婆的缺德事儿,如果不是她多年来不离不弃,始终待我如初的话,也不会有今日浪子回头的我了。”
“嗯,你这段自我堕落的故事,我也略有耳闻。”随着聊天的日渐深入,沈临风才意识到,她对自己的关注,远不像是口头上说的那么风轻云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