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今儿真高兴(1 / 2)

“可我瞧着就算只有这一间铺子,也没什么生意呀?”沈阿娇问道。

柳氏含笑道:“可不是嘛,整天没什么客人,哪来的生意呢?”

沈阿娇微微颔首,心想难怪这段时间宋雪莲像疯狗似的,逮着她就咬,原来是因为生意不好,拿她出气呢。

看来,下次遇见宋雪莲,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以防她又来使诈。

出了柳氏绣铺,三人又去找方子期,看看学堂的情况。

自从把学堂交给方子期后,沈阿娇便很少驻足。

她相信自己的眼光,方子期绝对是一个负责任的好教书先生。

事实也正如她所料,他将学堂办得有声有色。

对于那些交不起学费的娃娃,他允许他们可以用食物来抵。

现在不仅女娃娃比以前多了,就连大人,对学堂也交口称赞,有时候做了什么好吃的,也会送给教书先生尝一尝。

眼见方子期神采奕奕,精神焕发,沈阿娇越发佩服自己确实能干。

辞别了方子期,沈阿娇忍不住哼起了小曲,自从重生以来,真是事事顺利,日日开心。

银杏笑着问:“小姐,我们再去哪里玩?庙会还没开始呢?”

“我们去哪里?”沈阿娇眉飞色舞,喜滋滋地说道:“走哪里算哪里吧,随便逛逛。”

三人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来到丞相府附近。

沈阿娇这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怎么来到了这里。

她想转身就走,但转念一想,丞相府已经被烧了,陈遇安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住了。

“我只看一眼,就只看一眼。”鬼使神差中,一个声音在她的脑海里念叨着。

她向前走去,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在见到了丞相府的一瞬间,脚步顿住了。

那已经看不出底邸的样子,只有烧得焦黑焦黑的残垣断壁,一阵风刮过,瓦砾中的灰尘扬风而起,甚是凄凉。

沈阿娇再次见到这样的丞相府,想起以前她在此居住的日日夜夜,心中不免有些唏嘘。

“陈遇安,想不到就连府邸也被烧得一了百了,正如我们之间的感情,早已经如同这场大火,烧得干干净净。”

晓风默默地盯着丞相府一角的地上,直至走了过去,用脚尖踢了踢,突然叫道:“小姐,你过来看看,”

沈阿娇移步过去,定睛一看,那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堆灰烬里,露出了一块物品的一角。

蓝白琉璃色的……

她心念微动,突然想起了什么,想蹲下身去。

晓风眼疾手快,抢先一步,用手将灰烬扒开,将那个物品拿了起来,吹了吹上面的灰尘,递到沈阿娇的手上。

沈阿娇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她以前常戴的一个蓝白琉璃珠镶嵌的玉簪。

这个簪子是当年她与陈遇安成亲时,陈遇安送给她的,她一直很喜欢,天天戴在头上。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簪子不见了,她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

以为再也找不到了,谁曾想会在这堆废墟里发现它了呢?

晓风皱着眉头疑惑地问:“小姐,这是丞相府的何处?怎么会落到此处?”

沈阿娇握着簪子的手微微颤抖着,半晌才说道:“这是他的书房,我以前很少进来的。”

顿了顿,她又说道:“我也不明白为何这个玉簪子会出现在他的书房里,如果他找到了,会给我的,我猜是被他扣下来藏起来了。”

说罢,她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晓风将簪子仔细地端祥着,说道:“小姐,这个簪子不应该是你不小心掉的,如果掉了,摔在地上,这个簪子会摔断的。”

“而且,我看这个簪子保养得很好,没有裂痕,难道真的是陈大人故意拿走藏起来的?”

晓风沉思许久,忽然恍然大悟地说道:“难道那时陈大人忌恨着老爷和小姐您,忌恨着整个沈家,所以才把簪子藏在书房,反正你也很少进他的书房,他时时拿出来看一看,提醒自己不忘记仇恨?”

“是吗?”沈阿娇惊呆了:“那这样的陈遇安岂不是很危险?”

“才不是的。”银杏涨红了脸,辩解道:“我觉得陈大人不是那样想的。”

“他是喜欢小姐,爱慕小姐,但不知道如何表达,这个簪子是他送给你的,所以他拿回来放在书房藏起来,留给自己偷偷的看,以解他的思念之情。”

“是吗?”沈阿娇下意识地问了一句:“真的吗?银杏?为何我觉得这样的陈遇安是被人夺舍了呢?”

她皱眉冥思苦想许久,懊恼地说:“我想了很久,实在想不起来,之前陈遇安哪里表现出了喜欢。”

“他一见到我,不是横眉冷对,就是冷嘲热讽,就连我有了身孕,他还怀疑是太子的呢。”

“小姐,这话可不能乱说啊!”银杏吓得花容失色,急忙伸手想捂住沈阿娇的嘴。

“小姐,这是大街上,要是被不怀好意的人听见了,传出去,对太子而言,就大大的不妙了。”

“银杏,我不觉得这是陈大人的思念之物,反而是提醒他自己不要忘记仇恨的。”晓风一本正经地纠正道,“就像小姐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