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0章 大明要做文明世界的领航者(2 / 2)

自即日起便要着手搬迁之事,限定其于崇祯十五年年节前全员撤离!

内阁派驻吕宋之官员,可于马尼拉择合适之地供荷兰人建立生活场所。

吕宋将来建国后,其律令当以大明律简化版由其朝廷颁布并实施。

除却我朝驻军外,岛上所有居民人等,部分国籍,均要照此律令执行不怠。

有违者,无论国籍身份,具要按律一体执行!

因吕宋实质为我大明之藩属,故此,除却持大明公民身份证者之外。

将来其他各国往来或常驻其地者,均要与其本国民众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律法之上!

此一点须当于律法中郑重言明!

内阁于行文中当要对荷兰人申明,吕宋国禁止大明之外任何武装力量出现!

除却军队之外,吕宋当允其他各国人等自由出入。

人人可享公平贸易之便利,吕宋朝廷及大明驻军,均可保护所有人之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