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莫离莫笑(2 / 3)

相尽天下 绘相 2155 字 11个月前

君莫笑才轻轻的默默女儿的头,对无忧道:“悠儿,你先上车,为父有些话要对李公子说。”

无忧看了一眼李云水,又看看君莫笑:“爹爹,我和云水……”

“哈哈哈,果然是女大不中留啊!”君莫笑抚须一笑,一点无忧的鼻头,慈爱的说道:“你且放心,我不会为难你那情郎的。”

无忧羞怯有加却又忐忑无比,见李云水递来一个让她放心的眼神以后,一步三回头的回到了车上。

“教主,有何指教?”李云水笑着问。

“指教倒是不敢当,只是……的确有些事情,还要麻烦李公子。”

“教主客气了。”

“且随我来!”

君莫笑一甩衣袖,忽地飞了出去,李云水也施展游龙,跟了上去。

或许是因为他和无忧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心里隐隐对君莫笑有些敬重,于是明知君莫笑在试探自己的武功,却依旧放慢两三个身位,倒是一直跟着,没有掉队。

二人在一处水塘前停了下来。

君莫笑背起双手,脸上笑意更浓,仔细打量李云水一番以后,给李云水讲了一个故事——

塞外之人,大多是结群而居,时间长久以后,便有了部落。

二十多年前,北方一个中小型部落,在老首领即将归西之际,需要选出新一代首领,他的两个儿子都很年轻,能力都很强,于是老首领就犯了难。

他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关系并不好,无论选了谁,都会导致反目。正好的是,这两个儿子都喜欢上了部落中的一个女子,于是便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首领之位和心爱之人,两个儿子只能选择一个,那选择心爱之人的儿子,必须要立即离开,永远不得再回部落。

这的确是个一石二鸟之计,一来这个选择对于两兄弟而言,是公平的,每人都有选择权,如果两人都选择了一样的,那么就只有按照部落的规矩来办,进行一场比武,赢的人自然有优先选择权,这样一来,两个儿子都没有异议,也确实能够服众。

二来,如果两兄弟选择了不同的东西,那么对于一个部落而言,爱美人不爱江山之人,必然不太适合做首领,而选择部落的人当然最合适,一旦确定以后,另一人离开,按照北方人很讲诚信的原则,也能最大限度避免一场手足相残。

于是乎,在选择的那一天,老二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心爱之人,不待老大作出选择,当即拉来骏马,带着心爱的女人扬长而去。而那老大,自然便选择了部落,成为新一代首领。

可人的贪欲,又怎么会那么轻松就被满足呢?待老首领去世以后,老大便肆无忌惮的搜索自己弟弟的下落,发誓要杀了手足,把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给夺回来。

老二不是傻子,当然知道朝夕相处的哥哥,绝非善类,于是隐姓埋名的同时,也留了一手,暗中有了自己的势力,只不过一直比较低调,不被许多人知晓而已。

老大的野心越来越大,他逐渐统一了北方,有了人、有了钱、有了权,就希望把手中拥有的一切无限放大,于是他举兵入侵了塑阳江南。

当然,本就是一场夜郎自大的赌博,当然一败涂地。于是乎,便开始休养生息,企图再战。

又过了许多年,他发现了弟弟的踪迹,于是乎便秘密开展调查,这一查不要紧,一查以后,便发现弟弟简直拥有一个宝库。

他的手下有无数奇人异士,如果把这些人调教好了,或将成为一支无坚不摧的军队。可想法虽好,做起来却无比困难,他空有军队,可依旧捉不住那些居无定所的江湖中人。

于是乎,他想了一条计策,买通了弟弟身边之人,给弟弟当年选择的那个女人下了毒,让其长期昏迷不醒,却又偏偏留有一口气在。

这番下来,他以解药为要挟,迫使弟弟为自己卖命。

而此时,老大的眼光早已经不在当年的女人身上,毕竟作为北方的一号人物,要什么美人没有?天下,才是他新的追求。

于是乎,他那可怜的弟弟,带着属于自己的整个势力,不远万里来到了江南,心甘情愿的做起了马前卒。

“教主,不曾想,原来你同莫离还有这样一层关系,倒是让我吃惊了。”李云水知道,所谓故事中的弟弟,便是眼前的君莫笑。

只是奇怪的是,这些故事,又与他李云水何关?

“不过,这个故事,其实与我是无相关的。”

君莫笑没有反驳,神色之间并无变化,只是语气有些慎重:“塑阳自建立以来,如今已有六十年时间,但要说国力,因为奸臣当道、皇子夺嫡,几番折腾下来,有哪里比得上当初?但即使如此,莫离想要夺取江南,无异于天方夜谭。”

“这个形势,老夫还是看得清的。”君莫笑转过身来,看着李云水:“所以,李公子,我无非目的有二。”

“其一,我要让莫离的计划,在塑阳破产。”

“其二,我要打回北方,取代莫离。”

“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

李云水的头,微微一摇,却被君莫笑打断:“李公子,你先不要拒绝,且听老夫讲讲。”

李云水手一抬,示意他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