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母亲,她是个……她做的是皮肉生意,”哥洛佛沙哑开口,带着几丝秘密终于公开的释然: “她有过很多客人,生了七个孩子——或者更多,我记不清,有些夭折了。” 泰尔斯没有说话,只是小心认真地聆听着。 “而我的父亲。” 哥洛佛深吸一口气: “他是个活在家族盛名的阴影之下,平庸无能,郁郁不得志的纨绔子弟。” 僵尸的表情重新变得无波无澜: “或者用祖父的话来说,‘一个废物’。” 哥洛佛的父亲,和祖父。 泰尔斯默默地道。 “所以有一天,他来到红坊街寻欢,遇到了我母亲。” “那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买春,”哥洛佛的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他人的故事: “留下了一个妓女所出的卑贱杂种。” 卑贱杂种。 泰尔斯皱起眉头。 “从懂事开始,我就活在这条街上了,”哥洛佛幽幽地道:“女人和脂粉气,客人和铜臭味,叫床和呻吟,冻饿和病痛——那就是我的童年。” “莉莉安是我们之中最大的孩子,很小就学着带领我们混迹巷道,闯荡街头,模仿大人们的样子,努力过活。” 混迹巷道,闯荡街头。 模仿着大人的样子,努力过活。 泰尔斯听着他的话,自己也渐渐恍惚了起来。 “直到一个粗鲁的豪客,把母亲掐死在床上。” 哥洛佛的样子冷静得可怕: “自那以后,莉莉安就代替了母亲的角色,出卖一切,倾尽所有,带着我们这些孩子,带着弟弟妹妹们,挣扎着活下去,饥一顿,饱一顿,苦一天,捱一天。” 挣扎着活下去。 泰尔斯不自觉地捏紧拳头。 “当我们打架的时候,‘我们血脉相连,理应互相帮助’,莉莉安就会这么教训我们。” “当她游荡在街头上,一次又一次被不同的男人带走,再揣着可怜的铜板和食物回来,有时候还带着伤痛,”哥洛佛的眼里现出痛苦之色,身上的绷带再次显出红色: “‘我们是兄弟姐妹,这才是最重要的’她总是这么说,笑着,也哭着。” 泰尔斯面无表情地盯着桌上的灯火。 “那些日子不好过,”哥洛佛顿了一会儿,“癞痢、鼻涕虫——我们的两个弟妹都死于伤寒。佛恩在一次失败的偷窃中被抓住,被抬回来之后,他没能熬过去。” 死于伤寒…… 偷窃被抓住…… 没能熬过去…… 泰尔斯听见,自己胸膛里的搏动越来越快。 “直到莱雅嬷嬷收留了我们,”哥洛佛幽幽地看向四周的陈设:“在这里。” “莱雅会所。” 泰尔斯深吸一口气。 “莱雅嬷嬷,她是个好人?”王子努力用参与话题来隐藏自己真实的情绪。 “我不会这么说。” 哥洛佛摇摇头: “能在街头上讨生活的,没有好人。” “那时候大家还不叫她嬷嬷,这里也不叫莱雅会所,嬷嬷自己容色艳丽,手段高超,更与血瓶帮关系深厚,接连傍上了好几个血瓶帮的干部。” “她是在为自己打算,看上了莉莉安的容貌和坚韧。” “至于我们几个,都只是附加的。” “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自那时候起,就成为了血瓶帮的乞儿。” 泰尔斯眼神飘忽,仿佛看见一片破败不堪的房屋,里头蹲着几个蓬头垢面的孩子。 “莉莉安被嬷嬷带走,她的日子好过了许多,但血瓶帮里,管理乞儿的人是个玩飞刀的前马戏团小丑,脾气古怪,生性多疑,还喜欢疯笑着拿我们练飞刀的准头。” “到最后,我们兄弟姐妹,只剩下莉莉安、廷克,我,以及最小的特托。” 泰尔斯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抬起了左手,按住胸前衣下的那个烧疤。 “如果一切正常发展,我会像这条街上出生的大多数孤儿们一样,要么进入血瓶帮做跑腿当打手,要么自己半途出走,想方设法做个学徒或者农人,自谋出路。” 说到这里,哥洛佛的语气一颤: “直到那一天。” 泰尔斯下意识地抬起头。 “那天,那个管乞儿的小丑,他疯笑着把我、廷克还有特托赶到一起,交给了一些穿得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