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满,而每一个字的最后一笔却偏偏都是铁画银钩的瘦金体,不该见笔锋的地方偏偏锋利如刀,于是整体看起来有些别扭。
而且写字最讲求个一气呵成,颜真卿的天下第二行书《祭侄文》,就是一气催成,便是激愤之下偶有笔误,也不过是简单涂描,继续书写。
但这副字,每个字的墨迹都不同,如果秦牧没有看错的话,是一天只写一字写成的。
这么怪异的字体,这么特殊的写法,落笔之人如果不是某种偏执狂,那只有一个可能,她在刻意地练定力。
落款处是隽秀的小楷“桐凰”。
凤凰非梧桐不栖,是个好名字。
秦牧深吸一口气,论定力,秦某也不差的。
来到厨房,从最上一层的橱柜里取出一个木匣子来,又在橱柜底下找出一块寻常人家已经不多见的磨刀石。
不错,木匣子里藏着一把刀。
刀长两尺,柄长六寸,护手处有一白虎图案。
此刀名唤“白虎獠”。
干他们这一行的,有时候刀比枪好用,开枪总容易引来巡捕,也容易引起对手其他团伙成员的警觉。
一刀封喉,悄无声息。
“老伙计,好久不见了!”
秦牧在黑夜中低声自语,下雨了,春雷阵阵,一道闪电,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