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南京电视台的辩护律师顿时脸色一变,气势一下就颓了下去。 后面就再也没有进行像样的辩护,只是在量刑轻重上为南京电视台辩护,但无论如何,气势一消,便只剩下节节败退。 这次的案件审理从那段视频证据拿出来后,胜负便已轻易分出,南京电视台那边派来的一个副台长,在视频证据当庭播放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就暗叹一声,脸色难看地带着自己的助理悄悄退出了法庭。 “本庭宣判!南京电视台不顾被采访人的意愿与安全,枉顾交通安全法规,野蛮采访,造成原告人喻绮萝、赵砚两位受伤,并且,事故发生后,南京电视台不顾事实,反而捏造事实,传播谣言,对喻绮萝小姐和赵砚男士造成名誉损害,现,本庭判决南京电视台赔偿喻绮萝小姐人身伤害费5.8万元,精神、名誉损失费300万元,误工费400万元!赔偿赵砚男士人身伤害费8000元,名誉、精神损失费10万元,本判决立即生效!责令南京电视台三日内立即执行!本次宣判为一审判决,可上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