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后一次喜欢你(1 / 2)

“云汐,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不止一次,但也是最后一次了。”

陆晨今天穿的很正式,头发刻意打理过,手捧一束红玫瑰,秀气的脸上还挂着一抹自嘲的笑。

四周围观的人群,见到陆晨的那一刻,纷纷停下了脚步。

“又是他啊?今年第三次表白了吧,还真是越挫越勇啊。”

“刚刚他说什么,最后一次表白了?这是求而不得,准备放弃了?”

“你信他?他可是校花云汐的头号舔狗,听说从高中开始,追了六年,雷打不动,怎么可能放弃,说不定是欲擒故纵呢。”

“你别说,你还别说,有点道理,不过这小子明明挺帅的啊,要是追我这么多年,让我原地去世我都愿意!”

议论纷纷中,云汐缓缓转身。

目光中的三分不耐,三分讥笑被陆晨尽收眼底。

可就是没从其中看到任何情绪波动。

陆晨忽然又笑了。

是啊,他追了六年,从未得到过云汐的任何反馈和希望。

对云汐而言,自己只是一条可有可无的舔狗。

需要的时候召之即来,不需要的时候挥之即去。

就算某天不见了,她也不会有任何惋惜和不舍吧。

云汐盯着陆晨手中的玫瑰看了许久,最终,薄唇轻动:

“陆晨,花我收下了,以后不要这样了,我……”

“没事,以后我也不会这样了,花我帮你扔了,反正你拿着也会偷偷扔掉的,就不劳烦你了。”

陆晨抢先说道,接着三步并作两步,找了个路边的垃圾桶,将手中的玫瑰,一整束扔了进去。

还记得他第一次送云汐玫瑰,第二天有人告诉他,花被云汐扔掉了。

陆晨还以为云汐对玫瑰过敏,接着又送过桔梗、薰衣草、郁金香,但无一例外,全都被云汐反手送给了垃圾桶。

后来陆晨才明白,云汐不是对花过敏,而是对自己过敏。

“我不会再纠缠你了!”陆晨说道,转身离去。

“其实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云汐抬起准备接花的手顿在半空,稍显尴尬,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今天的陆晨异常决绝。

今天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

但往往没过几天,陆晨就会像失忆一般,重新回到她的身边。

对她嘘寒问暖,帮她带早餐,取快递,尽一切所能的取悦她。

这一次,也是这样的吧?

云汐只能在心中安慰自己。

六年的时间,陆晨早就离不开自己了,毕竟除了自己,谁还会接纳陆晨呢。

云汐想着,陆晨的背影已经越走越远。

很快,就消失在了宿舍楼中。

常市的秋天有点冷,中南大学的氛围却很暖,纵使风带光了树梢上的叶子,却仍旧感受不到多少寒意。

喧闹的人群里,云汐站在风中紧了紧身上的大衣,神情有恃无恐。

转身,就看到了被陆晨扔掉的玫瑰。

被风一吹,花瓣凋零,略显凄凉。

之前都是自己扔陆晨的花,这一次,陆晨主动扔掉了,有点好笑。

云汐并没有当一回事,先回去吧,说不定明天一早,陆晨就已经顶着寒风,为她送来了温暖的早餐。

……

陆晨回到宿舍的时候,只有室友韩韬在打游戏。

见到面无表情的陆晨,韩涛放下了耳机,忙不迭起身拍了拍陆晨的肩膀:

“又失败了?我看你好像被拒绝都有抗性了啊,上次还戴着痛苦面具,这回都知道把悲伤留在门外,把情绪藏在心中了,爸爸我甚是欣慰!”

陆晨撇了一眼韩韬,被气笑了:

“死一边去,你爹我再也不当舔狗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眼前的韩涛,是他的兄弟兼儿子。

而像这样好大儿,他还有俩!

大学宿舍中互相称爹,似乎已经成了传统,对于这个称呼,往往是先起的那个人当爹。

有付出就有回报,用一顿早餐换三声爹听。

一来二去,都已经习惯了。

而韩韬听到陆晨的话,脸上是一万个不相信。

可看到陆晨那坚决的表情,又不像是假的。

犹豫再三,还是掏出了手机,点开了一个名为【有福同享,有难退群】的群聊。

韩韬:出大事了,你们谁有精神病院的联系方式?

崔志刚:?

向远:?

韩韬:陆晨这小子,说他再也不当云汐的舔狗了。

崔志刚:……

向远:……

韩韬:dabgkbf%*#

最后这一串乱码,并不是韩韬语无伦次,而是陆晨已经按着他的脸在键盘上摩擦了。

完事后,韩韬起身扔给陆晨一根烟,率先点上,吐出烟雾道:

“真决定了?”

“这事还能有假?”

陆晨夹着烟,放在手中把玩着,神情之中满是郑重。

“这是好事啊,你早该放弃了,云汐那种女人,你不能说她坏,可也好不到哪去,六年的时间,是条狗也被打动了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