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王谦的提议又超出了陈琳这个董事长可以决断的范围之外。
要把新建公司一半的股权分给一个外人,陈琳虽然本人还是倾向于同意,但她却也不好直接答应下来,这事儿不小,怎么也得经过董事会的讨论才行。
偏偏她现在人在华夏,而公司的其他董事都在漂亮国,这个董事会可不太好开。
实在不行也只能来一次电话会议了。
虽然漂亮国的通讯安全令人担忧,不过好在他们讨论的只是一家准备主推打印机的电子公司的事情,也不算那么隐秘,即使是被漂亮国的FIB给监听到也无所谓。
但是在和公司的股东们开董事会之前,陈琳自然是需要先和王谦确定一些合作的细节才行,不然的话……也不能这边有点什么事,她就要和漂亮国的股东们开一次会吧!
于是她就询问王谦,这个合作成立的公司除了生产和研究打印机外还要增添什么项目?
是复印机还是传真机?毕竟这三种设备都有共通之处,就算将来进行销售时,都可以向同样的客户一并推销了。
王谦却是摇了摇头说:“复印机的话还可以考虑,传真机还是算了吧!这是一种注定要被淘汰掉的东西,我们还是不坐这趟末班车了。”
“传真机会被淘汰?”
陈琳表示有些不敢相信,传真机的应用还是很广泛的,异地之间传递纸质文件信息,不都得用传真机吗,怎么就注定要被淘汰了?
王谦也没办法给陈琳解释得太清楚。
本来按照原本的发展轨迹来说,传真机至少还能存在十几年的时间,不过……华夏的2G网络,还有王谦的手机马上就快要问世了,那么传真机这种局限性极大的设备退出历史舞台的时间还会远吗?
没有去管陈琳的质疑,王谦直接表示说:“我的想法是让我们这家合作成立的电子公司涉足个人电脑、或者叫微型计算机的领域中去。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个人电脑将会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也许再过个十几年,全世界的大多数家庭都将配备一台电脑,就和现在的电视一样,也算是一件必不可少的家用电器。如果这个推测成真,那么你可以想想……这在世界范围内,将会形成一个何等惊人的市场需求啊?”
“这……这不可能吧!”
陈琳仍旧感觉难以置信。
个人电脑,或者说微型计算机她知道,他们东晨公司本来也是一家科技公司,对于这种时尚前沿的东西自然不陌生。
早在八年前,也就是1981年,IBM公司就已经推出了世界上的第一台个人电脑。
但是这东西的造价多高啊,说是个人电脑,但其实现在只能用于极少部分的商用。一般都是大公司才能配备,并且也只能配备那么少数的几台而已。
并且她感觉这种个人电脑的性能太差,根本不能提高多少工作效率,完全没有可普及的可能啊!
王谦大概能猜出陈琳的想法,便稍稍解释了一下,说这是科技进步的必然趋势。而他之所以想和东晨公司合资成立新公司,主要也是为了这一点。
毕竟东晨公司立足于漂亮国,甚至在漂亮国的硅谷都有他们公司的分部在,可以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在那边成立新公司,主要进行个人电脑的研究与开发,将会有着很大的便利条件……不说别的,光是招聘相关人才这方面,就要比在国内效率高得多。
可能有的人会觉得,连电脑城里随便一个修理工,都能自己组装出一台电脑来,那么凭着王谦的能力,还用得着和漂亮国人合作吗?自己直接开一个电脑研发和生产的公司不就得了?
但实际上,组装电脑和生产电脑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王谦是对电脑的构造无比熟悉,可是以华夏目前的科技水平,绝大部分的电脑配件国内都还无法生产。
王谦要做的可不是当一个组装电脑的二道贩子,而是真正能自主生产电脑的尖端科技企业。这一点想要在国内做到实在是太难了,还是直接在漂亮国做更方便一些。
然而漂亮国对华夏十分排斥,如果王谦自己去漂亮国开公司,同样会难度极高,既然这样……还不如先和东晨这个亲华的地头蛇合作呢!
不然的话……如果这家新公司只有激光打印机的项目,王谦还真没看上眼。
换句话说,东晨公司如果想接纳王谦合资成立新公司,那就必须要接受王谦的建议,未来新公司的主要精力都会放在个人电脑的研发方面。
如果东晨公司接受不了这点,那也就没必要合作了,到时王谦会同意把激光打印机的设计专利以三百万美刀的价格转让给东晨公司。
听明白王谦的意思后,陈琳不由深深皱起眉头来。
王谦的这个要求可以说是很苛刻了,她估计公司里的大部分股东都不会同意。
对此她也只能先试试再说,根本没办法给王谦什么保证。
王谦也不以为意,这对他来说本也就是临时起意的一件事。能做成固然很好,要是对方不同意也无所谓,他再另外找机会渗透到漂亮国的硅谷也就是了。
而除了东晨公司外,其实……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