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并未回答,而是有些警惕地望着温玉礼,“你是一路跟踪杨大哥过来的吗?” “你不必担心他,我不是针对你们来的。之所以会跟到这,是因为我在调查温南燕。” 为打消明珠的戒心,温玉礼只得把自己和温南燕的恩怨又搬了出来,“明珠,你也在祁王府待过那么长的时间,王爷偏爱温南燕而苛待我,你总能看出来吧?” 明珠不语。 的确,曾经作为萧元祁的亲信,她很清楚温玉礼这个祁王正妃当得有多憋屈。 彼时她也有些同情温玉礼,但也就只是同情罢了,她和温玉礼一向没有多少来往,自然也就没有理由相帮。 人各有命,她自己都是为情所困的人,又有什么心思去管旁人的事。 且那时,她也并未看清温南燕的真面目,只以为温南燕是凭借着蕙质兰心善解人意讨得萧元祁的喜爱,温玉礼虽是正妃,言行举止得不到萧元祁的认可也怨不得谁。 “你们方才的谈话我在屋外都听见了。” 温玉礼顿了顿,道:“你能否告诉我,温南燕为何那么忌惮你?去年你忽然离开祁王府,也是与她有关吗?” 明珠静默了片刻,忽然说道:“王妃,你以为我的离开是自愿的吗?” 说话的同时,她抬起了自己的双臂,手臂内侧朝上,向温玉礼展示着双手手腕上的伤痕。 “别看我这手臂能动,却已经是个废人了,我手腕以下是没有力气的,我如今提不起剑,甚至拿不动碗了。” 温玉礼闻言,惊诧地走上前去看。 明珠手腕上的疤痕又长又深,显然是遭受过重创的。 “我的手筋和脚筋,都被挑断了。” 明珠平静地陈述着这一事实,随即掀开了被子,让温玉礼看她脚后跟上的伤痕。 “我如今行走也很困难,就像个行尸走肉一般活在这世上。” “是温南燕把你变成这样的吗?”温玉礼沉声问道,“还有你的脸……也是拜她所赐?” 虽然和明珠没有交情,此刻也不禁替她唏嘘。 这个女子年纪轻轻就经历了太多苦难,对她来说,最引以为傲的想必就是她那矫健的身手了。 十四岁跟着部落上战场,十六岁成为部落最年轻的将领之一,即便后来战败,也不可否认她曾经的耀眼。 可如今,她最引以为傲的本事都没了,像吃饭走路这样最寻常的事对她来说都难以完成,能让她活下去的精神支柱,想必就是对温南燕的恨,以及对那灰衣人的期盼了。 “在温南燕对我做这些事情之前,我一直认为她是人们嘴里常说的善男信女。” 这一刻,明珠的语气里总算有了起伏,带着些许隐忍的恨意,“我们渊族人一向快人快语,爱恨分明,从小到大我就听族人们说,中原人虽然一个个看上去斯斯文文,却有许多都是阴险卑劣的笑面虎,看着越无辜的越可怕,我那时还不信。” 温玉礼不否认这一点。 “漠北那一带的人们,的确以性情直爽者居多。我们中原人说话可能没那么直,也难怪你们会不喜欢。” 不同区域的人们,在交谈时总是对其他区域的人们有着些许偏见,比如中部地区的人们说北部的人们一根筋,脑子不开窍,而北部那边又说中部的精明刻薄,不讲道义。 “我对中原人倒是没有偏见,反倒是对我的出生地漠北感到厌倦。” 明珠的语气里似有叹息,“几个较大的部落,首领都是好战的,他们为了争抢土地和钱财进行无休止的打斗,我们渊族势力不够庞大,频繁的作战让我们觉得疲惫,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羡慕中原地区的人们,听说中原很久才会打一次仗,打过之后能安稳好些年。” 温玉礼道:“因为中原这几个大国人太多,兵力不知是你们漠北的多少倍,一旦交战,便是生灵涂炭劳民伤财,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打,打过之后,双方会签订协议,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都不会开战。” 明珠无奈一笑:“是啊,所以我一直挺羡慕你们的,可以拥有安稳的住所,不像我们那样颠沛流离,我想来你们这,却又不能放弃自己的族人。” “渊族战败,我成为犁族将领的俘虏,我还以为自己此生都不会有机会来中原生活,没想到你们的皇帝也看不惯他们,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我很感激你们的皇帝放了我们这些老弱妇孺,更感激祁王对我的收留。” 温玉礼听着她话中毫不掩饰的感恩,顿时理解了她当初为何喜欢萧元祁。 萧元祁对明珠来说,不仅是贵人,也是她灰暗人生中的一抹曙光。 明珠想要的只不过是免受战乱流离之苦,有个安稳的容身之处,她跟随萧元祁自然是衣食无忧,萧元祁对她也足够信任和关照,如此一来,产生情愫是在所难免的。 “祁王殿下待我很好,他身边的人对我也热心,他们都知道我有多么不堪的过往,可他们没有轻视我,他们还说,我若是男儿身,一定要把我引荐到军营领兵,他们对我的善意让我更加确信中原还是好人多。” “尤其我刚认识温侧妃的那会儿,她的温柔大方让我惊叹,原来中原的大家闺秀是如此有涵养、如此善解人意。” 明珠说到此处,自嘲地笑了笑:“所以当她告诉我,让我不必在意自己的过去,让我勇敢地去向祁王殿下倾诉爱慕之情时,我以为她是真心想鼓励我的,她看上去明明就是那么无害的一个人。” 温玉礼问道:“然后呢?” “她原本大概是觉得,像我这样的残花败柳,若是去向王爷表白,必会遭到王爷的鄙夷与轻视,王爷身为皇室成员,自小恪守礼仪教条,断然不可能纳我这
第274章 看着越无辜的人,越可怕(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