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理解,但不赞同(1 / 2)

“小凌弟弟,你别生气,不值得为冯晶这样的人生气。”江溪月见李凌上车以来就没怎么说话,有些担心李凌因为冯晶的话生气了。

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她的年纪已经二十八岁了。

李凌却只有二十岁左右,便难免产生了些许自卑感,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更加在乎李凌的感受。

李凌闻言,摇了摇头:“溪月姐你想多了,我没有生气。”

“原本我还以为只是普通矛盾,但没想到嘉实影视传媒做的太过了。”李凌淡淡的说道,之前李凌只是想着简单地将问题解决,并没有想到要报复嘉实影视传媒。

这才刚刚发生矛盾,就准备把江溪月扫地出门。

虽然这并不是多大一件事,可嘉实影视传媒此举是把事情给做绝了,完全没有了挽回的余地。

回到了酒店。

李凌取了江溪月的合同,简单的查看了一番,除了签约的时间太长不合理之外,普通人还真看不出有什么猫腻。

当初的江溪月自然也看不出来这份合约有什么问题,就是时间长了一些呗,那又有什么,毕竟公司培养包装她,也要花费大量的资源,而且合约里有标注了,当江溪月在事业上有起色的时候,有权向嘉实影视传媒提出重新签订合约。

但很多时候,这个承诺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没有。

比如江溪月在事业上有起色的时候这个说法,本身就很模糊,什么叫有起色?完全没有进行界定。

而且,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对社会的险恶了解得还不够。

就比如,当时的江溪月,肯定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嘉实影视传媒会明着让她去陪睡。

一个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对未来的期许是美好的。

但社会,终究还是灰色的,难免有光照不到的地方。

经过社会历练,稍微成长了一些的江溪月,明白了这份合同的不合理性,但这个时候的她已经没有了后悔的机会,所以她努力拼命地工作,提升自己的咖位。

她这个时候还是非常理想化的。

在她看来,只要能为公司赚更多的钱,公司就会尊重她。

但她高估了嘉实影视传媒,更高估了梁士洲的为人,此人属于彻头彻尾的黑心资本家了,他属于那种只要压榨不死,就往死里压榨的那种,他才不懂得什么叫做尊重。

“这份合同,看起来有点离谱,我找朋友帮忙看一下这份合同是否违法。”李凌说着,拿起手机来。

他在大群里发了条消息。

“群里有谁认识影视传媒娱乐圈子里的人,有点事情想咨询一下。”

李凌刚刚发了信息,立刻就有人帮李凌@了一个人。

“我去什么情况,为什么这么多人@我?”雷文疑惑地问道。

在这个群里,大家的群ID都是真实名字,因为毕竟互相认识,没有必要用昵称。

立刻就有人回复雷文,李凌又是找他咨询一下。

雷文向上翻了翻,看到了李凌发的消息。

“凌哥有啥事?”

“我们私聊吧。”李凌自然不会将这件事情在群里聊,那属于没事找事了那是。

李凌很快加了雷文的好友。

雷文率先打招呼:“你好凌哥{呲牙笑}”

“雷总你好,找你是想让你帮忙看一下一份合同是否违法。”说着,李凌给雷文发了几张图片过去,这是李凌刚才临时拍摄的合同照片。

雷文几乎是秒回:“肯定是违法的。”

李凌微微一愣,这么短的时间,雷文看完了?

“雷总这么快就看完了?”李凌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疑惑,表示不太理解。

雷文:“凌哥你不是圈内人,对此自然是不太了解,实际上这是圈子里的潜规则了,几乎圈内所有影视传媒公司的合同都不合法,但没有办法,新人想出名,只能硬着头皮签。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其实这是影视传媒公司惯用的手法了,毕竟所有艺人的培养,在前期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还不确定能否收到回报。”

“如果连违约的代价都低了,那估计所有公司都得破产!”

雷文自己就是帝都某娱乐经纪公司的老总,对此那自然是非常清楚了。

李凌:“好的,明白。”

雷文说得很明白,这是圈子里约定俗成的规矩,所以哪怕这份合同不合法,但无论是艺人还是影视传媒公司,都会默认遵守类似的规则。

李凌对此理解。

但却不赞同。

雷文:“凌哥,这家嘉实影视传媒的老总梁士洲,我与他还有一面之缘,如果凌哥你想帮朋友解约的话,我可以帮凌哥你问问那边的情况。”

嘉实影视传媒在圈子里不算一家大公司,但却还挺有实力,手底下有几个发展得还不错的艺人,还有一个算得上一线。

江溪月虽然算不上一线,但发展得已经很不错了。

李凌并没有给合同照片打码。

所以雷文自然是知道的。

雷文知道李凌的手段。

所以他想和李凌搞好关系,因此对此很是主动。

面对雷文的热情,李凌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