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从来都不是个拖拖拉拉的人,既然条件什么的都谈妥了,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时运生和凌云投资那边的法务团队来跟进好了。
毕竟李凌不可能事事躬亲,否则他岂不是要累死。
与曹元盛一同回元盛地产,李凌告别了曹元盛等人,开着古斯特离开了。
曹元盛送李凌离开之后,一言不发的回到了办公室。
曹阳有些惴惴不安的跟着曹元盛回办公室,根据他以往的经验,曹元盛肯定是有些不高兴了,他正准备找个机会开溜。
可他还没有开口,曹元盛却是先开口问他了:“你与李凌什么时候认识的?”
之前李凌在场,曹元盛有些话并没有当着李凌的面说,可他又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什么德性,自然不认为李凌与曹阳之间会有什么好的交情,如果有的话,方才两人的对话,就不会是那样看起来有些尴尬的了。
曹阳支支吾吾了一会儿:“认识不久,大概一个月吧。”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曹元盛看曹阳那支支吾吾的样子,就知道这小子肯定是与李凌有些过节!
如果李凌只是个一般人,那曹元盛也就不会往心里去,在他的固有认知中,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就是生存之道,什么与人为善,根本不存在的。
强大的人,就是要搞好关系,至于弱小的人,那么招惹也就招惹了。
所以曹阳平时怎么玩怎么闹,他都没有往心里去,因为不管曹阳犯了什么错,他随随便便都能摆平。
但是对方换成李凌。
曹元盛就不能不在意了,就凭李凌能轻而易举的拿出二十亿借给他,能神色自若,随随便便买下一栋数亿的豪宅,其实力要比他曹元盛强多了。
这种人,在曹元盛的眼里,那是必须与之搞好关系的!
“你怎么认识李凌的?你跟我说实话。”曹元盛的语气有些生硬,这可是事关他生死存亡的事情,可不能容曹阳随便胡作非为。
曹阳半天说不出话来。
最后还是在曹元盛的追问下,他才实话实说:“就是那个我在追一个女孩子嘛,我又不知道她男朋友是李凌,就发生了一点点小小的不愉快。”
“爸,我可不是故意要招惹他的,而且我和他之间也没发生什么大矛盾,毕竟他那么有钱,买了汤臣一品的别墅送给那个女孩子,我也就灰溜溜的走人了,没发生什么矛盾。”曹阳解释着。
曹元盛又问了一些细节,在得知曹阳嘲笑过李凌的百达翡丽是仿冒A货的时候,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
不过也的确如同曹阳所说。
他与李凌之间,还真没什么大矛盾,年轻人争风吃醋也是常事,曹阳也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顶多就是不长眼。
曹元盛心里稍稍松了口气。
“我希望你说的都是实话,他可是连你爹我都不敢招惹的主,你以后见到他给我绕远走,听到没有,我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曹元盛郑重其事的说道。
他倒不是在吓唬曹阳,在他这番弱肉强食的行为准则下,李凌就是狮子老虎,而他充其量只是一头横行霸道的野猪。
只要李凌想对他下手,他根本没办法与之抗衡。
曹阳闻言,连忙发誓赌咒自己全部交代了。
“我以后一定绕着他走,不仅如此,我见到他女朋友都绕着走!绝不给您添麻烦!我保证。”曹阳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曹元盛作为一个身家‘几十亿’的大老板,根本就不缺钱花,他的身边也不缺女人,只要他想,随时都能换一个漂亮的女人。
这不,一段时间以前,就有个小建筑公司的老板,表示要介绍侄女给他认识,还特地发了一张照片给他。
曹阳第一时间就心动了。
那前凸后翘的身材,简直完美,虽然只是照片,还没有见到过真人,即便照片美化过一些,也是个极品了。
但曹阳不认为那个小建筑公司的老板敢拿P过的照片糊弄他。
而那个小建筑公司的老板的诉求,他也再清楚不过,想从元盛地产这边拿一些项目罢了。
这种小事,他只需要打个招呼就行,至于结果怎么样,那就不是他能管的了的了,毕竟到时候一个你公司资质有问题当做万能的理由顶过去,对方也只能吃哑巴亏。
而那个女孩子,先玩了再说呗,求人办事哪有不需要付出代价的?
事情办不办的成,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曹元盛心累无比,闭上眼让曹阳尽快从他面前消失。
曹阳如蒙大赦,直接开溜。
话分两头,却说李凌开着古斯特离开元盛地产大厦,十几分钟后来到凌云投资,将购买老洋房的打算通知了时运生,让他负责后续对接事宜,必须确保老洋房的产权清晰明确。
又和时运生沟通了一下这段时间公司的发展情况。
这段时间,凌云投资魔都总部是时运生再管,于蕾则是调到了帝都分公司。
有系统的存在,魔都总公司和帝都分公司的业绩都非常不错,属于正常偏上的水平。
凌云投资的正常偏上水平,在其他商业投资公司来看,是根本无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