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酒吧故人(1 / 2)

南陵酒吧一条街。

以临江西街为中心,方圆几十里,一共汇聚了十几所大学。

其中又以南陵医大为首,然后是青藤师范学院,在整个东方国,都能排进前十。江北附近许多有钱人,就喜欢把子女送进来镀金。

一进入这里,就能发现周围的面孔,都变得年轻稚嫩起来。

特别晚上,万家灯火,南陵最出名的小吃、特色、风景,几乎都汇聚一处。

夜莺酒吧!

位于临江西街末端,由周倩和两位合作伙伴共同投资。

否则按照她家小几千万的背景,很难在这种每个月租金,都接近七八万的地段,吃下一家酒吧。

来这里玩的,大多数都是附近上学的小孩,和一些街边混混。

虽然年纪相仿,但姜童看待周围人的目光,就像是一个他乡归来的大人物,在看邻家小孩子般,心里没有任何波动。

当年锦绣倒塌,姜童被老师带去海外星洲时,他才十九岁。相隔七年,也不过是二十五六的年纪罢了。

放在这群小孩中间,没有太大差距。

“正因为那会儿我太小,锦绣突然倒塌,才措手不及,感觉人生一下陷入灰暗。甚至没能帮上一把手,只知道埋怨人生的不公。”

姜童目光惆怅,肚中滋味百转千回。

当年他归为锦绣大少,自然经常混迹在大学城,和一群狐朋狗友,过来物色猎物。所以对这边的情况,还是比较熟悉

“小倩姐。”

姜童在办公室看见周倩时,她正穿着一套OL制服,纤长浑圆的双腿搭起,惹人注目。

与那天晚上在司家吃饭的打扮,如若两人。

看见姜童,周倩明显松了口气,其实她邀请姜童过来上班,并不是找不到服务员,只是司长夏的安排罢了。看在好闺蜜苦苦祈求的面子上,不好拒绝。

包括今天晚上,司长夏早早就打电话通知,让她在乎一下姜童的情绪。

“这里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给客人送一下酒水,打扫卫生。没事的时候,有休息区可以抽烟。”

周倩一双美目波光流转,紧紧盯着姜童,生怕他对自己安排不满意。

姜童笑道:

“小倩姐有什么活,叫我做就好。”

周倩笑吟吟道:“听说你比较能打,曾在南陵皇家KTV,一个人把秦子豪十几个手下,都收拾了。要是这里有人闹事,就交给你了。”

最重要的是,姜童似乎认识那个燕北姜家来的小少爷。

姜童笑了笑,并未多说。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上班,很快姜童就适应下,看着卡座和舞台上一张张青春洋溢的脸庞,如同回到当年。

曾经的姜童,因为出手阔绰,更传出一晚上时间,在酒吧消费三十几万的消息。

几乎名扬酒吧街,所有老板都敬若上宾,喜欢拉他去自己场子玩儿。当然这件事传到他父亲耳里,没少挨训。

“可惜

当时的我还嫌弃父亲唠叨,满脸不耐烦。如今再想听他一句训,都已经没有机会了。”

姜童目光伤感,尤记得那天晚上,他父亲从锦绣楼顶跳下,在医院见到他父亲尸体时。

姜童宛若噩梦般,大脑一片空白,只觉得整片天都塌下。那个时候,还在苦苦支撑,试图扭转大局的姜童母亲,瞬间崩溃。

“直到我被老师带走时,我都没来得及再看我母亲一眼。”

姜童重拾心境,迅速平复下来。

和他一起上班的,还有个女生,名叫孙月,是附近卫校学生。听周倩说,每年学费,都是她自己打工赚的。

孙月比起成熟动人,风情万种的周倩,更显青涩,如花朵含苞待放,撩动心弦。

她皮肤白皙,扎着马尾,经常沉默寡言,唯独看见姜童,嘴角才会弯出一丝笑意。

得知姜童遭遇后,心中生出同情,认为姜童大起大落的人生,比她平凡的生活,更加悲惨。

剩下一人,名叫王中林,是周倩的另外一个合作伙伴之一,平常以王经理自称。

王经理因为常年混迹酒吧街,传言是秦子豪座下大将头狼的姐夫,因此对孙月动手动脚时,周倩碍于其他原因,往往不敢多说什么,都选择视而不见。

他的入股,周倩也是被逼无奈才答应。

想要在这里开酒吧,就必须拜码头,而王中林,便是那个头狼在酒吧街的代言人。

只有他

们点头,酒吧才能安全开下去。

否则隔三差五就有几个小混混过来闹事,多好的生意都能搅黄。

这天,姜童一如既往,正在往二楼送酒。忽的就听见一道声音从身后传来:

“姜大哥?”

语气带着一丝欣喜,姜童转过身,看见一张漂亮的脸庞,正紧紧盯着自己。

王晓云。

姜童在四合院认识的女子,上次鲍飞和张商言一群人被姜童打跑后,两人便隐然成为一对朋友。

让王晓云最吃惊的是,如姜童那天所言,鲍飞他们离开后,就再也没有来找过她的麻烦。好像这几个富二代,从她身边消失一样。

“原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