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 / 3)

暗恋手账 绯柠 1809 字 12个月前

第六章贝斯和少女

听见身后的声音,沈竟夕止住步子,僵硬地回转过身,看着眼带疑惑的英俊少年,一时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的行为,心慌意乱下,她只好干巴巴地叫了声:“许渡哥。”

许渡微微无语:“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不是的……”沈竟夕下意识否认自己刻意来找他,“我写完了作业随便逛逛,刚好听到那个大肚腩骂人,我有些怀疑他就是你之前打过的男人,才问了一下服务员。”

仅仅几句话,沈竟夕没来由觉得嘴唇和嗓子都发干,明明手上有握着奶茶,都忘了似的不喝一口。

“我之前是打过他。”许渡沉了沉气息,十分坦陈地说,“因为他该打。”

沈竟夕点了点头:“嗯。”

他笑:“你又不了解情况,点什么头。”

沈竟夕尴尬道:“因为他看起来就不像个好人。”

许渡轻呵:“好人还是坏人,也不能单看外表决定。”

“还有,他说的话也不好听,凶巴巴的。”

“观察还挺仔细……”他看过来的眼神带着笑意,“要不要进去坐会儿?”

沈竟夕重重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跟在他身后,喝了口奶茶,心情恢复些许平静。

“以前没进过酒吧?”他问。

“没有。”

“我在这儿长大的。”他的声音慵懒散漫,问她,“想喝什么?”

“不用了,我还有奶茶。”

“嗯,那随便看看吧……虽然也没什么可看的。”

酒吧里面一个顾客也没有,服务员有的在忙厅面的活儿,有的在吧台处工作。沈竟夕一眼就看到了主舞台上摆着的乐器,有个人正好在调试。

“有乐队啊?”沈竟夕问道。

“一般周末节假日会有乐队驻场。”

沈竟夕不知不觉朝舞台走过去。

台上的那个男人叫程达,头发有些长,一身黑衣服,拿着把乐器拨了几个弦,看上去有些冷酷。

他也是白霞人,虽然心有摇滚梦,不过现在能出头的乐队少之又少,他早早认清现实成了家,工作日上班,假期在各个酒吧接活儿。

他扫了沈竟夕一眼,看向许渡:“哪来的小孩?”

“小学老师的女儿,进来瞧瞧。”

沈竟夕在看清乐器后,不禁脱口而道:“叔叔你拿的不是吉他,是贝斯啊。”

程达看过来,目光变得柔和了一些,笑着说:“你还分得出来是贝斯?”

“吉他六根弦,贝斯四根。”沈竟夕了解的不多,仅知道最基本的东西。

“嗬,还是小行家。”

“我爸跟我说的。”

“那也比一般人强了,会弹吗?”

“只弹过吉他。”

沈新维以前是个文艺青年,会弹吉他,家里也有一把,小时候沈竟夕还跟着他学过,但没系统地学。

程达一脸不屑:“会弹吉他的人太多了,真正玩得好贝斯的人却没几个。”

“哦,好吧。”

沈竟夕很淡定地回答,虽然她接触的乐器不多,但是很清楚玩乐器的人之间时常互相看不起,觉得自己玩的乐器才是最厉害的,对这种话语,没必要去反驳。

听见她的回答,程达却对面前这个淡定又沉稳的小姑娘产生了兴趣,朝她扬起下巴:“小妹妹,要不要来试一试?”

沈竟夕看向许渡,仿佛在征求他的意见。

许渡无所谓地耸耸肩:“你要是想玩就跟着达哥去玩呗。”

*

沈竟夕起初觉得这位二十八岁的男人不好接近,没想到他教习起来,又无比耐心,还夸她有天赋,乐感好,音准也拿捏得住。

后来开玩笑似的问:“有没有兴趣学贝斯?叔叔可以收你做徒弟。”

许渡坐在架子鼓的椅子上随意地敲打鼓面,听罢拆台说:“达哥你就得了吧,自己又要上班,还要接活儿,哪有空教小徒弟?”

沈竟夕却乖乖地开口:“好呀师父。”

诚然只是在当时的形势下开个玩笑,沈竟夕并不认为自己真的有时间来学贝斯,也并不认为程达真心想收她做徒弟。

说话间,电话又响了起来。

邓芳问她在哪儿,沈竟夕回答:“在外面……我马上回家。”

挂掉电话,手机上时间显示六点。

进入秋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