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有舔狗也会烦(1 / 2)

“卧槽!”

陆晓娅急忙趴在亭子边上,使劲的伸长了脑袋往河边看。这小屁丫头才今年才15岁啊!早恋对她来说只有坏处没有一丁点好处!对方男的应该也只是个小屁孩,这么大点孩子能给她什么?能给她幸福吗?除了只会给她的身体带来伤害之外什么都给不了,估计若干年后这小子玩腻了还会娶了别人当老婆……妹妹落了个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面创伤……所以作为“过来人”陆晓娅一定要阻止这件早恋事件发生!哪怕遭受怨恨也在所不惜。

“你干嘛去?”

陆晓娅冲出亭,想下去把他们俩的事给搅黄可被李慧拉住了。

“那还用问么!当然把那臭小子推河里去了!”

“你这不是棒打鸳鸯吗?”

陆晓娅强行甩开李慧的手。

“奶奶的!我都懒得跟你废话,什么狗屁鸳鸯以后在我面前少提这个词!”

陆晓娅心急火燎的顺着山坡往下跑,脑子里全都是陆晓忆那丫头早出晚归的见不到人,原来早恋了。

一路狂奔虽然是毛毛细雨,可陆晓娅的秀发也全已被打湿了,刘海全都粘在脑门上。此时她也顾不上别的一心想着要看清楚那臭小子是谁?

可跑着跑着离河边越来越近时,才发现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儿,于是脚步也放慢了。因为那俩人好像并不在一个伞里,陆晓忆蹲在河边手中抱着相机,全神贯注的盯着水面,而那个男孩却弯着腰,给她打着伞,自己几乎全部暴露在雨中,身上的外套早已湿透。

刚看清楚那男孩的脸陆晓娅竟然转身又回来了。脸上的表情要多便秘有多便秘。

“你怎么跟疯了一样,连伞都不打就往下跑?这么多年我怎么就没发现你这么心疼妹妹呢?”

李慧一路气喘吁吁的也跟了过来将雨伞扔给了陆晓娅。

“果然是换了一个人,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格分裂?”

陆晓娅将雨伞撑开,一边用手整理湿漉漉的秀发一边努力的回想着脑海里那个臭小子的未来。

“看清楚是谁了没有?”

李慧问道。

“嗯。”

“嗯?嗯是什么意思?说呀!~可急死我了…”

“魏广顺。”

陆晓娅若有所思的说道。

“魏广顺!”

李慧急忙回头瞪大了眼睛急忙使劲的眺望。

“那可是村长家的傻儿子!你确定同意你妹跟他交往?”

李慧亢奋的不行,这下乐子大了!小镇里谁不知道村长家的独苗魏傻子啊,这新闻多么的振奋人心,魏傻子恋爱了!而且还是村里赫赫有名大美男子家的小闺女……

苦苦的将脑海中的记忆挖出来之后,陆晓娅表情也没有刚才那么焦虑了。魏广顺这傻小子其实并不傻,只是人太过于憨厚。几年以后他会跟他的舅舅去出门闯荡。步入社会的这小子像突然开窍一样,短短五年时间就和几个朋友跑去非洲做起了木材生意。记得2015年陆晓娅回了一趟老家,偶然见了他一面,这小子差不多就挣了千万身家了,成了村里响当当的人物。

不过这臭小子依旧惦记着妹妹陆晓忆,30多了家里人给介绍了无数优秀女孩,但他死活不同意依旧等着晓忆,即使陆晓忆离了婚有孩子,他决然选择默默的苦等……

遇到这样的舔狗真的是幸福而痛苦。觉得像牛皮糖一样贴的让人难受,虽然他有千万资产,可是那点身家对于未来的陆家来说也只不过算刚刚脱贫,所以那小子想用金钱开后门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最后也不知道他的苦等到底有没有价值?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自己无论是身高,相貌,长相,身材从各方面都碾压这个妹妹,可是自己为什么感情线就没有妹妹这么好运呢?可气的是据陆晓娅所知妹妹忠“粉”并非只有魏广顺一人。

“老陆家尽出妖孽”这句话是一位未来好友说的,这也算是给老陆家做的最后总结。陆晓娅认为她说的一点都没错,至于“舔狗”这种生物其实并不难见。一个人无论贪图另外一个人的美貌,钱财,或者是其他什么的,当几天或几个月的“舔狗”还是比较普遍的,可是一当数十年的,这就比较稀缺了!对于这种人用敬佩两个字都不足以言表,那简直可以用惊天地泣鬼神来形容,比如说“舔狗”中的王者纪梵希,他为了奥黛丽赫本可以说已经到了感动天感动地就是没有感动奥黛丽本人,其实用“舔狗”这个词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但是又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来形容他,毕竟他只是单方面的相思,虽然终生未娶,可奥黛丽赫本到死也没有嫁给他,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强求也没用!至于有没有人骂赫本,说赫本瞎了狗眼放着纪梵希这么好的男人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