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句下来,妙云的脸色忽然便是绯红。 本是想斥责,一时间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倒是叶归来突然收了手,站起了身。 “叶公子,怎么,这琴不想学了吗?” “有的学琴确实是为了学琴,有的呢,却是为了其他;有时想想,我这人还真是个混蛋呢,有事想着事,没事想着苟且,人渣一个,败类一截,都占了便宜,还想着得寸进尺,做人啊还是适可为止的好。” 哈哈一笑,叶归来意味深长。 说罢他转身便要离开,妙云却说了一声,“且慢。” “怎么了,妙云姑娘?” “斯文,我见过,败类,我也见过,斯文败类我以为我刚刚见过,没想到终究是我浅薄了;之前我以为像叶公子这样的人我见过很多,现在看来,是我太自以为是了。”顿了顿,妙云又道,“我呢,今年18岁,虽然是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可我知道这些都是假的,别说这些了,就是我认识的那些朋友,甚至我连我自己都觉得好假;这世上假的太多,就会觉得真的弥足可贵,叶公子,不瞒你说,其实之前我也觉得你挺假的;可是听你刚才说的那些话,看着你现在要离开,我突然又不这么想了。” “不这么想又是怎么想?”叶归来好奇。 “我在想,喜欢一个人可不可以只是一个晚上?” “怎么说?” “不知道明天开始,我会喜欢谁,不过今晚的话,我只想喜欢叶公子你。”说着,妙云眉毛一挑,“叶公子,还记得我刚才说过的话吧。” “你指的是哪一句?” “我说我诸般乐器中最擅长的是箫,叶公子你没忘记吧。” “当然记得。”叶归来点头,又道,“当时我还问你是正经的箫还是不正经的箫,现在想想,哪有什么不正经的箫,只有不正经的人罢了。” “其实人也罢,箫也罢,只要愿意,都可以是不正经的。”说着,妙云忽然坐到了床边,然后慢慢解下外穿的淡紫色绣花衫,露出了粉臂、香肩。 “妙云姑娘,你这是……”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其实人在青楼,又何尝不是呢。”一声叹气,妙云怅然说道,“既是风尘之人,必经风尘之劫,叶公子,你别看我现在有卖艺不卖身的风骨,可我知道,再过几年就不是这处境了,那时年老色衰,纵有一身才艺也无人欣赏,或者也只能是皮肉卖笑度日罢了;做我们这行,必是醉生梦死,得过且过,其实这些我早就想通了,只不过以前从没遇上一个喜欢过的人,叶公子,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哪怕只有一个晚上,我也觉得值了。” 说着,她忽然伸手指了指一旁挂在墙边的鸟笼。 “叶公子,你看笼子里的那只鸟漂亮吗?” 叶归来轻咬嘴唇,微微点头。 “那是西域的金丝雀,它在笼中美丽,也在笼中老去,最后在笼中死去,作为一只鸟它幸运的,既不用担心吃喝拉撒,也是不用忧虑何处为家,可有些幸运有何尝不是不幸呢。”说着,妙云竟忽然笑了。 有些笑是苦笑,然后她拍了拍床单。 “夜已深,很快就是明天了,叶公子,你要不介意的话,今晚就让小女子来服侍你吧。”
37、身不由己(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