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是你?”对方显得很惊讶。
“你怎么我?”应欢欢诧异。
“我是阿森!”夹克男显得有几分兴奋:“自从离开孤儿院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没想到,你如今长这么大了。”
他又看了一眼她身后的沈渊城问:“这是你男人吗?长得真不错。”
阿森目光带着几分意味深长望向沈渊城。
沈渊城为了避免麻烦,已经通过手机更换了容貌,但现在这张脸也很好看。
应欢欢明显众阿森眼里看到了惊艳。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还这么混蛋?”应欢欢没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旧相识而放过他,质问他:“你现在究竟是想干么?刚才我都看到了。”
阿森脸上闪过一丝慌乱。
他试图解释,但他说什么在应欢欢的愤怒面前显得如此无力。
他的眼神游移不定,仿佛在寻找逃避的借口。
“刚才怎么了?”那个水灵灵大美妞问。
“没事!刚才我和一个同事在这里聊天,他们可能有点误会了。”
阿森向女孩解释,女孩听后露出一丝笑意:“原来这样啊。”
应欢欢站在一旁,眼神冷漠如冰。
看着阿森,心中充满了疑惑和失望。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她?”应欢欢再次质问。
她的声音带着深深的痛苦和愤怒。
她为这个女孩不值:“姑娘,千万不要恋爱脑上头就不管不顾,有些人表面和内心是不一样。”
阿森低下头,无言以对。
他心中充满了愧疚和自责。
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
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挣扎。
“你这是什么意思?”女孩迷茫看向应欢欢。
“现在全国上下一共有一千六百万同妻,你不想成为他们一员的话,就赶紧和这个狗男人分手吧。”
应欢欢不客气揭穿阿森。
本来还以为是个美好的旅行,没想到吃瓜吃到自己旧相识身上。
他居然和她取向一致,想到小时候他说过要娶自己,她就一阵恶心。
她对这群取向和她一样的朋友们并没有任何歧视。
只是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
为什么明明知道对女人没兴趣,还非得娶个老婆,毁掉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幸福。
听到应欢欢的提醒,女孩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她整个人仿佛被雷击中一般,愣在原地。
应欢欢的话语还在耳边回荡,像一把尖刀直刺她的心。
“你说他喜欢……男生。”
这句话让女孩十分震惊,她的心跳加速,仿佛要从胸口跳出来。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摇摇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阿森,你喜欢……男生?”她终于鼓起勇气问出了这个问题。
阿森沉默了,他的目光低垂,不敢看女孩的眼睛。
他的沉默像是默认了一切,让女孩的心如刀绞。
“你……”女孩声音有些颤抖,她几乎要哭出来。
阿森依旧沉默,他目光锁定在地板上,没有勇气面对女孩。
他内心也在挣扎,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女孩看着阿森的沉默,心中的疼痛难以言表。
她转过身去,眼泪夺眶而出。她没有勇气再面对阿森,她只想逃离这个地方。
“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女孩哭着说,她声音颤抖而微弱。
她的眼泪滑过脸颊,落在地上。
她的心如刀割一般疼痛,她感觉自己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她转身离开,阿森深深叹了一口气:“你们现在满意吧?”
“你为什么非得欺负一个女孩的感情?”应欢欢质问。
她最讨厌这种不负责的男人,不仅是自己的伴侣不负责,对自己的老婆也不负责任。
这种喜欢双种背叛的人,怎么有脸谈恋爱。
“想听听我的故事吗?我和阿岳、阿雅的故事。”阿森转身问他们。
“好!”应欢欢点头答应。
他们把阿森带到自己的房车上。
望着锦城繁华夜景,阿森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故事。
阿森离开孤儿院之后,来至锦城。
住在窄小的单间,而阿岳也就是刚才离开的男孩是他隔壁邻居。
他们因为共同对音乐的挚爱,成为最好的朋友。
生活虽然平淡,但却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阿森,一个沉默而内敛的男子,他对音乐的热爱。
每当夜深人静,他的房间里总会传出悠扬的吉他声和歌声。
而阿岳,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他的世界里充满了色彩和活力。
笑声就像春天的风,温暖而治愈。
他们的友情,就像那悠扬的旋律,就像那春天的风,平淡而真实。
“既然是朋友,为什么会刚才还接吻?”应欢欢打断他问。
“我在酒吧助唱,有次被人下了那种药,当时我身侧只有他,后来的事情不便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