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学成手艺(1 / 2)

面试的时候,谭春燕开门见山的跟雇主说,“中午12点多到下午接孩子之前,这一段时间自由支配,可以吗?你放心,我绝不耽误你家的活。”

女雇主瞧着谭春燕老实本分的模样,得知下午她去学手艺,将来想做点小生意,心里就多些许钦佩。看多了这楼里年轻女孩好吃懒做,就靠青春和美色吃饭,谭春燕长相也不差,又年轻,居然想靠劳动挣钱,这样的好人品女孩实在难得。

“好,没问题,”看谭春燕是个老实人,穿着也朴素,女雇主略微想了想,就答同意了,“不过你得答应我,不能耽误家里的事,要不然就算你来了我也要把你辞退。”

“我知道,谢谢你。”

谭春燕腼腆的笑笑,规矩就是这样的,雇主挑剔打工人,打工人也在挑剔雇主,丑话说在前面,明明白白的,对双方都好。

找工作异常顺利,雇主家的房子也挺大,三房一厅的布局,宽敞明亮,中西结合的厨房,厨具品种繁多,摆放整齐。

听女雇主自我介绍叫高云婷,老家是本省的,大学毕业,现在是工厂财务高管,跟香港老公办公室恋情修成正果。谭春燕小她八岁,当即甜甜喊她高姐姐。

谭春燕兴奋极了,她遇到了一个高素质的老板,面善好讲话,工资比工厂高了一半,吃住都好,单独住朝北的小房间,足足有十二平方,柔软的席梦思床,比在工厂住的好了一百倍不止,放好行李,看着暂时属于自己的空间,谭春燕真心感谢玲玲,她真是自己的福星,今年碰上她,逢凶化吉,好上加好。

一个星期不到,谭春燕就适应了高姐姐家的保姆工作,这点家务活相比于工厂流水线上的活,简直不要太轻松哦。

她把时间安排的很合理,早上六点多起床,按照雇主的口味做好早餐,再叫高云婷的儿子辉仔起床,帮小男孩穿衣洗漱好,吃好早餐,送他去幼儿园,顺便买菜回来。紧接就是搞卫生,洗衣服,中午高云婷在工厂吃饭,谭春燕就随便吃点前一天晚上的剩菜剩饭,然后赶到顾美玲的朋友陈艳那里学美甲,下午四点到幼儿园接孩子刚刚好。回来放在家里,摆好玩具让小孩自己玩,就开始烧饭。

晚餐比较丰富,高云婷会回家吃饭,谭春燕烧个四个菜,煲一锅老火汤。男主人在香港,周五下班回来,在家待上三个晚上,周一早晨早早就走了。人少活也少。

谭春燕对这种有规律的生活很满意。这几天在高家,她吃好喝好,小日子过得那是有滋有味,工厂的生活她实在是过够了,受够了老板和小领导的压榨,这种轻松自在的生活她太喜欢了。

三个好朋友现在同处一地,趁着梁秉乾不来的夜晚,一星期总要聚在一起玩玩的。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生活自在而悠闲。

今晚又聚到一起,谭春燕背着辉仔一起来了,跟谭阿姨混熟了以后,辉仔最喜欢跟着她走了,高云婷管的比较严,小家伙不愿受约束,保姆阿姨好说话,不会打他也不会凶他还依着他,他很乐意粘着她。小尾巴似的,走哪跟哪。

叶蓉只要看到辉仔,就会打趣谭春燕,“哈哈,你又背着你的小主子来啦,蛮好的,将来带自己的孩子不要烦了。”上前揉着辉仔的小胖脸,“叫蓉姐姐好。”

辉仔歪着头,嘟着肉乎乎的小嘴,看看三个女孩,头摇的像拨浪鼓,“才不叫你姐姐呢,你和谭阿姨一样,就叫阿姨,这个才是姐姐。”他指着顾美玲。

“不得了啊,这么小就知道管漂亮的女人叫姐姐,不漂亮的女人叫阿姨,人小鬼大啊。”叶蓉眨眨眼,捂嘴笑道,“男人好色不分大小。”

谭春燕给她一个白眼,揶揄她,“你还小么,跟一个三岁的孩子起哄。来,给我实验下,看我美甲学的怎样。”说着,从手袋里拿出工具,“我帮你做个指甲,玲玲看看,还能出师了吗?”

顾美玲递给辉仔一个苹果,把电视机打开,让他坐沙发上看动画片,仔细观摩谭春燕做指甲。

学了十多天,谭春燕有模有样的,先修剪叶蓉的指甲,去掉死皮,用砂纸打磨好,涂上底油,干后再涂一层淡红色指甲油,用紫外线灯烤干。

才做到一半,叶蓉就大呼上当,“这就完了,好简单啊,还需要花时间学,我看一遍就会了。燕子,你被人骗了,还花钱学呢。”

顾美玲嘘了一声,“别一惊一乍的,还没做完,你叫什么叫,有技术含量的是调色,画花样。”

叶蓉看着谭春燕认真思考的样子,“你想画什么啊,这么入神。”

谭春燕不回答,只专注的在指甲上画了两朵米白色的野菊花,点缀着黄色的花蕊,一上一下,遥相呼应。

画完以后,捧着叶蓉的手指欣赏,“怎么样,颜色搭配的好不好,画的逼真吗?”

顾美玲点头认可,“很生动,立体感十足,颜色也好看”。

擦了擦额头上一层细密的汗,谭春燕解释道,“我画的是野菊花,它象征着顽强的生命力。随便往哪儿一撒,不拘山地,墙角,给点阳光,都能成片生长,花开的灿烂肆意。

“花期很长,只要一点点水,就能存活。

它也是一种精神,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我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