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猴子只觉一股强大的内力由背部侵入,一时胸痛无比,一张口一滩黑血黑乎乎的淤血吐了出来。 “猴子,猴子!”小苏赶紧扶住了猴子,“你干什么?” 花尘风笑笑,“我为他通开了淤血,再服贴药就好了。”离歌见状赶紧称谢,“多谢花大哥出手给我小弟疗伤。不对,我的小弟也就是大哥的小弟。” 花尘风笑着摇摇头,“这女人下手够狠的。” “是啊,她这是要杀人灭口哦。” 花尘风说,“灭什么口?” 离歌嘿嘿一笑,“她与灵王偷情被我们撞见,幸好我们跑得快,真倒霉,猴子这次看来没个十天半月是好不了了,还请花大哥能先放我们进去。” “这……”花尘风迟疑了一下,说,“你们能从平生醉手中逃脱出来也实属不易。” “那是,那斯武功太高了,不过也看对谁,我离歌别的不行。想要跑路是绝无问题了。” 花尘风笑笑。 “对了,还有件事要向花大哥禀报!” “什么事?” “花大哥,我们在来的路上,为了躲避魔域的人,走的是山坡小路。而在丛林中,小路上看见很多杂乱而新鲜的马蹄,这里一路上本来就人烟稀少,就算有商号的队伍也会走大路,怎么会有这么多马蹄印呢?” 花尘风点点头。 “而且在刚出燕京的风口镇外的杜风坡附近,又出现了柳媚儿和灵王,而我们火速逃离风口镇后,这后面的路上再也也没有遇到这样的马蹄印。”离歌停了停,“所以我猜魔域的人已经向云州偷偷摸了过来了。” “你见过他们的营地?” “虽然没有见过,但是我想这事儿八九不离十,我们是绕小路日夜兼程来的,按我们的行程计算,掐指算算,他们明天晚上就会到了,花大哥还是早做安排的好。” 如果离歌可靠的话,这可是绝密的消息。花尘风点点头,看看这几个人,不觉又添了几分好感。“小兄弟们快起来,如今他是我大哥,我是你们大哥,以后他就是你们的大大哥,快来拜见大大哥。” 离歌说着紧着把小苏他们推到了花尘风面前。花尘风看看,这真是一群小兄弟呀,高的高,矮的矮,丑的是真丑,俊的是真俊,而年龄大都在十几岁的样子,稚气未脱,“这个叫洛子苏,我们就叫他小苏。” “大大哥!”小苏天生的机灵,赶紧抱拳行礼。 “哎,别……”花尘风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离歌根本不听他说话,介绍完一个就往后面推。“这是我二弟,你就就喊他大个子就行,这个,你刚才见过他指那个受伤的人,他叫侯堂生,我们都叫他猴子,爬树爬的特别溜。” “见过大大哥,” “见过大大哥。” “这是香香,我的妹妹,”离歌指指香香,“见过大大哥。”花尘风笑着点点头。 “这个是我小弟!”离歌指着也小开,“他叫离开,是个哑巴,你就叫小离好了。” 昨日接近云州的时候,离歌和叶小开商量好的,知道此次风口镇事件平生醉和柳媚儿必定记恨在心,尤其是柳媚儿要真死了还好,偏偏还活着,那要真的再看见叶小开必定会针对她,因此让她改换了男装,跟离歌的姓叫离开,为了避免说话露出马脚,故让她装成哑巴。 叶小开上前。“是你?”花尘风怔怔地看了看他,“小老虎兄弟?” “啊?”叶小开抬头看看他,张着大嘴,差点说出了话,“啊……啊……”又把话憋了回去。 “你以前说话挺利索的呢,怎么成了哑巴?”花尘风奇怪的问,叶小开只好看着离歌,“你们认识?”离歌咽了口唾沫说,心想这么点儿背,他们竟然认识,这谎话要这么快被戳穿了不但丢人,而且恐怕这城也进不去了。 花尘风摇摇头,“并不认识,原来他姓离,他叫离开呀,三年前见过一面,当时他穿的像个小老虎似的从山上滚了下来,还说要去燕京寻人。” 离歌一听妥了,不认识就好,急忙接住话茬说,“对呀,这兄弟就是来燕京找我的,可是后来一不小心生了场大病,好了之后就变成了哑巴,太可怜了我这苦命的娃呀,”说着,他低头还擦了擦眼泪。 叶小开心中感叹,离歌呀离歌,这真是天才,骗人,演戏的天才,众人也都不敢笑。 “是呢,我这小哥哥刚来的时候说话就像爆料豆,我们几个都说不过他,谁知道他,哎……”小苏也紧跟着唉声叹气想,也抽嗒嗒的掉了几滴眼泪。“是啊……是啊……”毕竟是离歌带出来的兄弟,这都是小菜一碟。 “那真太可惜了。”花尘风叹了口气,想当初那机灵活泼的小伙子,如今变成了哑巴,当然是让人觉得很痛心。他看看叶小开,悲伤之侧不由得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小兄弟,你不要太伤心,天下有这么多名医,说不定哪天你的病就会被治好了呢。” 叶小开咬了咬嘴唇,“对,就是说不定云州就有这样的好大夫呢?”离歌知道,叶小开其实是最不会说谎的,她一咬嘴唇就是内心纠结的征兆。 “嗯,会有的。”花尘风也跟着点点头。 “大哥,这天色已经晚了,让我们先进城吧,别耽误守城大哥们,关城门说话。” 话说到现在,花尘风真的很难再拒绝了,他又看看这几个大不大小不小的孩子,点点头,“好吧,今天就破例让你们进去,不过你们可不要随便到处走动,否则别怪我,按奸细处理。” “全凭大哥安排。”离歌高兴的说。 “那跟我来吧。”说着他
第二十四章初进云州(2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