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走近柯学10(3 / 4)

始于聊斋 非摩安 3501 字 11个月前

一万+美元的表,是作为藤林春菜的她拥有的手表中最不起眼的,可对多洛斯·莫里斯来说,确实称得上是奢侈品。对比起他之前去那家哈雷彗星酒吧时,他这次的伪装着实有些不同,含金量高了不少。那么,赤井秀一就有理由推测他为什么也来到这片街区,又是从哪里得到的情报等等,来进一步揣测他的来历。

多洛斯·莫里斯抬起眼来,果然就对上赤井秀一探究的目光。

多洛斯·莫里斯心说:‘赤井秀一又是为什么在这片街区隐秘地徘徊呢?’

林莱开始逆推,在原著里赤井秀一一个日英混血,虽说转成了美国国籍,符合加入FBI最基本的规定,可要真去追究他的政治成分,无疑赤井秀一是不合格的。可,他为什么又成功地加入了FBI?有可能他先得到了他后来的上司詹姆斯·布莱克的认可,当然最有可能的是FBI当时就是需要一个探员,去黑衣组织做卧底,而安排去那样的国际犯罪组织做卧底,通常都带着点一次性消耗品人才的意味,可一个人才能培养出来就必然会花费大量的精力,那么什么样的人才他们用起来才不那么不舍得呢。或许就是像赤井秀一这样政治成分不合格,不是根正苗红美国人的人才,他甚至都不是纯正的白种人。

不过考虑到《名侦探柯南》的观众人群,这种很容易惹来反感的设定,必然不会表现出来,而且看原著赤井秀一在FBI很受重视的样子,至少表现出来的是那样。那么,先不考虑这种现实原因,就先考虑下赤井秀一是因为很优秀,入了他后来上司詹姆斯·布莱克的眼,那么他又是怎么办到的?

以及林莱想这么多,又和赤井秀一出现在一个贩毒集团的地盘有什么关系呢?

难不成FBI已经介入了这起瓦解黑bang的案子,靠通过派卧底过来的方式?而赤井秀一通过他自己的观察和推理,得知了这件事,所以过来“碰瓷”FBI的人?

想到这儿,林莱还联想到了之前收集到的一条情报,心里就有了主意。

多洛斯·莫里斯先是将手表仔细戴好,又对赤井秀一说道:“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是因为我是个有能力的侦探。”

赤井秀一心想:‘或许这不是你的手表。’

赤井秀一没有说出来,他只是抱着手臂,轻描淡写地问道:“所以,这次又是什么案件需要你这样的侦探出马了?”

多洛斯·莫里斯问:“你是在反客为主吗?”

赤井秀一说道:“我以为我们俩现在是在互相制约,因为我想你也不想让这片街区的占有者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吧。”

“你的意思是你来这片街区晃荡的目的,也是不能被我以及这片街区的占有者知道的咯?”多洛斯·莫里斯说着又上下打量了下赤井秀一,“我现在对你的立场和目的越来越好奇了。”

赤井秀一面色如常,还勾了勾嘴角:“或许我们立场相似也说不定。”

多洛斯·莫里斯两根手指夹着那张驾照道:“你是指随身带着自己真实的驾照这一点吗?”

赤井秀一:“……”

总之,这次会面以赤井秀一连连受挫为结局,他虽然嘴上不说,可男人的自尊心燃了起来。

林莱没管那个,她去验明自己的猜测了,最后将目标放在了那个黑bang不久前晋升的三把手胡安·福克兰身上。

三把手胡安·福克兰财大气粗,这点从他手腕上戴着的劳力士金表就可见一斑,而且根据林莱之前得到的消息,这块手表胡安·福克兰在加入帮派前就已经戴着了,因为他很擅长经营他的毒贩生意,还有手段将贩毒来的脏钱洗白。另外,他的长相还给人“我是重量级人物,你惹我前可得想好了”这样的感觉,因此他很快就被那个黑bang吸纳,不久后就凭借自己的才能,得到了首领的赏识。

林莱:“。”

这不是“撞”了吗这不是。

——林莱之前那快速打入黑bang内部的手段,和这个套路是类似的,且扮演“胡安”角色的人选,就是黑羽盗一。

也正因为这手段的雷同,以及胡安·福克兰最开始吸引这个黑bang注意力的套路式操作,还有就是赤井秀一的出现,都让林莱怀疑这位胡安就是FBI派来的卧底。

之后通过她的监听,也证明了这一点。

考虑到有FBI和这么个出色的卧底,林莱就不用再掺和这个案件了,就是不知道回去后怎么和磨拳霍霍的黑羽盗一交待。

另外,为了不给人家卧底造成什么不必要的麻烦,林莱就快速不刻意地扫清了‘他’在这边留下的痕迹,以一个不可抗力的原因离开了这片街区。

因此,等赤井秀一再做过伪装,来到这片街区时,他留意了很久都没有发现多洛斯·莫里斯的痕迹,再一打听就听到他不得不离开的消息。

按理说,他不可能半途而废的,除非是有不得已的原因。

赤井秀一首先想到的,就是多洛斯·莫里斯知道了FBI已经派了卧底来。可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又是怎么知道这种本该是机密的情报的?

这可太值得玩味了。

至于赤井秀一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这个只能说哈雷彗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