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沧澜界西北,燕州边界霞城。
霞城是座小城,却是前往燕州主城金都的几条必经之路的中转站之一,南来北往的修士在此歇脚换路,久而久之也形成了一番颇为繁华景象。
离城门不远便是座酒楼,已经是下午,酒楼过了晌午客人最多的点儿,便渐渐清闲下来,三三两两客人边吃着菜高谈阔论,小二打着哈欠儿穿梭在桌椅间为客人添茶添酒,斜落的暖阳洒在身上,熏得人昏昏欲睡。
“再打一壶盛烧。”
微哑的男声在旁边响起,小二微微一个激灵。
无他,这盛烧酒是他们酒楼最烈的酒,曾经有客人喝了,在楼里醉了三日三夜,险些没醉死过去,之后就少有人点,一个月也卖不出去几壶,今日竟被连叫了几次。
小二回头去看,果然是那个着玄褐色劲装的青年。
说是青年,倒也不大合适,小二再细细看去,才发现他年纪其实不大,介于少年郎与青年人的年纪,瘦长的骨廓虽然渐渐有了成熟男子的健朗,气质还是年轻人的明俊轻狂。
修士寿元长,长得慢,往往看着也年轻,但这郎君一身鲜活气,轻昂桀骜的模样,分明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少年郎嘞。
小二暗笑自己,也不知眼睛是怎么瞧的,乍一瞧,竟将人好好的小郎君看老了千百岁似的。
小二对这少年印象深刻,因为这少年着实是龙凤之姿。
他坐在窗边,一副宽肩窄腰的好身板,容貌是极俊美的,眉骨硬朗,浓眉如剑入鬓,眼廓深邃,偏偏生着一双狭长勾挑的桃花眼,于是又在那昂扬狂烈的英姿中,生生添了道不出的风流多情。
这小小的桌椅似乎装不下他,他于是屈着长腿,长靴勒出劲瘦的小腿线条,他斜靠着窗棱,漫不经心望着窗外人来人往的街景,一手散漫拎着空了的酒壶,手边放着一把玄色刀鞘、刀柄新缠过细布,但仍仿佛有股压不住的血气往外散。
小二闻到那酒气,正是盛烧,确确实已经喝干了一壶。
小二笑:“客人要盛烧,我们自是要给打的,但请恕小的多嘴一句,这盛烧酒烈,喝多了烫喉,客人还要适度才好…不妨试试我们这里的女儿红,虽不及盛烧痛快,却绵柔醇厚,喝起来别是另一番滋味。”
少年偏过头看他,小二才发现他也不是一点没醉,脸上分明染着红,懒散半垂着眼帘,可眼眸却亮,像正年轻凶猛的雄狮,哪怕只是趴在那里懒洋洋甩尾巴小憩,也有一股子让人莫名不敢小觑的气势。
“倒是个机灵的。”
少年顺手甩过来一袋子灵石,懒散说:“那就打一壶盛烧,再打一壶女儿红,放心,我一会儿就走,不会醉死在你这里平添麻烦。”
小二笑嘻嘻,看着桌上分明放着两副碗筷、可只有少年一人在座,机灵道:“客人桌上的菜都凉了,不如小的去热一热,等您同伴回来吃口热乎的。”
少年望着窗外,想到什么,竟哼笑一声:“我怕是你热了,她回来又该凉了。”
这小小一座城,买个东西买了大半个时辰,也不知已经绕丢到哪儿去,那时候能同意她自己出去的他可真是信了她的邪!
“罢了。”
少年摆摆手:“你把酒菜给我打包,我去寻人,一会儿回来拿。”
小二应了声,少年拎刀站起来,正要往外走,披着斗篷的清瘦身影就匆匆跑上楼,掀起一点帽檐,踮着脚往四周张望。
小二眼看着少年顿住脚,刀尖杵在桌上,屈肘望着那人,尖牙咬了咬大拇指,姿态戏谑轻佻,眼睛里却全是笑。
他杵了杵刀尖,发出一点脆响,懒洋洋:“真是不容易,大姑奶奶,您老倒是还知道回来。”
那斗篷人转过身,颠颠跑过来,拉开帽檐。
小二愣了愣,目光划过一瞬的惊艳,因他看见一张秀丽的面容,眉目柔和舒展,竟是个极美的年轻姑娘。
少年道:“这么座小城,你走了半个时辰,能不能给我个除了走丢之外合理的解释,嗯?”
那年轻姑娘像是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没有啊,我很早就找到地方了,但是我发现之前染的已经褪色了,黑黑白白的怪吓人,我就拿了草药让掌柜的当场给我熬了涂上,就这么的耽误了些时间。”
“掌柜给你涂的?”
少年微微俯身,伸手自然地捏住姑娘发尾,指腹轻轻捻了捻,小二这才注意到,这姑娘哪哪儿都好,只那一头墨发异常黑亮——亮得真跟墨泼过似的。
少年不过捻了两下,指腹就清晰染上了一点墨痕,他唇角轻扯:“…就涂成这样?”
姑娘捂着头发小声说:“不是赶时间嘛,我就没让他弄太麻烦,大致涂一下…也还可以啦,反正总比我涂得好。”
少年懒洋洋:“那确实是,往头发洒一把米,鸡都涂得比你好。”
姑娘:“…泥垢啦!人参攻击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