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文化传播系统(9)(1 / 2)

主编室内。

“主编,问题有点大,我刚刚打电话通知了一下作者,结果接电话的是个年轻女孩,今年才十八岁,另外她还说她已经把第一部写完了,剩下几部也大体写好,正在修改,暑假结束前,就能彻底完稿,您说这会不会有啥问题?”

刚一进来,周编辑就匆匆报告了一下刚刚获知的消息,这事实在是有点令人难以置信,现在孩子这么厉害了吗?

“什么,十八岁?还基本完稿了?”

张主编此时也是震惊且迟疑着。

担心这稿子的作者有问题。

别再是什么恶作剧之类。

“她那边是这么说的,另外签合同的时候是要身份证的,估计胡说八道可能性还是较低的,所以我们该怎么办?

这个作者还要不要签?”

周编辑是理所当然继续问着。

“签吧,反正咱们合同很完善,是我们的问题,由我们承担,不是我们的问题,全部都由作者承担,她是十八周岁,不是十四五岁,与她签约签合同。

已经有完全的法律效应了。

还有,你让她先把所谓完成了的第一部稿子发过来看看,如果稿子没有问题,结局也不错的话,可以给她的稿费适当的提一提,具体能不能出版,得看回头在杂志上连载时候的反馈结果。”

虽然比较震惊,甚至还隐约有点怀疑,但毕竟合同里面写的清清楚楚,如果是作者出现问题,导致杂志社亏损。

那是完全由作者负责的。

所以张主编也没迟疑什么,立刻决定还是得签,既然看中了就不要犹豫。

得到肯定回复后,周编辑这才继续联系丁云,然后丁云在保留了版权是自己的证据之后,便将计划的五部曲中的第一部发了过去,等待对方回应。

如此又过了好几个小时。

直到杂志社那边的周编辑和张主编都看完丁云发过去的那本之后,他们这才给丁云定下了具体的稿费,千字三百,这是连载期间的稿费,出版后的版税是另算的,并不是买断型的稿费。

这个价格其实是不算高的,很多名家千字一千,甚至于千字两三千都很正常,不过丁云毕竟只是个新人,虽然编辑和主编都挺看好的,但是缺乏名气和读者,所以能给这个稿酬已经不错了。

她第一部大概三十万字。

算起来就要价值九万了。

而这仅仅只是最基础的收入,后面出版版税才是真正的大头,区别无非就是基础收入是确定且肯定的,版税则是得看具体销售量,销售越高收入越多。

所以丁云很快就同意了这个条件。

并且直接在网上签了网络合同。

这个世界虽然依托于网络的各行各业,发展的相对较慢,但网络技术本身发展的却挺快的,甚至有关于网络方面的法律推进之类,也发展的相当迅速。

在没几个人利用网络诈骗的时候。

就已经出台了网络诈骗法案。

关于网络合同的标准,以及合法性之类的规定,也是在计算机刚在很多公司出现,还没怎么在普通家庭中普及的时候,就已经立法执行一条龙推进了。

并且被很多签订合同的双方距离较远的人所接受,这也大大方便了丁云与杂志社之间签订合同,不需要见面又或者邮寄纸质合同之类,省了不少时间。

签好合同之后,丁云她是继续对接下来的那些内容进行本土化,而杂志社那边主要是针对丁云发过去的第一部进行校对,虽然丁云说她已经校对过了,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毕竟要是不走这个流程,里面出现错别字之类的话,最后还是他们责任。

如此又过了十天。

刊载了丁云第一部前三章,共计三万字的《武侠》这才出现在全国三十二郡的大多数报刊亭,或者书店里。

丁云优先把稿子投给这家杂志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他们杂志社历史悠久,并且渠道很广,基本能够在全国发行,这一点已经比很多只能在区域内发行并有点名气的杂志社,好上许多了。

很多区域内的杂志之所以销量很不错的主要原因是在于,他们已经彻底掌握了这一片区域内大多数人的口味,所以他们的刊载内容,主要就是专门针对这片区域的人收集撰写的,双方可谓一拍集合,最终的销售量自然不会太低。

而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必须要考虑到全国各地的不同情况,文章内容要做到具有普适性,不能只讨好某一部分人,同时还得注意到各个区域忌讳。

这么一来限制就多了许多。

求博更是可能谁都不讨好。

这是武侠杂志社在全国发行之后的最大困境,也是一些名家离开的主要原因,他们大多已经习惯了自己的风格。

很难,也不是很愿意去改变。

不过丁云就没这些顾忌了,一来是对自己作品有信心,二来当然就是这种全国都能买到的杂志才更能增加她的影响力嘛,这不比出了郡就没人知道强。

而随着读者将《武侠》买到手。

丁云本土化的侠骨丹心,这才总算走进了千家万户,被千千万万的读者看到,同时网上也陆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