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谢寻非:“不、要、挠、痒...)(1 / 4)

修真界第一幼崽 纪婴 3733 字 10个月前

明湛虽说想去尝尝江逢月的手艺, 奈何近日忙于筹备请神节,不得不将此事暂时搁置。

听说他把想要蹭饭的意愿告诉江逢月本人后,得到了后者的盛情邀约, 两人商议一番,决定等请神节结束之际, 一并尝尝她的手艺。

总而言之, 伏魔录觉得很恐怖,不晓得到时候会是怎样一场血雨腥风。

自从白也被接回城主府, 画中仙惹出的乱子被逐一平复,秦萝的生活总算渐渐回到了正轨。

她之前为了白也的事四处奔波,如今好不容易尘埃落定,一颗紧绷着的心脏终于得到了久违的休憩, 开始心安理得做起咸鱼――

譬如跟着几个朋友在金凌城里吃吃喝喝, 亦或前往市井茶楼、青苔小巷。明湛虽然嘴巴毒, 好在为人实诚, 从来不说假话, 秦萝以他的评鉴作为指南,居然当真把城中好吃的东西尝了个遍。

几天时间匆匆过去, 不过转眼之间,便到了请神节当天。

“金凌城汇集了五湖四海而来的人族妖族魔族,每个种族都有属于自己的信仰。”

江逢月站在人潮之中, 用了传音入密:“不同的信仰凝集成不同的‘灵’,就像你见过的画中仙那样。只不过画中仙生于话本, 人们的信仰不强,灵力便也很容易消散。”

秦萝恍然点头:“但是神灵会被大家一直信奉, 相信它们的人也要比画中仙更多,所以它们力量更强, 也不会轻易消失。”

“没错。”

女修笑着摸摸她脑袋:“因为有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信仰,所以金凌和其它城池不同,是一处被众多神明守护的地方。为了感谢它们的庇佑,每十年会召开一次请神节。”

秦萝听得认真,兴致更浓:“娘亲娘亲!如果是请神,我们真的能见到它们吗?”

江逢月笑:“你等会儿就知道啦。”

请神节是金凌十年一度的大事,明湛身为城主,特意邀请了不少宗门与世家前来做客。

虽然伏魔录对他颇有微词,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撇开明湛那张嘴,他的的确确是只还不错的鸟。

请神节的筹备由他主导,这么多年从没出过什么岔子;

对于宾客的安排同样无可挑剔,不仅准备了诸多客房,还特意在今晚将客人们邀请到城中最高的酒楼上,俯身一望,就能看见请神大典现场。

当然,也有人狼吞虎咽几块糕点之后,倏地一下就飞出了楼,非要站在人山人海的街头上凑热闹。

在此点名批评江逢月。

“请神大典耶!当然是要与民同乐啦。”

江逢月被挤得晃晃悠悠,紧紧拉着秦萝右手:“若是坐在那样高的楼阁之上,视野虽好,但和日后观看留影石里的影像有什么区别?”

“赞同。”

云衡面无表情地应声,停顿一刹,抬手指向自己头顶:“所以,为什么要让我来照顾这只狐狸?”

秦萝咽下口中的糖葫芦,抬头打量云师兄的模样。

他今日着了身淡白锦衣,衬出宽肩窄腰的高挑身形,五官亦是冷肃俊朗,浑身透着一股子生人勿近的桀骜之气。

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有一丢丢吓人的修士,脑袋上顶了只毛茸茸的小白狐狸。狐狸的两只爪子软趴趴搭在他额头,因为微微蜷缩了身子,甫一看去,像团软绵蓬松的大毛球。

“你之前不是很喜欢小狐狸吗?”

江逢月一瞬入戏,情真意切:“白也受了重伤,连走路和化成人形都困难。我们云衡打小就心善,一定不愿眼睁睁看着这孩子被锁在房屋里头,连请神节都参加不了,对不对?”

云衡:……!

可、可恶!根本说不过!

以他对江师伯的了解,这女人一定是故意的!不就是仗着手里有两颗留影石吗,他会屈服于这种黑恶势力么?不可能!

江逢月眉梢一挑,和他的目光在半空相撞。

云衡:“师伯说得好,师伯说得对,今后白也拜入咱们师门,我和他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可、可恶!

秦止安安静静地听,右手往下,又塞给陆望一颗糖葫芦。

他娘子说过了,陆望这孩子自小没受过疼爱,如今拜他为师,他们二人便要好好承担爹娘一般的责任,像对待萝萝那样对他。

陆望被迫吃下今晚的第十八道甜食,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大袋小袋。

全是师尊买给他的,有兔子模样的毛绒玩偶,几件花里胡哨看起来很贵的新衣服,几包糖果,还有几本连环画和故事书。

其实……他只要练剑就够了。

“不过,请神节的由来居然如此简单。”

云衡双手环抱胸前,冷着一张隽秀硬挺的脸,决定把脑袋上的那玩意儿当作隐形:“我听说之所以举办请神大典,是因为城主明湛树敌太多,担心仇敌来犯,才特意寻求神灵的保佑。”

陆望低低接话:“我听说……是城主早年作恶多端,残杀了无数百姓,没想到被恶灵寻仇,时常胡言乱语、行为诡异,为了镇压邪祟,所以才主办请神。”

自打从心魔幻境离开,他说话就不再如往常那样结结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