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这完全是对陆以诚人品的肯...)(1 / 3)

其实除了蒋延以外,另外两个室友跟陆以诚都有些微妙。

两个室友以开玩笑的口吻提醒蒋延,只可惜蒋延根本没在意,他是打从心里,只把林可星当妹妹,更何况只是带林可星打一盘游戏上个分而已,又不是经常,这只是头一回。

他们四个人关系都挺好,不过“挺好”并不代表愿意过多的插手别人的私生活。

点到即止就够了。

陆以诚退出游戏后,打开“儿歌多多”这个app再递给陆斯砚。

陆斯砚看了一眼:“……”

也行叭。

他唱歌很厉害也喜欢听歌,是幼儿园的歌神(。

父子俩都没再提游戏的事,陆以诚回到书桌前继续书写课程,笔尖在纸上停顿了一下,继续心无旁骛地看书。

第二天中午,陆斯砚从一个学生家回来,以最快的速度带着陆斯砚吃了午饭后,这就带着他前往江若乔所在的公寓了。

陆斯砚在出发前,将书包塞得满满当当。

一般下午,陆以诚都比较忙,第一个学生家里离他家还不算远,坐公交车也只有三四个站,可下午的这个学生家就很远了,光是乘坐地铁,在路上都得花一个多小时,路上的一个多小时加上上课的一个小时,都快三个小时。

上午还能将陆斯砚放在家里。

下午就很悬了。

江若乔也很能理解,所以说好了,只要她有空,下午这几个小时陆斯砚就跟着她。

陆斯砚家离公寓也有一段距离。

老板娘名下的这个公寓是商住型的,一层都有差不多二十多家,人来人往也很杂,有的在做生意,有的则改装成民宿出租,杂也有杂的好,来来往往都不会引起注意。江若乔也就将房门号给了陆以诚,老天可以作证,这完全是对陆以诚人品的肯定。

父子俩到的时候,江若乔也才收工回来。

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还是那一身汉服。

这是一身浅紫色的齐胸襦裙,裙摆是技艺精湛的刺绣,因为是夏季汉服,质地柔软。

江若乔的皮肤极白,夸一句欺霜赛雪都不为过。

她的相貌气质与汉服可谓是相辅相成,这也是老板娘舍不得的原因。

目前老板娘也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比江若乔更适合的人选。

她年轻,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眼神清澈,身上有一股书卷气,更难得的是,她有舞蹈经验,举手投足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轻盈飘逸。

从来没真正见她这幅模样的父子俩呆住了。

陆以诚还好,他的视线在她脸上停留了几秒后,眼睑低垂,再抬眸时,一脸平静。

陆斯砚身为江若乔的最大迷弟,围着她走了两圈,哇哇哇的直叫,“这也太好看了,这衣服好好看!以前怎么没见你穿过!”

陆斯砚口中的“以前”,对于江若乔来说,也算得上是未来了。

果然如此,即便是那个未来的自己,也没有一直在这一行。

“这是我的工作。”江若乔也不愿意解释太多,她太累了,懒洋洋地侧过身子,对陆斯砚说道:“进来吧。”

陆以诚今天是白衣黑裤,还背着一个黑色的书包。

“我先走了。”

“嗯。”

江若乔目送着他走出几步后,这才关上了门。

陆斯砚真的被教得很好,这会儿只是傻乎乎的站在玄关处的地垫上,不敢到处跑,也不敢乱看。

“没有你的拖鞋。”江若乔顿了顿,“直接打赤脚吧。”

陆斯砚弯下腰脱了鞋子。

江若乔这才注意到他背了个小书包,鼓鼓囊囊的。

她伸出手掂了掂,“你这装了什么啊,这么重。”

陆斯砚跟献宝一样,赶忙取下书包,拉开拉链,胖乎乎的爪子从里面拿——

一个橙子!

一个苹果!

两瓶养乐多!

两个盐焗味鸡蛋!

还有一盒提拉米苏味的百醇。

江若乔失笑,“你春游呢?”

陆斯砚纠正她,“给你带的。”

“?”

陆斯砚指着这些说,“都是你爱吃的!”

江若乔想了想还真是……她拿起那盒百醇,“别的倒算了,这个我可不爱吃。”

陆斯砚瞪圆了眼睛,感觉自己的人生受到了欺骗,“不可能!!”

“我确实不爱吃甜口味的零食。”就连奶茶都不怎么爱喝。

养乐多算是……例外叭?

陆斯砚:“不爱吃,为什么以前总是跟我抢?!”

他还以为妈妈很爱吃呢。

江若乔摸了摸下巴,“人的口味总是会变的嘛。”

而且说不好那个未来的她,是为了让小孩少吃点零食,所以才说自己爱吃呢?

陆斯砚:“……”

每次吃百醇,妈妈每次都要抢走一半!

受伤了。

江若乔:“虽然我不爱吃,但是是你给我的,等下我吃一半好不好?”

是不是感觉很荣幸呢小朋友?

陆斯砚抱住那盒百醇,“不了!我会全部吃光!”

一根不留。

江若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