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大嫂, 咱们去哪?”
曹洪追上丁璇的脚步,问道。
丁璇看着前方的旌旗,道:“找军师。”
荀彧荀攸, 一叔一侄, 一内一外, 是曹操平定北方最重要的军师谋士。
荀彧居中持重, 荀攸随军出征。
夏侯惇对她有意见, 不肯听从她的话调兵, 那她找一同随军出征的军师荀攸便是。
现在的时间还早,不是张绣叛变的时候。
曹操的大军压境, 又有典韦这种以一当百的猛将护卫,张绣不敢明目张胆动兵,先让毒士贾诩把典韦灌醉之后, 再派胡车儿偷了典韦的武器。
等到夜上二更, 典韦没有趁手兵器, 又是孤身一人,醉得晕头转向,张绣这才派人四处放火,趁曹营不备,才袭营成功。
既然天色尚早,她何不与荀攸谋划一番?
一救曹昂典韦的性命, 二么, 也夺了宛城, 消灭张绣, 让刘表无法仰仗张绣,给许都带来威胁。
至于三,那便是要彻底稳固曹昂继承人的位置。
曹操那么多儿子,至死心心念念的只有曹昂一个,除却曹昂的确出色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生死关头,曹昂把活命的机会让给了曹操。
曹操有意历练曹昂,出征时总是带着曹昂,让曹昂多学点本领,免得自己一朝登天了,曹昂守不住诺大家业。
宛城之战时,曹昂已经是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英武少年了,如果他没有把自己的马让给曹操,那么在史书上留下浓重一笔的,可能就是曹昂了。
曹昂比曹操年轻很多,身体也比曹丕强壮,纵然打不过孙刘两家的联合,熬也能熬死刘备和孙权。
曹昂健康长寿,且自己又在战场历练多年,知道里面的险恶,自然也不会让司马家后来居上,篡夺了原本属于曹家的天下。
多年以后,曹昂平定三国乱世,改朝换代,称孤道寡,君临天下。
可曹昂偏偏没有走这条路,把活下去的希望,甚至未来的九五之尊,全部给了曹操。
他以命换命的方式,让曹操永远忘不了这个替自己死去的优秀长子。
纵然有曹丕曹植,甚至神童之称的曹冲,也不曾取代曹昂在曹操心里的位置。
如果曹昂在让给曹操马后活下来,那么他是曹魏继承人的地位,便无可撼动。
曹丕曹植再怎么优秀,曹操也不会多看他们一眼。
所以,宛城之战的一切,该发生还是要发生。
让曹操看看,他的长子有多爱他,也让曹操长长记性,越是漂亮的女人越危险。
少/妇虽好,可不要贪恋哦。
丁璇这般想着,找到荀攸,一边抿着茶,一边说出自己的打算。
当然,关于她有意让曹操经历一次生死攸关危险的打算,半点也没有透露给荀攸。
只让荀攸以为,她甚是心忧曹昂,需要荀攸调兵遣将。
荀攸是荀彧的侄子,长相与荀彧有着几分相似,清瘦儒雅,但却不文弱。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并非后世百无一用是书生的书生。
这个时代讲究君子六艺,若不会点骑射功夫,是会被人耻笑的。
荀攸常年跟随曹操南征北战,肤色并没有荀彧那般白,因为在军营,他此刻身上穿着薄甲,手里还拿着竹简军报。
听完丁璇的话后,荀攸眉头微皱,上下打量着丁璇,问出了和他叔叔荀彧一样的问题:“这些事情,是夫人自己想到的,还是有人教夫人?”
乱世出英雄,三国又是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乱世,这个时代将星如林,谋臣似雨,不自带金手指开开挂,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人。
比如说,能呼风唤雨随便摆个阵能敌十万雄兵的挂逼诸葛孔明。
诸葛亮是这个时代文臣智商的上限,而二荀,就是无限接近上限的那种人。
他们不好糊弄得很,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瞒不过他们的眼睛。
更别提她的性格大变这种变化了。
与荀攸纠缠这种问题显然是不明智的,丁璇道:“这些事情暂且放在一边,先生只需知晓,我是孟德的正妻,子修的母亲。”
丁璇放下茶杯。
说实在的,她有些喝不惯荀攸这里的茶。
太苦,她抿上半口,便喝不下去了。
杯子里还剩半盏茶,映着她玲珑剔透的眸光。
“任何人都有可能背叛他们,我不会。”
丁璇看着荀攸,盈盈一笑:“我永远不会害我的丈夫和儿子。”
荀攸手指握了握卷宗,道:“既如此,是公达唐突了。”
他一边说,一边让侍从拿着将令去传唤夏侯惇。
听到夏侯惇的名字,丁璇眉头微皱。
说实在的,有刚才的冲突在,她这会儿挺不想见夏侯惇。
哪怕长得好看的人在她这有特权,但夏侯惇的态度,长得再好看也没用。
丁璇道:“我与元让素来不睦,有先生坐镇指挥,我便与子亷先去穰城。穰城事情结束之后,我自去营地找子修。”
刚才丁璇与夏侯惇争吵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