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笑笑,兔子慢慢的熟了,于娜手艺意外的不错,而谢长风准备的调料也足。
这是上次在海岛得来的经验,所以动身之前,不但准备了宿具,厨房里该有的,调料什么的,也准备了一批。
其实谢长风戒指里更多,不过他不想暴露戒指的事。
谢长风倒了酒,他说是不喜欢葡萄酒,但其实喝喝也可以的,而于娜受西方文化影响,相比于国内的白酒,她更喜欢这种国外的红酒。
喝着酒,吃着兔肉,说起了于剑的事,但于娜拨了电话,却打不通。
一直到把一只兔子吃完,手机响了,是那边打来的,说了几句,于娜挂了电话,对谢长风道:“他们说,明天一早,还在这里交换,他们会带人来。”
“好啊。”谢长风道:“那就不要挪地方了,反正我们做的准备也足,晚上就在这里宿营了。”
“你说,他们明天会不会老实交换?”于娜有点儿担心。
“不知道。”谢长风摇头:“不过随便了,有什么招,我们接着就是。”
看着他笑嘻嘻无所谓的脸,于娜多少还是有几分担心。
刀砍不进,不意味着子弹也打不进,而这鬼地方,枪比树还常见。
“不过我早就放了风声。”于娜银牙微咬:“求财,我可以满足他们,但要是太过份,我于家也不是好惹的,我可以花十倍二十倍的代价,把他们挖出来,天涯海角也会追杀到底。”
“哇。”谢长风满眼星星:“于姐你这个样子,好性感哦。”
“讨厌。”于娜娇嗔的踢他一脚,谢长风趁势把她的脚抓到手里,于娜也不拒绝,任由他把玩。
到十点多,谢长风搭起帐蓬,把于娜抱进去。
而在帐篷门合上的瞬间,谢长风反手放出一只乌鸦。
这是谢长风养在戒指里的,不是灵兽,灵兽很难得的。
不过乌鸦向来聪明,戒指里又是灵境,吃了戒中灵果,这只乌鸦不但个头长大,也更加聪明了。
谢长风以神意操控训练,虽然不如小黑小白,但也相当不错。
乌鸦可以站岗放哨。
其实也不需要,谢长风身有灵力,元神机警,哪怕是在熟睡中,只要有人靠近,他也能警醒过来。
之所以训练这只乌鸦,其实还是上次梅浅影的事,他用鸟带着戒指飞,得出的经验。
临时抓一只鸟,那还不如长期在戒指里养一只鸟,支使起来更方便啊。
灵境中养得久了,说不定也能成为灵鸟,用处更大。
而现在放出来,即可以起一个警戒作用,同时也是一种训练,乌鸦再聪明,不训练,也是不可能通人意的。
第二天,太阳才露出边边角,谢长风就起来了,又去打了只兔子。
这边地下水丰富,虽然没什么大树,但草还是不少的,也就养活了很多的动物。
他把兔子洗剥了回来,于娜也起来了。
“于姐,你今天特别漂亮。”谢长风夸赞。
于娜照镜子,也觉得自己气色特别好。
这就是女人,昨夜风狂雨骤,花容失色,红颜欲泣,但风雨一过,花儿却更加娇艳。
她身心畅爽,赏了谢长风一个吻,道:“早上不吃烤兔子,拿兔肉下面条吧。”
“嗯,下面好吃。”谢长风点头。
于娜翻他一个妩媚的白眼,片了兔肉,兔肉炖汤,肉汤煮面。
而随后谢长风的食量,又吓到了他。
满满一锅兔肉,加上一筒面条,于娜吃了一碗,大约最多二十分之一,也许三十分之一。
剩下的,全给谢长风送进了肚子里,而且又急又快,有如风卷残云。
见于娜目瞪口呆的样子,谢长风一屈胳膊:“能吃能干,说的就是哥这样的壮汉。”
他不说这话还好,这话出口,于娜直接笑喷了。
他那胳膊太瘦了,哪怕是屈肘,宏二头肌都不大。
笑够了,于娜忍不住摸他的胳膊:“真是不可思议,你这胳膊,瘦得就跟女孩子一样,怎么就那么大力气。”
“孙大圣也瘦啊,那金箍棒可是十多万斤呢。”
“那是神话好不好?”
“我觉得我也是神话啊。”谢长风笑:“要不是神话,怎么可能在这样的荒漠中,拥着于姐这样的绝世红颜?”
这话说得于娜咯咯笑起来。
说说笑笑的,她甚至忘了一早的交易,心中也没有多少担心,这就是谢长风的魅力所在。
女人跟他在一起,总是很开心,这是大富豪中练出来的技巧,但同时,也是他神奇的功夫,给人带来的信心。
刚好吃完,谢长风听到响动。
于娜注意到他神色不对,道:“怎么了?”
“他们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