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要事事支使方尽,摆他的“婆婆”架子。
但她是他的女儿,是晚辈,又不好叫他自己去做,便挽了袖子,跟方尽一起。
“晚儿,你做什么去?”于父惊叫道,“叫他自己去就是了!你是女子,岂能做这种事?”
罗衣便道:“你总催他,我也不能眼睁睁看他累死,我可就这么一个夫郎。”头也不回,跟方尽一起做事了。
于父懊恼跺脚,回屋跟于母抱怨去了。
于母有些不耐烦,就道:“你若心疼女儿,你就自己去,少抱怨。”
于父这才不吭声了。半晌,他道:“她要疼自个儿夫郎,叫她疼去!”
见他赌气,于母也不理他,闭上眼睛假寐起来。
倒是方尽,见罗衣居然要帮他的忙,大吃一惊:“妻主,你来做什么?”
妻主这样懒,这是受什么刺激了,居然要帮他做事?
“你若是累坏了,就没人伺候我了。”罗衣说道,“所以我打算帮你分担一些。”
方尽心里又感动,又好笑。
“我做得来,没事的。”他赶她回去,“父亲催我也没事,我慢慢做就是了。”
他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能做多快就做多快,于父催他也没用,他不会往心里去的。他早就明白一个道理,身体是自己的,别人可不会替他心疼。
罗衣见状,就收回了手。一手扶在腰间,一手搭在眼帘:“啊,这漫山遍野的男子,哪个最可爱呢?我找谁陪我逛一逛,看看风景呢?”
方尽黑下脸。一手扯了她,说道:“当然我最可爱!妻主快来帮忙,做完这些事,我陪你逛!”
罗衣笑吟吟地看着他,直到看得他脸红,别过脸去,才不再逗他了。
两人花了一上午的工夫,把衣裳洗完、晾干了。又打了水,给于母、于父擦洗身体。
轮到罗衣和方尽擦洗身体的时候,罗衣故意把衣服脱得一件不剩,叫方尽给他擦。
方尽看着她窈窕玲珑的身体,脸上一红,居然将手帕一甩,奔出了门:“妻主自己洗!”
罗衣愣住,随即她忍不住笑起来。不错,胆子大多了。
她哼着曲儿,捡起水里的手帕,自己擦洗起来。
等到她擦完,就换方尽。方尽红着脸,把她往外推:“我自己来。”
他不傻,早就发现了,妻主很爱逗弄他。他也知道,她没有跟他圆房的意思。不圆房,逗他做什么?也不知哪里来的胆气,绷着脸将她推出去,锁了门,自己在屋里收拾自己。
整个山寨的人都知道了,罗衣居然帮着她的夫郎洗衣服、晾衣服,一做就是一上午。
他们都很震惊,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女子,毫无怨怼地跟夫郎一起做家务。
又想起她的美丽,她的好脾气,她的强大,直是一个个春心萌动。
白意容自然察觉到了,呵斥道:“你们认识她多久?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不要被表面所蒙蔽!再说,就算她真的那么好,可你们有多少人?难道都能做她的侍君不成?”
众人都不说话。
心里却在想,以自己的条件,大概有多大几率叫她瞧上眼?
白意容一眼就看穿他们的想法,不禁十分头疼。他们看上罗衣,不是他最头疼的。他最头疼的,是他们动了春心。他领导他们,靠的就是他们对女子的仇恨。如今他们不仇恨女子了,动了春心,日后要嫁人怎么办?他不就成了光杆将军了?
他在心里将罗衣骂了个狗血淋头,打定主意逼她早点走,便吩咐下去,一应吃用全都粗糙简陋。
做饭的是那些被掳来,手脚都拴着铁链的女子,不像寨子里的男人们那样对罗衣很崇拜,白意容叫她们做什么样的饭,她们就做什么样的饭。
一连吃了几天的粗糙饭食,方尽有点不满意了。
他找到寨子里一个说得上话的男子,问他:“寨子里有肉吃吗?怎么样才能拿到肉?能用银子买吗?我做活换取可以吗?”
妻主从小娇生惯养,从前逃难的时候也罢了,如今有了机会,怎么还能过这样粗糙的日子?
那个男子挠了挠头,刚要回答他,就听到旁边传来一声冷喝:“孙辰!过来!”
“稍等一下,首领叫我。”叫孙辰的男子朝不远处跑去。
不远处,白意容和十几个男子站在一起,等孙辰到了,就吩咐道:“拿上东西,下山,再干一票。”
山上的粮食不多了,他们要隔三差五地劫道。
从前还没打仗的时候,劫一次,够他们生活很久。因为可以拿劫来的银子,去城里买粮食买肉。现在打着仗,出门很危险,也进不了城,无处买粮食,不得不频繁劫道。
方尽大着胆子走到附近,听到了他们的话。他皱了皱眉,回去说给了罗衣:“妻主,他们又要去干坏事了。”
他们是运气好,又有妻主这么厉害的女子同行,才没被抢,也没受伤。换了别人,岂会跟他们一样好运?如果被劫走粮食,饿也要饿死了。守着粮食不放,只怕要断手断脚了。
方尽对他们这样的行径,很是不满,却又做不了什么,一脸的不乐。
罗衣却微微笑了,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