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作为所有天下,存世最久的大妖之王之一,曾经走遍了两座天下的角角落落,什么雌的母的没看到过?会看上那么个稀拉平常的小狐狸?”
镇海楼矗立于婆娑洲的南海之滨,而曹氏刚好是看门人之一,所以曹峻知晓诸多内幕。
火红狐狸嗓音低沉,“三教圣人,待我们白老爷不公!分明是白老爷帮着……”
屋内曹曦暴喝道:“臭婆娘找死?还不闭嘴!”
火红狐狸猛然回神,自知失言,竟是仰头望向天空,双手合十,鞠躬弯腰,像是在虔诚地作揖赔罪,躲也不躲,任由身躯皮囊被曹曦弹指一缕剑气给炸裂。
“二十个字,乖乖挨罚!”
曹曦接连使出二十缕凌厉剑气,火红狐狸一次都没有躲避,到最后,曹峻双手抱住奄奄一息的它,走回屋子。
曹曦仍是怒火未消,指着曹峻怀中的狐狸破口大骂道:“找死就往阮邛的剑炉一跳,阮邛还能念你一点好,别在这边瞎嚷嚷,连累我曹氏跟你一起陪葬!天大地大,三位教主可以不计较,那么他们座下的弟子门生呢,不说其它,只说倒悬山的主人,脾气如何,你不知道?!你个败家娘们!”
火红狐狸脑袋一歪,昏厥过去。
曹峻轻声道:“差不多就可以了。没有它,就没有你曹曦的今天。坏人恶人,是可以做,但是总得讲一点良心。”
曹曦骤然停下,眼神阴沉,死死盯住这个没了笑脸的子孙。
曹曦一脸嫌弃厌恶,挥袖道:“滚去告诉那个叫曹茂的小崽子,让他别跟袁氏一般见识,米粒大小的眼界,只盯着大骊一座庙堂的得失,一群废物,怎么不去死!还有脸来见老祖,让他滚蛋!”
曹峻抱着狐狸,脸色漠然地转身离去。
曹曦独自一人留在祖宅,开始围绕着天井缓缓散步。
曾几何时,这里有个病秧子老人,一年到头躺在光线昏暗的屋子里,有个不孝顺的烂酒鬼汉子,一天到晚都在头疼以后办白事的开销,有个嚅嚅喏喏毫无主见的妇人,起早摸黑,既要做着家务事,还要忙着地里活,三十岁的年龄,就比泥瓶巷其她四十岁的女子还要显老了。
但是在那个时候,有个性情顽劣的寒酸少年,天不怕地不怕,每天都嘻嘻哈哈,书也不读,事也不做,就是做着白日梦,总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在福禄街那边买下一栋最大的宅子。至于即便真有了熬出头的一天,爷爷和爹娘到时候还是不是活着,少年当时忙着游手好闲和痴人做梦,根本没想到那些。
早已不是什么少年的老人,掏出那枚锈迹斑斑的古老铜钱,高高举过头顶,透过四四方方的铜钱孔洞,再透过四四方方的屋顶天井。
遥想当年,似乎有过这么一场对话。
“娘,以后等我飞黄腾达了,就让你睡在金山银山里。”
“唉!”
“娘亲,我跟你说真的呢!”
“快收起铜钱,给你爹瞧见了,又要拿走。”
……
曹曦收起思绪,环顾四周,自嘲道:“成了仙,人气儿,都没啦。”
————
陈平安锁好门,离开泥瓶巷,来到骑龙巷的压岁铺子,青衣小童坐在门槛上发呆,见着了陈平安,也只是有气无力地喊了声老爷,陈平安跨过门槛,发现粉裙女童站在一条板凳上,神色肃穆认真,正在柜台后边,对着桌上摊放的账本打着算盘,双手十指如蝴蝶绕花,让人眼花缭乱,噼里啪啦,清脆悦耳,身边围绕着几位小镇出身的妇人少女,充满了震惊和佩服。
性情质朴的妇人和少女们,看到陈平安的身影后,都笑着称呼为“陈掌柜。”
粉裙女童闻声抬头,道:“老爷,我在帮铺子算账呢,很快就好了。”
陈平安笑着点点头,绕到柜台后,让人拿来纸笔,开始书写一份礼单,当初离开小镇之前,他让阮秀帮着给许多街坊邻居送过礼物,当年陈平安在去龙窑烧瓷之前,算是吃百家米长大的,比如经常去顾粲家蹭饭,也经常能够收到一些别家少年穿不下的老旧衣衫,那些对陈平安而言,每一顿饭,每一件衣服,都是救命活命的大恩情,他当时就跟阮秀说过,以后只要自己活着,每年都会挨家挨户送过去,每次东西不会太多,但对于泥瓶巷附近的小门小户而言,七八两到二十两银子不等的各色物件,绝对不算少。
阮秀当时问过,为什么不一口气多送一点银子,会更加清爽,还能让那些人感恩。
陈平安说那样是不行的,他自幼生长于市井底层,对于人心和世道,其实不是不懂,只是说不出书上的道理罢了,比如斗米恩担米仇,比如看似鸡毛蒜皮的琐碎小事,最消磨孝心善心。所以他仔仔细细给阮秀说清楚了他的小道理,在小镇这边,每家每户的光景,其实跟庄稼地差不多,都有大年小年之分,有的子孙出息,发达了,不缺钱。有的突逢变故,原本还算殷实的家庭,可能一下子就垮了。所以他陈平安准备的那些东西,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