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得紧!” “有的,城西的王大夫医术高明,尤其擅长治跌打损伤!” 掌柜开了两间房,不过后来,二人还是睡在了一间房里。 既然睡在一起,自然又免不了扭打在一起。 可能是受了“种子发不了芽”的刺激,奚华今夜分外凶猛,幸好设了结界,才不至于扰民。 事后,两人腻歪在一起,牧白问:“师尊,如果有一个可以回到过去的机会,你最想回到哪个时间点?” 奚华略一思忖,才道:“第一次做的时候。” “为什么啊?” “第一次做,没有经验,害你受疼了,我每次想起,总觉得万分愧疚。” 牧白哼哼:“那你打算怎么补偿我呢?” “我打算好好爱你,在你浑身每一处地方都标记好,留下我的气息,告诉 所有人,你是我一个人的。还想吃你亲手做的饭,你坐在我的怀里,我喂你吃,吃饱了就动一动,好消食……” “等等,打住!” 牧白惊讶道,“我又不是许愿池里的王八,你别跟我许愿呀!” 后来,牧白多方打探大师兄的下落。 只是听闻他离开了玉霄宗,独自一人入了凡尘,一直在人间除魔卫道,降妖伏魔,为百姓做了不少善事。十六年间,辗转多地,总没一个长久的落脚之地。 受过他恩惠的百姓,提及他时赞不绝口,在大家的印象里,林宓总是一身白色道袍,背负双剑,其中一把剑用白绫缠绕,他尤其珍惜。 总是剑不离身,人不离剑。 听起来,大师兄似乎过得还行。 除魔卫道,降妖伏魔,本就是一名修士的职责所在,能独自仗剑走天涯,也算是逍遥自在。 可人们又说,林宓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前往当地的道观参拜,焚香沐浴,洗剑招魂。 人们都说,他似乎一直以来,都在找一个人。 一直找,一直找,可是找了十六年,还是迟迟寻不到。 他没有一直静守原地苦等,十六年间用自己的双足,丈量了天地之间的每一寸大地。 平生只行善事,积攒功德,只求与心爱之人,再相逢。 牧白在得知这些后,心绪久久难以平复,就在一个很普通的午后,人间冰雪消融,阳光明媚。 他同奚华走在热闹的人间,浑然不顾他人异样的眼光,藏在宽袖之下的手,十指紧扣。 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异样之感,火速席卷全身,牧白只觉得丹田一片滚|烫,让他举步维艰,寸步难行。 几乎是同一时刻,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清朗的男声,径直穿透熙熙攘攘的人群,又穿透了一切世俗的阻隔,一声“牧师弟”,就将牧白重新拉回了十六年前。 也是这样晴朗的天气,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两个身穿弟子服的少年,一高一矮,站在一株海棠树前,高的低头,矮的仰头,中间隔着一只手掌,亲吻在了一起。 两个人的面颊都红得不同寻常,比海棠花还要娇艳。 而这一晃,就过了一十六年。 牧白触不及防,脚下狠狠一顿,下意识回眸相望,再见时,却已物是人非,山长水阔。 记忆中的大师兄,和眼前身穿白色道袍,手捧缠绫长剑,剑身嗡鸣不绝,似要出鞘的青年,逐渐重合,不过是刹那间,他已泪流满面,低声喃喃:“你终于肯回来了……” 而从始至终,奚华都没有放开牧白的手。 他也从始至终,没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