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2 / 3)

恨铁不成钢。

多好的小伙子啊,怎么就给了顾乔,这要是自己的亲女婿该多好啊!

不过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了,秦跃救了顾乔,这是周围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但王梅花也不想让顾乔好过,顾莲的陪嫁,除了夏家两百块的彩礼外,她还偷偷的塞了一百,一共三百给了顾莲。

但轮到顾乔,她就一分钱都不愿意给了,就连秦家的彩礼也扣在了自己手里。

顾乔可不是原主那么好欺负,直接就找到了大队长,把这些年王梅花对原主的苛待都说了出来。

原主的生母是名中医,当年是因为落了难才嫁给了顾父,在村子里行医积善了这么多年,风评比泼辣的王梅花好多了,再加上原主马上就要是一名军属了,大家向着谁,根本不用想。

于是,大队长出面,不仅让王梅花把秦家的彩礼拿了出来,还另外拿了三百当做嫁妆。

王梅花当然不肯,撒谎道:“这可真是天杀的啊,我们家小莲的嫁妆也只有五十,顾乔凭什么要拿这么多!我们家哪来的这么多钱啊,最多五十,超过了就一分钱都没有了!”

而且秦家的彩礼可是有三百,比夏家都多!加起来可是六百了啊,这让王梅花怎么愿意!

顾乔冷笑着看她,三百块虽然在这个年代确实是一笔大数目,但她并不是信口开河。

原主的母亲当年虽然落了难,但却家世优越,虽然她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的亲人究竟在哪里,叫什么名字,随身携带的嫁妆却价值不菲。

原主母亲去世之后,嫁妆就全被王梅花霸占了,虽然这么多年被她挥霍了不少,但三百块是绝对能拿出来的。

顾乔只静静的看了她一眼:“不给?不给我就去公社闹,让所有人知道你的所作所为,你说那时候,顾军还能留在公社吗?”

顾军就是王梅花和顾父的小儿子,不学无术了这么多年,王梅花费了不少劲才把他弄进公社当个学徒,还一心指望他找个城里媳妇,要是顾乔去这么一闹,顾军的工作肯定就保不住了。

其实不仅是顾军,顾乔怀疑那些嫁妆,还被王梅花拿去做了其他见不得光的事。

只是她现在没有证据,只能等以后查清楚了一切,再让王梅花把所有的东西都吐出来。

王梅花被顾乔的话吓住了,她挣扎了半天,最后只能铁青着脸,气冲冲的把钱给了顾乔。

顾乔拿上钱的那一天,正好是秦跃结婚报告批下来的时候,那天秦跃推着自行车过来找她,挺拔的身影站在一旁,认真的问道:“你真的想好了吗?”

“我想好了。”顾乔笑着道。

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虽然不知道顾莲为什么上赶着给人当后妈,要把秦跃推给自己,但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她能感觉到秦跃的人品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这个年代的人都逃不过结婚的命运,更何况她还被秦跃从河里救了上来。

再加上她和原主性格差异太大,时间久了,村里的人肯定会起疑,但和秦跃去了部队就不一样了,相当于开启了新的人生。

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秦跃都是再合适不过的结婚对象,顾乔没理由拒绝。

不过顾乔也有些疑惑,她是因为这些原因嫁给了秦跃,那么秦跃呢?他又为什么会答应娶自己?

秦跃不知道顾乔的疑问,也没有解释的想法,只点了点头:“好。”

两人直接就去打了结婚证,在秦家简单的摆了两桌酒后,第二天,她就和秦跃一起踏上了前往军队的道路。

秦跃买的卧铺票是连在一起的,把东西放好之后,秦跃就去打饭了,顾乔正准备收拾一下东西,就听到对面人笑道:“刚刚那位同志是你的爱人吧,长得可真俊!你们两真般配。”

听到这个称呼,顾乔还有些不习惯,放在以前她自己都不敢想,竟然在短短五天里,就解决了自己的终身大事。

望着秦跃高大的背影,顾乔点了点头:“是的,他是我爱人。”

作者有话要说:求个预收收藏呀:《年代文极品觉醒后[八零]》

文案:

林惊蛰穿成了一篇年代文里的极品扶弟魔。

为了弟弟上学,让自己的二妹去当童养媳,最后被婆家打死;

为了给弟弟买自行车,让三妹割草赚钱,最终落入井里而淹死;

为了让弟弟有彩礼娶到城里媳妇,自己接连打三份工,活活饿死。

而千娇万宠的弟弟,却是个白眼狼,在成了城里人之后,连自己亲姐姐的葬礼都不参加,还嫌她们给的不够多。

林惊蛰深吸一口气,不仅退了彩礼把二妹赎了回来,把三妹送进了学校,最小的妹妹带在身边悉心照顾,还直接拿着扫帚,把白眼狼弟弟赶出了家门。

然后靠着一辆自行车、一个煤炉子,摆起了路边摊。

萧瑟的寒风中,林惊蛰对着手里的茶叶蛋呵了一口热气。

没有人想得到,在八十年代的狂潮中,林惊蛰就靠着简陋的路边摊,一路奋斗成了首富。

——

宁毅是大厂子弟,大富大贵一辈子,却因为被人陷害,家破人亡。

上辈子穷困潦倒之际,只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