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罪推论(此处也可冷笑)等等,硬是拖得这个案子迟迟判不下来。
当然,华夏人有着几千年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惯性思维,大部分人拒绝所谓的废死号召,并愤怒地要求没成年的那个也应当判决死刑,与水军自媒体展开混战,奈何……舆论混战太容易失控,多方下场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情况更加混乱,一审判决后又是上诉、又是二审、三审,拖到现在还没出结果也就不奇怪了。
这种案情特别重大情节特别恶劣的案子想要靠拖延终审续命的可能性倒也没多大,最高法判决下来的话再怎么搞舆论倒逼也是没用的,这方面的硬气华夏国官方还能有,现在嘛,倒是不用考虑这么多了……
了解了这两个“买一送二”嫌犯的情况,杨品再看这个看守所在押的其他犯人时,疑惑涌上心头……那个绿火猛鬼到底是以什么条件选择目标的呢?
如果是以杀人为根据,那么这一系列的死亡案例中王祎哲还没有来得及动手,那群恋童癖根本没有杀人的胆量,谢一飞、张如泰、李勇等人虽然秉性烂到杨品都觉得恶心但确实也没有直接杀过人,最重要的是——和4.11大案的两个犯罪嫌疑人关在同个区域的,还有个也是因杀人而被关押起来等待法院提审的重案嫌犯,4.11大案的两人与李勇先后死亡,这个也是背负着杀人罪的嫌犯却毫发无损。
现在这个年代,杀人犯没有以前那么多了,这个看守所里面在押有重罪的也就三个人,其他的都是些小偷小摸的、吸毒的、打架斗殴或是醉驾拘留的,那些人绿火猛鬼没看上可以理解,同样是杀人重罪的三个犯人里面,绿火猛鬼是怎么只选择其中两个的呢?
杨品在转移李勇的过程中对绿火猛鬼会不会搂草打兔子是有过想法的,故意没有找借口提议看守所方面将重刑犯转走,其实也有验证一下猜想的意思——作出这种决定对杨品来说并不算什么为难的事儿,只要负最终责任的人不是自个儿,他可不在乎什么重刑犯的人权。
现在这个结果证实了他一部分的猜想,同时,也给了他一些拨开那只绿火猛鬼神秘面纱的契机,从所长处借了那名“幸存”重刑犯的档案,杨品决定亲自去见见这个从绿火猛鬼手下逃生的人,看看这人到底有什么不同。
看守所方面不太理解这个保密部门的负责人为什么提出要见在押的重案嫌疑人,一头雾水地配合了工作,在空出来的房间里,杨品见到了这个戴着手铐脚镣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上去五十多岁,也像是有六十多了,杨品看了眼档案上的名字,问道:“你叫吴为民?”
吴为民微微抬头,眼前的人不像是看守所的民警也不像是法院的人,哑着嗓子道:“你是……记者?”
杨品没怎么犹豫就点了头,也没管自己有没有传媒业者的气质:“是的。能谈谈你的事情吗?”
吴为民眼睛有些发亮,戴着手铐的双手抬到了桌面上,紧盯着杨品,语气急促地:“你会实实在在把我说的东西都写出来报道出去,不乱改我说过的话把?”
杨品道:“绝对不会。”
杨品不像是个记者,气质上倒像是个很能干、很能让人信任的部门官员,农民出身的吴为民不太懂这些,只是觉得眼前的人说起话来像是他们村的村支书一样让人感觉可靠,当即露出个有些放松的笑容,将自己的事儿缓缓道来。
“我对不起老支书。”吴为民从这句忏悔开始了他的讲述,“老支书是从省里来的,在我们村里一干二十多年,开山、修路、挖水渠,不是老支书的话我们村里不知道还要穷到哪一年……老支书一心培养我,想让我在他退后接他的班,继续把工作干下去……”
这是个让人惋惜的血亲复仇的沉痛故事,大山里出生的吴为民经历过物资匮乏、贫穷封闭的儿童和少年时代,其后在村支书带领下总算是在中年后过上了比较宽裕的生活。三十岁时还是独身的吴为民捡了个弃婴,他没有结婚,独自一人将这个被遗弃的女婴养大,到了女娃十四岁时,攒钱送女娃到县里读中学。
那时的吴为民家里盖了房,孩子一天天长大,他一方面被村支书看重了着力栽培,一方面也跟乡上一个死了男人的寡妇看对了眼,日子眼见红火——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女娃上高中时认识了来学校军训的教官,出于华夏人对军绿色的信任,天真的女娃很快陷入热恋。
华夏国的p当然是可信可靠的,但……进部队混几年便退役的兵痞依然存在。这个“教官”还在部队时不敢对女娃出手,退役后便迫不及待诱骗女娃提前退学,到他家里给他当了“小娇妻”。
若果后来一帆风顺,那么也算求仁得仁。但现实不是爱情故事,女娃也并非天生丽质,不过是青春无敌罢了,男的上手玩了不到半年便有些腻味,反正女娃没成年没扯证,便由着家里人欺凌女娃,让女娃自己滚蛋;谁料这个女娃性格坚忍,忍着欺负就是不肯走,依然愿意跟着他过日子,天真地以为男的依然爱着她、爱情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
女娃坚持着忍到了二十周岁,提出要扯结婚证,这时早已看腻女娃的男方已经勾搭上比女娃更时髦更懂得收拾打扮的女青年,哪儿愿意跟女娃去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