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锒铛入狱(1 / 2)

“啊?要枪毙的?”被怒火包围的杨巧玲,此时才知道了冲动之后的后果有多严重:“我把这茬儿给忘了。”

“现在怎么办?”杨巧玲一听李大力要挨枪子,顿时慌神了,她又出馊主意:“要不,你快逃,不然被抓回来就真的没命了。”

“你个臭婆娘,老子算是栽倒你手里了,”李大力忍住想杀人的冲动,赶紧翻后墙逃跑……

等到目击证人指认李大力,抓铺他时,李大力已经成功逃脱了。

几经周折,最后终于在李大力的乡下老家将他成功抓获。

轮番突审,李大力招架不住,把杨巧玲供了出来,说是他老婆指示怂恿他干的,目的为了报复林佳欣一家举报杨巧玲,让他失了孩子。

杨巧玲也被逮到公安局,刑警询问,比派出所又高了不是一个档次,杨巧玲被庄严肃穆的环境吓住,几句话下来,又把责任推到林思琴的身上。

林思琴在学校被带走,事情没调查清楚,为了保护学生的尊严,公安人员直说去配合调查情况的。

但一个学生扯上案子,影响总归是不好的。

林思琴被带走,又是因为林佳欣,学校里有知内情的学生 立即议论纷纷起来……

各种版本,各种猜测都有。

王翠和林佳惠在抢救室内待了一个钟头就推出来了,就是脑袋受到猛击,有些轻微脑震荡,有几处骨裂,不过基本问题不大,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会好的。

林佳欣见到俩人醒了,才彻底放下心来。

血相,心跳,脉搏等等一切正常后,她们被安排到普通病房里。

经过调查核实,初步判定李大力为持刀行凶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另八个月,报销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五百六十七块钱,又经过二审判决,李大力罪证确凿,本人没有提起上诉,且没钱赔偿,加刑半年,判决书下来后,接下来就是服刑了。

杨巧玲因为教唆罪暴虐罪……等数罪并罚,且引起公愤,被群众联名举报,苦主很多,性质极其恶劣,一审判决,判处杨巧玲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半年来,她对王翠一家的伤害,受害人一家的损失,全部折合成人民币六百三十二块钱,其他苦主的损失折合人民币五百五十九块钱……

杨巧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上面驳回原处,维持原判。

因为没钱还款,加刑一年零八个月,杨巧玲要在监狱里待上六年零三个月才能出狱。

只要坐过劳的劳改释放犯都知道,里面的条件有多恐怖,多可怕……

杨巧玲和李大力到时候从监狱里出来,怕是已经物是人非了。

李大力的三个孩子被送回乡下,厂子分的房子也被人使手脚给没收了。

房东在中间怕是没少出力,送礼找关系在所难免的,终于扒了这颗眼中钉肉中刺,不但他的房子能住人了,周围邻居也是皆大欢喜。

林佳欣没想放过林思琴,她提供一些线索,把青岗镇发生的事情录了口供,随后,褚剑打电话到青岗镇核实,没办法犯罪嫌疑人逃脱,缺乏物证人证,根本治不了林思琴的罪。

又经过提审,杨巧玲的话中漏洞百出,一会儿说林思琴看到林佳欣一家去举报她的,一会儿又说林思琴说她妈都是被王翠一家人害的,她的肯定就是,她就是要为肚子里的孩子报仇,有什么错?

犯人杨巧玲思想混乱,神经有轻微错乱,说的话不能当成证据。

李大力又没接触过林思琴,更提供不了有效证据,林思琴极力为自己开脱……

又因为她学生的身份成功保护了她,让她成功逃脱法律的制裁,逍遥法外了。

林思琴拘留半个月被放回来后,声誉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季红波知道这事还牵扯着林思琴,对她更是厌恶之极。

他在王翠母女出事的第二天,就提着礼物跑到医院看望病号,且鼓励林佳欣一定要振作起来……

林佳欣很感动,把好人卡发到他的手中。

林思琴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在林佳欣的意料之中,毕竟一条隐藏在暗处的毒蛇,她除了会寻个契机给人来一下子,别的也不敢做什么,她一方面要制敌人于死地,一方面还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她不会把自己的把柄落在杨巧玲的手里,因为她压根儿就不相信她的为人。

两次都能成功打击敌人,还能置身事外的不受牵连,确实是个人才,连林佳欣都有点儿佩服她了。

如果她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正途上,林佳欣也许会敬她是个对手,但对方格局太小,思想太狭隘,其实都是环境所致,她后天要不改变自己,早晚得玩完。

根本不足为惧!

林佳欣根本看不上她,只是一条疯狗而已,别再被她咬到就好了。

王翠和林佳惠住院期间,季红波帮助林佳欣把东西搬运完毕,之后,她又把出租屋钥匙交给了房东。

房东拿到钥匙,说杨巧玲不在了,她们接下来的日子很清净的,商量着让她们再继续租下去……

再租是不可能的,那边都收拾干净了,东西也都搬过去了。

房东表示可以帮忙再搬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