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娇看见这些红袖章就发怵,她可还记得在海市时,这些红袖章是如何折磨爷爷的,不由自主地就贴近了马杏花,紧紧地捏住了她的手。
“杏花姐,这些人来做什么的?”沈娇小声问着,声音里带着几分忐忑。
沉浸在兴奋中的马杏花并没有注意到沈娇的异常,开心地回道:“孙毛蛋的东西都是偷来的,昨夜让人抓了个现行,场部派人过来找赃物哩!”
沈娇长吁一口气,不是来找她和爷爷的就好。
“那天后街柱子爷的三头羊不会也是这孙毛蛋偷的吧?”沈娇想起一事问道。
回答她的是马红旗:“没错,就是这驴日的偷的,不光是柱子爷的羊,其他村子失窃的东西也同他一伙人逃不脱关系,狗杂种!”
马红旗对孙毛蛋深恶痛绝,因为出了这么颗老鼠屎,他爸的老脸都丢尽了!
沈娇也十分气愤:“连柱子爷的救命羊都下得了手,这些人真是丧良心,也不怕天打雷劈!”
马杏花呸了声:“这样的人哪还有心哩,全都让狗吃了!”
红袖章从孙毛蛋家里搜出了好些赃物,白面、玉米、高粱、羊肉、糖等,一样样看得农场的人眼都晕了,孙毛蛋这个狗日的咋弄回这么些好东西哩!
马队长却是羞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看着孙毛蛋的眼睛似要射出火来,恨不得能将孙毛蛋给烧焦喽!
孙毛蛋搭拉着脑袋,脸上昨日让马喜喜揍出来的青紫变得更加狰狞,且还增添了好几道新伤口,想来昨夜没少挨揍。
绿衣服的喝问道:“还有其他东西呢?你藏到哪去了?”
孙毛蛋吓得打了个哆嗦,吱吱唔唔不肯说话,他倒不是顾惜胡香玉,而是怕说出来头上得多扣一顶流氓罪的帽子,那他可真得在牢房里呆一辈子喽!
“在狐……”
马杏花张大嘴想说东西在狐狸家里,沈娇忙一把拽住了她,伸出手捂住她的嘴,马红旗在一旁低吼道:“三姐,你说话前先过过脑子成不?爸和领导在说话,你在这吼一嗓子干啥?难道爸会不知道东西在哪?”
沈娇也劝道:“杏花姐,马伯伯知道该如何处理的,难不成你比马伯伯还要厉害?”
“怎么可能?”马杏花忙摇头。
沈娇冲她笑了笑,马杏花羞红了脸,有些懊恼地哼了声,抬头继续看热闹,倒是没再出声了。
马红旗摇头叹气,他这三姐哪都好,就是这性子太急了点,办啥事说啥话都跟踩风火轮似的,还没九岁的娇娇懂事,唉!
孙毛蛋不肯交待,马队长便领着绿衣服及红袖章去了胡香玉家,他虽然没有明说胡香玉同孙毛蛋的关系,可绿衣服一看胡香玉这妖里娇气的打扮还有相貌,就明白了胡香玉是个啥样的女人,和孙毛蛋又是啥关系!
绿衣服是个老公安了,四十多岁,面相有些忠厚,他倒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红袖章们把胡香玉家里的粮食肉等都拿了出来。
胡香玉搂着胡小草缩在炕上,惊恐地看着这些人将她们家里的东西都搬走了,待轮到最后几袋粮食时,她忙冲了过去,跪在了其中一名红袖章面前。
这名红袖章是她观察了很久才确定的对象,年纪是这伙人中最大的,看着也不像是小喽啰,且这男人刚才进门时在她身上多瞄了几眼,以她多年的临床经验,她有八成的把握确定这个男人被她的身体吸引了。
尽管她更想跪在绿衣服面前,可这绿衣服长得太正气了,一看就知道不好招惹,她还是别去触霉头了!
不得不说,胡香玉这个女人是个天生的狐狸精,无论在何时何地,她都能极其精确地感应到对她有兴趣的男人,并转而对这个男人发动攻势,从而获取最大的利益。
眼下她找到的男人便是如此,这个男人名叫田俊山,是城里下派到场部的红袖章,大小算是个头目吧,最重要的是这个田俊山在色字上头毫无抵抗力,见到漂亮女人就骨头软了。
此刻他的腿就有些站不大直了,尤其是胡香玉还抱着他的大腿,柔绵的小手摸得他贼舒服啊!
“领导,可怜可怜咱们孤儿寡母哩,都拿走了我和闺女可就要饿死啦,呜!”胡香玉嘤嘤地哭着,露出了颀长白嫩的颈子,几根乌黑的头发丝散乱在颈子上,不住地朝着田俊山招手。
田俊山不经意地朝下瞄了眼,腿又软了几分,乖乖隆个咚,下派到场部这么久,他咋不知道六队竟还有这等尤物呢!
经验老道的胡香玉不用抬头就知道这个田俊山已经被她勾上了,心中大喜,更是哭得梨花带泪,我见犹怜。
田俊山清了清嗓子,打着官腔道:“这女人说得也没错,要都拿走了她们娘俩吃啥?还是给她们留点吧!”
领导发话了,下边的喽啰哪还能不同意,自是点头附合的,只是这事他们做不了主,得听绿衣服的,他们不过是协助查案的。
偏偏胡香玉运气不是太好,遇上了个铁面无私的绿衣服,这人名叫曾志军,是部队转业的老兵,最是正直的一位老军人,也最看不得作奸犯科之人,对于胡香玉这种出卖身体换取粮食的女人,他打从心底是看不起的。
“这些粮食可是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