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兴担心沈秀一个人太辛苦,又特意请了史红梅帮着照顾,一月十五元,并不需要过夜,只是空闲时去照看着。
这份工资已经很高了,要知道现在的小保姆每个月也不过只有十六元,而且还需要住家的。
史红梅因为有了这份十五元的工资,再加上学校里每个月十八元五角的生活费补贴,一个月就有三十三元五角了,娘仨吃喝倒是够了,省着点还能有剩,可以为两个孩子买些零食吃。
至于糊纸盒的工作沈娇让她别做了,这种工作就和前世的绣娘一般,甚至比绣娘还不如,绣娘起码还能多挣些钱呢,糊纸盒却连肚子都糊不饱,眼睛却生生熬瞎了。
忒不划算!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性价比太低了!
史红梅虽然不喜欢沈念之夫妻,可她是非常有责任心的人,既然拿了这份工资,就要对得起这份钱,照顾起沈念之夫妻十分精心,除了沈念之她不方便外,朱碧月每天都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一点都不像是个傻子,看起来精气神也好了许多。
石铁军那批知青早在两天前就踏上了火车,沈娇特意跑到火车站去看了,石铁军清减了许多,他的两个姐姐过来送他上车,抱在一起大哭。
看着倒是蛮可怜的,可沈娇却一点都不同情他!
再可怜会有原身小时候可怜吗?
被欺负了不敢还手,也不敢告状,只敢一个人晚上偷偷地哭泣,那种感觉即算她不是原身,可还是能够体会到那种骨头深处的颤栗和恐惧。
可见石铁军对原身造成的阴影有多么大了!
甚至可以肯定的说,原身胆小懦弱的性格与石铁军是有很大关系的!
现在只不过是把石铁军弄到山区劳动而已,只要肯干活,饿是不会饿死的,她已经够仁慈啦!
目送如丧考妣般的石铁军上了火车,沈娇身心愉快地回到了家,又一个讨厌鬼离开了,春光无限好啊!
只是想到留了下来的沈秀,沈娇的好心情差了些,这几天她一直都在想这事,隐隐有了怀疑,可她却不敢往深处想,总觉得她的想法太过惊悚,就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更别提沈家兴了。
这天是周六,沈家兴并没有休息,最近九纺的生产任务十分重,车间日日夜夜加班加点赶工,沈家兴这个心系着厂子的副厂长,自然是理所当然地留了下来,工作激情比年轻人还要高涨,每天都风风火火的,仿佛年轻了十来岁。
精神劲头比在新泉村还要好得多呢!
沈娇一个人在家织毛衣,是给沈家兴织的,用的是棕色的细毛线,本来她想用同韩齐修一样的淡灰色,可沈家兴不愿意,说淡灰色太轻浮,他要稳重压得住的棕色。
沈娇心里暗暗好笑,什么轻浮压不住都是赌气话而已!
归根结底沈家兴还不是嫌弃这颜色是韩齐修穿过的!
真是越老越小心眼!
沈娇躺在藤椅上慢慢悠悠地织毛衣,头是史红梅帮着给起的,织毛衣有三大难,起头,领头,袖头,只要这三个头能熟练掌握了,那织毛衣这件技术活算是学会了。
其中最难的是起头,沈娇根本就不知道要起多少针,以前韩齐修那件她试着起了个头,起了二百八十针,可好不容易织了几圈成型了,史红梅却说起太少了,就韩齐修的身胚子,至少得起三百一二十针。
而且沈娇起的头也不好看,跟狗啃似的,一点都没有史红梅起出来的美观。
这次的头也是史红梅帮着给起的,她的经验老道,只用眼睛一瞟,就能大概给估摸出该起多少针,不大不小,特别合身。
而且史红梅还会用钩针织衣服,还有袜子、帽子、包包、桌布等,都能用钩针给钩出来,特别漂亮,就跟用机器织出来一般,平平整整的。
小虎脚上套的毛线鞋就是史红梅拆了孩子爸的毛衣钩的,虽是旧毛线,可依然十分漂亮。
沈娇打算着织好这件毛衣,她就同史红梅学钩针,比起棒针,她更喜欢钩针一些。
不过只是一根细细的针,再一团毛线,用个小袋子一装就能随时随地开始,随着手指上下左右不断的挑动,钩针在指间跳舞,漂亮的毛衣就如同织女织就的云彩一般,在巧妇的手中诞生。
各种各样的花儿,美丽非凡!
“娇娇,你在家伐?”门外传来了陆阿姨的声音。
陆阿姨手里拿着十来只纱布手套走了进来,满面笑容。
“娇娇也在织毛衣啊,哦哟,这是羊绒吧?啧啧,羊绒哉!”陆阿姨看到沈娇手里的毛线,眼睛都红了。
“嗯,我给爷爷织件毛线背心,羊绒穿起来舒服,陆姨今天不上班吗?”沈娇问道。
“哦,我上夜班,要十二点钟才上班。”
陆阿姨随手拉了把椅子坐在了沈娇对面,笑眯眯的,欲言又止。
沈娇看了眼陆阿姨,黑眼圈很明显,皱纹也有了,明明才不过三十来岁呢!
说起来纺织厂的挡车女工倒班一般是半个月或是十天倒一次的,可有些女工想多挣些钱,有些呢又不想太辛苦,所以就会有女工私下自己换班。
这就形成了某些女工长期上晚班,有些长期上白班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