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一个黑衣人的喉咙上插着一把闪着金光的匕首,鲜血还在咕咕地往外冒。
高而有点儿弯的鼻梁,瞪得大大的蓝褐色眼睛,厚厚的嘴唇,这不是“毒狼”杰姆又是谁呢?
程成伸手摸摸他的脸,还仔细地摩挲他的下巴与发际处,好一会才确定这人没有带人皮面具。
“真的是毒狼杰姆!”
程成惊呼出声,再检查了一遍尸体,断定除了喉咙处的匕首,并没有其他伤口。
他的枪竟然没有打中杰姆!程成得出这个结论,心有余悸:他受伤了,如果没有陈文干,“毒狼”再给他补上几枪,他就是有九条命也逃不掉。
“神了!文干,你是怎么做到的?”
那边的陈文干伸手去探吉姆的鼻息,惊喜地发现吉姆只是昏迷。他不由松了一口气:“还好,还有气。”
他公司的实验室对起手机改良芯片的研究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期,有了吉姆,所有的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脚腕上的疼痛,一屁股坐下。听到程成的问话,他对着程成嘿嘿笑了下,习惯性地摸了摸鼻尖。
“我从小习惯用匕首,百发百中,从来没有失手过。”
程成从杰姆身上抽出匕首,除了匕首的顶端闪着金光,看着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你的匕首怎么可能比枪还快?”
陈文干道:“力度控制的问题,只要投注在匕首上的力度超过枪输送子弹的力度,匕首就可以飞得比子弹快。
何况,‘毒狼’只注意躲避你的子弹,没有留意我的匕首。他确实很厉害,不仅成功躲开了你的子弹,好像还知道你要往哪边闪避。”
程成拍拍脑袋,想起曾经有资料上说,“毒狼”还有个鲜为人知的特点,面对面对敌时,他能从你的语言与动作习惯,揣摩出你的用枪习惯。
与他对面交手的,无不是被他一枪毙命,“毒狼”出道近二十年,死在他手上的刑警与军人不在少数,并且都是精英级的人物。
估计也正是因为这样,米勒布朗才会这般谨小慎微,希望用狙击围困的方法杀掉他。之前想着应该不会正面面对他,就忘了这茬,如果他说什么都不回答,情况可能会好很多。
唉,一时大意,还弄得差点儿就交待在这儿了。不过,如今这家伙已经成了一具尸体,再也杀不了人。
想到这里,程成苦笑道:“是我大意了,那家伙确实有这个能力。”
“没想到他这么厉害,不过,这下好了,你们终于完成任务了。”
程成回头望去,只见那男孩倚在大石头上,只是咧开嘴,露出八颗雪白牙齿,脸上的笑容如阳光般灿烂。
“谢谢你文干!”
“成哥,能不能不要告诉他们‘毒狼’是我杀的。你就说‘毒狼’劫持了我跟吉姆,然后你救了我们。”
程成沉吟片刻,点点头。这事太大,再说,谁知道“毒狼”还有没有同伙?陈文干不是军人也不是警察,只是一个普通百姓,这事不能涉及他,更不能连累他。
“还有,你们审问过吉姆之后,如果吉姆只是受害人,没有案底,能不能把吉姆交给我?”
程成好奇地问:“你为什么一直在寻找这个叫吉姆的?”
陈文干轻叹一声,道:“我与几位好友有一个科研实验室,实验遇到了瓶颈。我的导师说,如果能找到怪才吉姆,一切都能迎刃而解。所以,我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找他。
上次,我本来已经快要找到了,却遇到了你。我答应了你要尽快回国,也不想涉险。只是在回国之前,放了几根眼线。前几天,眼线告诉我发现吉姆的住址,然后,我就来了。谁能想到……”
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程成听了,不由唏嘘不已:事情竟然巧成这样,幸亏当时他把画像给陈文干看过。
程成自是答应了他,说会想办法帮他留下吉姆。
这时,程成的“耳麦”传来声音,他按了一下“耳麦”上的按扭,汇报道:“雏鹰呼叫,毒狼已被击毙。雏鹰受伤,请派医护人员到5号伏击点救援。这里还有人质受伤,请带两副担架。”
陈文干急忙道:“成哥,我的脚腕也受伤了。”
程成听了,又撇了一眼地上的“毒狼”,干脆改口:“雏鹰呼叫,5号伏击点需要四副担架。”
“收到。”
队长卡森这边,顺口回了一句“收到”之后,才反应过来程成话里的意思。
“毒狼已被击毙?”什么意思?“毒狼”被谁击毙?难道是雏鹰?
他嘴里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半晌才瞪大眼睛,吼了出来:“毒狼已被击毙!”
吼完,他高兴得手舞足蹈,赶来与他汇合的尼诺不可置信:“你是说毒狼被击毙?谁击毙的?”
卡森有些语无伦次:“嗯嗯,对,没错!不过,我也不知道是被谁击毙的。还有,雏鹰受伤,派医护人员过去。快,医护人员迅速赶到5号伏击点,带四副担架去,有人受伤了。”
至于为什么是四副担架,去到就知道了,卡森不想追问,因为他实在太开心了。
“总部,总部,我是毒追捕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