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贝拉本来的确想在西岸开快餐店,可是待她来到洛杉矶实地考察之后又发现好像不是那么适合。
快餐适合什么人?像她这种生活忙碌、没有时间下厨、也不想花太多时间在吃饭上面的人,简单而言就是都市人,快餐店的流水生产线正正就是为了应付庞大的客流量而设立的。
洛杉矶的租金和物价虽然比较便宜,但在这里开快餐店可能不是那么赚钱——西岸这边的生活节奏比东岸慢多了,人口的密集程度也不如西岸,人们有充足的时间自己下厨,算是懒的煮了也会选择等候时间较长但是素质高的餐厅而不是跑去吃快餐。
再者,伊莎贝拉拓她的关系去调查过,政府的数据显示洛杉矶的人口平均年龄较高,也就是说中老年人比较多,快餐的口味更适合年轻人,也不够健康,不会是上了年纪的人的选择。
综合以上,洛杉矶实在不是一个开快餐店的好地方。
而芝加哥作为美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人口密度高,平均年龄较年轻,物价又比纽约便宜,她对这个城市也比较熟悉,是她的不二之选。
选址的问题还算轻松解决,可食物的研发就是一大难题了。
她原本的想法是请美国各地的有名厨师组成食物研发队,却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人家为什么要帮你研究出最美味的配方?这不是给竞争对手增加生意吗?
所以在起初伊莎贝拉压根找不到愿意加盟的厨师,导致迟迟研发不出菜单,然后她遇上了她的贵人——菲利浦先生。
认识菲利浦先生纯属偶然,那时伊莎贝拉正在积极尝试家庭餐厅和路边摊,因为它们所贩卖的通常都是比较简单而且容易制作的食物,像汉堡包和三明治,藉此发掘一些有潜力的菜单。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对方看她年轻漂亮都不会介意解答她的一些问题,例如如何做出美味的汉堡包。
然后她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菲利浦先生的餐厅,尝试了他家的炸鸡之后一直都念念不忘,断断续续去了好几次,刚好有一天菲利浦先生比较闲,伊莎贝拉便趁机向他请教。
经过一番详谈之后,伊莎贝拉才得知原来菲利浦先生因为母亲得了重病,把钱都拿去给她治病而陷入了财政困难,他的餐厅即将抵押给银行,在一个月后便要结业。
她觉得很可惜,因为菲利浦先生的炸鸡并不逊色于连锁快餐店,于是她向对方提出一个建议——来为她工作,届时存到足够的钱将餐厅买回来的话她也不会强留。
伊莎贝拉给出的薪水自然不薄,对菲利浦先生而言如同雪中送炭,所以他没有后顾的答应了。
他根据伊莎贝拉提供的菜单不断进行实验和改善,最终花了半年的时间做出让他和伊莎贝拉都满意的食物。
一家快餐店需要大量的员工,装修倒是很省事,食物的原材料都是很常见的食材,所以也很快就跟供货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来到芝加哥的第一天,伊莎贝拉跟菲利浦先生在尚未开业的餐厅见了面。
盖茨比还是最近才知道伊莎贝拉连饮食业也有涉猎,看见这里明亮简洁的装潢以及菜单就知道这家餐厅大致走的是什么路线,他实在不得不佩服她的生意头脑。
哪怕已经赚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她都不曾停止自己的脚步。
盖茨比一向知道伊莎贝拉是个异常优秀的人,但她好像总是有办法为他带来惊喜。
“菲利浦先生,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了吗?”伊莎贝拉在餐厅找到菲利浦先生,友好的向他打招呼。
头发花白的中年人信心满满的回答:“随时可以投入服务。”
菲利浦先生不是前线员工,他的职位是食物素质控制的总监,同时也是他教会厨房的员工们如何制作出菜单上的食物。
他还是后来才知道原来伊莎贝拉是个那么有名的设计师,对于这个年轻的小姑娘他是很感激的,不仅是因为对方给他一个机会重新来过,更是因为对方很信任他,把研究菜单这种大事交给他自由发挥。
“杰伊,来点餐吧,你可是罗彻斯特汉堡的第一位客人。”伊莎贝拉笑瞇瞇的对盖茨比说,眼神带点跃跃欲试。
餐厅的名字就叫RochesterBurger,以伊莎贝拉的家乡来命名。
盖茨比点了一个炸鸡汉堡套餐,套餐里面有一杯可口可乐以及炸薯条,是足够填饱一名成年男人的肚子的份量。
菲利浦先生即场为他烹饪,上菜的速度快得惊奇,盖茨比跟伊莎贝拉才刚坐下不久,菲利浦先生就为他们送来了食物。
在正常的情况之下,快餐店是不提供送餐服务的,就跟超市一样是采用自助式点餐及取餐,不过伊莎贝拉可是老板,自然有特别的待遇。
盖茨比发现餐盘上只有食物和两张纸巾,问:“没有餐具提供的吗?”
“这么简单的食物,用手吃就可以了。”说着,伊莎贝拉不等他就先行吃了一根薯条。
看见伊莎贝拉这么干脆就用手拿薯条,盖茨比也不骄情,把手擦干净就打开汉堡的包装纸,朝汉堡的边缘咬了一口。
“……!”
伊莎贝拉看见男人瞬间亮起来的眼睛,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