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黎疑惑地飞到高处,从上往下俯视。 偌大的殿堂里,聚集了上万的精灵,个个身材高挑,肤白貌美,华冠丽服,举止优雅,随着优美轻快的曲调,跳出赏心悦目的舞蹈。 除精灵王弹奏竖琴外,还有精灵吹长笛、竖笛、口琴,以及弹拨弦乐器,如交响乐般的合奏,听得人心驰神往。 置身于金碧辉煌的殿堂,听着美妙的音乐,欣赏着动人的舞蹈,听觉和视觉达到了双重享受。 舒黎情不自禁地飞向精灵王,落在竖琴顶部,自然地坐下,背后半透明的翅膀随着旋律轻轻晃动。 他喜欢音乐。 从小就喜欢。 音乐不仅令人身心放松,还能引起灵魂上的共鸣。 虽然他出身富贵,但也免不了有一对爱鸡娃的父母。 从幼儿园开始学外语、画画、书法、小提琴、跆拳道、街舞、游泳、高尔夫球…… 太多了,多到他产生抗拒心理,最后只有硬笔书法和小提琴坚持下来,其他全都学了个表皮,随着学业加重,逐一放弃。 穿到异世界后,听了精灵的音乐和诗歌,惊为天籁。 一开始,舒黎觉得每个妖精弹的唱的都完美无瑕,挑不出一点毛病。 之后,听得多了,深入了解了,逐渐分辨出差异。 比如,西特的竖琴弹得没有利亚精湛。 所以西特是幼崽的语言启蒙老师,利亚是专业的音乐老师。 然而,利亚并不是音乐造诣最高的妖精。 但凡听过精灵王弹奏的竖琴,都能深深地体会到,何为绝世佳音。 上次幻境,舒黎在众神之殿,听少年时代的精灵王弹了一曲,被迷得神魂颠倒。 今天,再次听到精灵王弹奏的琴曲,他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升华了。 小小的妖精幼崽,坐在精灵王的竖琴上,双手托腮,听得如痴如醉,完全忘了身处幻境。 年轻的精灵王变换指法,炫技般的弹了一段至美至极的旋律,结束了这首赞美天神的曲子。 殿堂里的精灵们停下跳舞,恭敬地向精灵王行礼。 “感谢王,为我们带来如此动人的音乐。” 精灵王淡笑,被众多崇拜的眼神凝望着,宠辱不惊。 精灵们散开,回到座位上继续吃吃喝喝,精灵王仍抱着竖琴坐在椅子上,似乎并没有起身的打算。 舒黎从美好的音乐中回神,眨巴着嫩绿色的眼睛打量眼前的金发精灵。 换作现实,他断然不敢和精灵王面对面,但现在是幻境,对方看不见自己,他可以大胆地、尽情地近距离接触。 金发的妖精幼崽扇动翅膀,离开竖琴,绕着精灵王飞了一圈,最后落在他的肩膀上,熟练地抱一缕他的发丝,然后—— 把脸狠狠地埋进柔滑如水的金发里。 呜哇~~~ 他早就想这么干了! 也不知道精灵王的头发是怎么保养的,发质好到不可思议。 ❖想看清尊的《我穿成了精灵国的幼崽[西幻]》吗?请记住[格@格党文学]的域名❖ 精灵王准备弹琴的手指一顿,低头侧目。 舒黎蹭得非常嚣张,只差在精灵王的头发上荡秋千了。 突然,一道似有若无的视线,落到他身上。 舒黎不由自主地抬头,狐疑地望着精灵王完美的侧脸。 唔? 他……应该看不见自己吧? 隔着遥远的时空,一切都是假的,他也不是他,仅仅是个虚无的意识。 想通了,舒黎肆无忌惮,愉快地蹭着一缕如蚕丝般冰凉的发丝,小嘴里发出满足的叹息声。 “弗瑞斯。” 一位身穿白色长袍,头戴金冠的俊美男子,用清冽的声音轻唤精灵王的名字。 精灵王转头看向来白袍男子,放下银色竖琴,起身优雅地行礼。 “弗雷斯阁下,不知您是否满意仲夏节的安排。” 被唤为弗雷斯的正是光神莱恩特·弗雷斯,精灵族和妖精族的创造者。 精灵王是他创造的第一个精灵,名副其实的光之子。 弗瑞斯同弗雷斯。 光神极为宠爱精灵王,赐予他一个与自己姓氏相似的名字,很长一段时间,精灵王和天神住一起,直到光神为他创造了许多同族后,方离开众神之殿,来到这片大陆的西方,创建精灵国。 仲夏节,是感谢光神和地神的美好日子,精灵王邀请天神到水晶城堡,与精灵们同乐。
第 37 章 是幻境还是真实?(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