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再遇田夕(1 / 2)

顾长青骂完解气才告诉顾若白要劝妹妹的事。 顾若白才知道他只是来背锅的…… 满嘴答应着他一定会劝顾若馨回心转意。 回到家的日子过得很好,但是也像名副其实的小废物。顾若馨发现自己都被养膘了。 好不容易等来了林之夏的电话。结果是…… "顾若馨,爸爸好像恋爱了"。 顾若馨,"……" !!! "哪个男人这么不开眼看上你了。 林之夏,"你怎么说话的,不过他没看上我,是我看上他了。" 顾若馨笑着调侃,"呦,还有林大小姐搞不定的男人"。 林之夏混迹夜场多年,看上的男人不说多。几十个是有的,只不过有的只在一起几天,多的在一起两个月已经是极限了。 一时林之夏基本上都是见色起意,而她的眼光今天和明天是不一样的。她总是说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但是她又每天都在期待能有一场甜甜的恋爱。 第二是她不敢在一起太久,林之夏他爸爸巴不得她早点结婚。不然也不至于连相亲都想出来了。 林之夏有点苦恼,"顾若馨,出来逛街。今晚给我长长眼。" 顾若馨就知道是这样,偏偏她还不能拒绝。她现在还没有现在名气,去夜场不至于被人认出来吧! 一个小时后,林之夏的车稳稳当当的停在了顾若馨家大门口。 顾若馨感慨,"你这也快了" 不快帅哥都要跑了。 姐妹二人先是去逛街,林之夏一如既往的喜欢买买买。 看上的衣服从不吝啬,照她的话来说就是买上穿不了也不想看这件衣服出现在别人身上。 比如现在林之夏抬手扫过"服务员,这件这件这件都给我包起来。"。 顾若馨已经习惯这妞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了。要不是夏叔叔有钱就她这个花法,早就破产了。 突然顾若馨被一件湖蓝色的礼服吸引。蓝色干净优雅,只一眼,她就移不开了。 林之夏注意到了好闺蜜的眼神看向的地方。"喜欢就去试试,我觉得你穿肯定好看"。 不是林之夏吹她彩虹屁,而是她觉得顾若馨人长得好看,就是套个麻袋在身上都是好看的。 田夕大摇大摆的走进去撞了顾若馨一下。直接对服务员说这件衣服我要了,给我包起来。 "这……" 服务员有些为难的看向林之夏她们,刚才的话她也听见了,和林小姐一起的这位小姐喜欢这件衣服。 田夕,"怎么?你们店开门不做生意,我说这件礼服我要了"。 林之夏,"我们先看上的,凭什么你说要就要。" 田夕冷笑一声开口,"你们先看上的付钱了吗?" 林之夏气得直想骂田夕。这娘们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她早知道半路杀出这女人她早就刷卡了。 这个女人她认识,之前和顾若馨一起在大浪淘沙剧组给顾若馨搞内幕的小瘪三。这次一定是故意来找茬的。 顾若馨眉头一皱开口,"田小姐,这件衣服确实是我先看上的"。 田夕附在顾若馨耳边低语,"本小姐就是喜欢抢你的又怎么样"。 林之夏站的不远,这句话完整的落入她的耳朵,气得她牙痒痒。 "服务员,包起来"。 服务员看现场快打起来的气氛,她一时也不知道要把衣服卖给谁。林之夏是大客户不假,但是这位小姐看起来一身上下价值不菲,她也不敢轻易得罪。 两厢挣扎以后,于是小心翼翼开口,"这位小姐,要不你看看我们店的其他款式。都是新品,保证不会和人撞衫。" 田夕,"你听不懂人话吗?我就要这件"。 一时间服务员也不知道要怎么办,求助的看向顾若馨和林之夏。林之夏直接不客气的拿起礼服就要结账的节奏,田夕又怎么会让她如愿,紧随其后。 二人一人拉住一边。 林之夏,"放手,这是我先看上的"。 田夕就是要给顾若馨找不痛快,又怎么会轻易放手,二人谁也不让谁。 服务员在旁边心惊胆战的劝解,但是没有用,二人眼里只有对方和手里的裙子。她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争执中,撕拉一声。蓝色得礼服变成了两半,一半在林之夏手里,一半在田夕手里。 服务员一脸的惊恐,这下她不知道要怎么交差了。 田夕满意的笑了,这下顾若馨也得不到这件衣服。她才不是因为喜欢才和她抢的。只是顾若馨喜欢的她都想抢一抢。 要不是顾若馨,她怎么会被黑。她明明买了那么多水军,顾若馨还能全身而退,而且害她丢人。 节目组直接公布因为顾若馨的退出她才是第一。网友都在骂她,说就是因为她搞内幕,顾若馨才会退出的。 一看看顾若馨田夕现在就恨得牙痒痒,一切都是因为她,她不好过。顾若馨也别想好过。 田夕幸灾乐祸的开口,"顾小姐你现在可以买礼服了,本小姐让给你了"。 顾若馨也不是好欺负的,"田小姐这是损坏别人的东西就想跑是吧!监控可都看着呢!" 田夕休想让她买单。 服务员听见顾若馨的话一下子眼睛放光。"田小姐,麻烦结一下账。" "凭什么要我结账,显然她忘记店里面有监控的事。林之夏也有参与。" 林之夏,"少来拉扯我"。 服务员,顾若馨林之夏三个人都看着田夕。她都要起气疯了。 顾若馨淡定开口,"田小姐作为公众人物,不想明天就是新晋小花嚣张跋扈,和路人抢衣服"。 田夕不得已才把钱付了,林之夏不是娱乐圈的人。她现在不能让自己的名声受损,这笔账她记下来,以后一定加倍奉还。 服务员赶紧包起衣服的尸体,给田夕结了帐。要不这衣服她可赔不起。 田夕结完账气势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