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1章 一只肉夹馍引发的血案(1 / 2)

抢救大明朝 大罗罗 1464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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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陕西延安府洛川县的王进宝最近的心情那是相当不错,一点儿都不因为背井离乡去讨伐而感到不快,反而还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他是洛川县乡下的农民,但也不是什么老实巴交的农夫,而是那种没心思种田的二流子。

而且他也比不了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这些人。人家是赳赳武夫,就算在乡下当混混也是做大哥的。而他没那本事,也不敢去干反对大明王朝的事儿,只能干点偷鸡摸狗的事儿。有时候也帮着村里的地主王秀才家收租逼债——在本乡本村收租逼债对付的都一门一族的亲戚,地主老爷秀才公要装善人,不可能亲自出马。

而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这号人物又太凶,出手没个轻重,而且索价也贵。所以地主们都喜欢用王进宝这样的地痞无赖,别看他们张牙舞爪的好像多凶,真让他杀人放火他也没胆,也就是耍个无赖,骚扰一下同宗同族的长辈还有大姑娘小媳妇,搞得人家受不了了,就只好一咬牙把租子缴了,把阎王账的利息还了。

可是陕西连年大旱一来,地主老爷王秀才也不敢逼账收租了——地主老财遇上小灾小荒的当然要逼一逼农民,哪怕逼不出粮食和银钱,把人家的闺女领回家睡一下也是美事儿。但是真遇上那种颗粒无收的大灾,他们也害怕啊!

官逼民反的事儿他们能不知道?民反了不会马上去杀官,要杀也先杀他们这样的绅。

而且朴实的中国劳动人民还有一个介于反和不反之间的状态——吃大户!

成百上千的灾民冲到地主家里吃喝直到把地主吃成贫农为止!

在大灾之年,官府一般不管这种事情的。大灾之年,不出民变就要谢天谢地了,还去激民造反?吃大户就吃呗反正那些当官的都不是本地人,他们才不在乎呢!

就算官府肯管,一般的地主也给不起那个好处啊,因为县衙里面的捕快衙役管不了几百上千号饥民,这事儿得出兵!王秀才就一秀才,又不是归隐乡间的大官,不给好处能请得动兵?真要花钱去请兵,那还是赶紧收拾细软跑路吧。

所以从崇祯二年开始,王秀才一家就搬去洛川城里住了,也不管村里的事儿了都旱成那样了,哪儿还能收到租子利息?跑去乡下让人吃了大户那就哭都哭不出来了。

王秀才一跑路,王进宝这样的二流子就苦了。没有王秀才撑腰,也没逼债逼租的买卖,连偷鸡摸狗的事儿都干不了——都旱成这样了,哪儿还有鸡和狗可以偷啊?而且这家伙平时得罪人多,村里的人都不待见他,看着他快饿死了都没人施舍一口。

就在他躺自己的破房子里干等着饿死的时候,还就天无绝人之路了大明出了明君,让陕西的灾民都去西安府吃老朱家的大户!

大半个村子的人都去了,饿得快不行了的王进宝爬着出了屋子,哭求着大家伙带上他去西安吃大户。

大家看他可怜,就喂他口吃的,让他跟着去了西安,从此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生活——吃不饱,饿不死,也不用劳动,最关键的是还没有什么贫富差距,所有人都是叫花子,这样就没人觉得他是个干啥都不行的废物点心了。

而更让他感到喜悦的事情在崇祯五年的时候发生了,他这个除了偷鸡摸狗和撒泼耍赖之外,什么事儿都干不了的二流子,居然成了一个对国家对百姓有用的人了!

他摇身一变,成了番号为陕西团练军洛字营的一员,而且还是个十夫长!

虽然只管着区区九个团丁(连他在内一共10人),也没有任何阶官,吃的也是普通团丁的一份口粮。但是王进宝还是将自己看成了大明王朝的一名官员!

这可真是扬眉吐气,出人头地,威风八面,整个人都觉得精神百倍了。

在成为了团丁十夫长后没多久,王进宝所在的洛字营就奉命护送数千洛川县的饥民开进了湖广襄阳府境内,并且被分配到了襄阳府下面的谷县方家堰镇吃大户。

这下王进宝就有了一种多年所学终有一用的机会了!

王进宝活到三十来岁,最大的成就不就是狐假虎威,欺负良善吗?在洛川县的时候,他就假着王秀才的威,在村里面当个无赖地痞二流子,在他爹妈死后就没好好干过活,照样有吃有喝没饿死。

而如今,他的后台已经从秀才升级成了天子,他作为天子的走狗,又被放到了到处都是水田,还有许多瓦房大院的方家堰,当然得吃点好的了!

他要吃肉夹馍!

还是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的那种肉夹馍!

相当年他在王秀才过五十大寿的时候,在王家大宅里面吃到过一个这样的肉夹馍那滋味可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啊!

想当年在洛川县当无赖的时候,王进宝就幻想着有朝一日发达,顿顿都得吃这样的肉夹馍,一天吃两个——对,就是两个,不是三个,因为他那个时候没想过一日三餐的事儿,还觉得发达以后还是一日两餐

可是当他向同村一起逃难出来的张寡妇提出要吃肉夹馍(他在张寡妇这里搭伙)的时候,却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张寡妇没法给王十夫长老爷做肉夹馍,因为没有肉,也没面——